历史

当时的中国政府,真的是一面抗战,一面向日本赔偿庚款吗?

  网络上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在淞沪会战爆发后,日军正在与中国军队激战之时,蒋介石居然很‘守诚信’地忙着向日本归还晚清庚子赔款……不但当月的庚子赔款要如数支付给日本,以后的庚子赔款也要全部支付……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南京屠杀中国军民的子弹和刺刀,是否有蒋介石向日本归还的庚子赔款?”

  当时的中国政府,真的是一面抗战,一面向日本赔偿庚款吗?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公开宣布继承并偿还晚清、北洋时代所欠下的一切外债,庚子赔款也包括在内。因为如果政府不承认、不偿还庚子赔款,就无法重建国家的财政信用,无法从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得借款和投资。如果国家无力走出财政崩溃的困境,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也就无从谈起。不过在战前,国民政府一面向各国偿还庚款,一面推动各国“庚款退还”。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继续偿还了7月份和8月份的对日庚款,至9月份才改变既定政策。7月份的偿还,与中方高层对战事的判断有很大关系。7月份,中方尚无意对日全面抗战。在蒋介石看来,卢沟桥事变并不意味着日本有意全面侵华,中方若表现出强硬立场,有可能逼退其蚕食野心——7月20日,蒋在日记中判断日军“志在华北局部而不敢扩大”,“战争最多限于局部”。蒋的判断不能说错,卢沟桥事变时日方志在华北,确实没有对华全面战争的计划。然而,蒋寄望于用强硬立场逼退日方;日方也同样认为,只要足够强势,按以往惯例,国民政府必会屈服。如此,迟至8月4日,蒋才下定决心全面抗战。7月份的庚子赔款已偿付给了日本。

  8月份的偿还则是一种避免更大损失的权宜之计。国民政府本拟停止偿付8月份的赔款,但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梅乐和在8月26日致电财政部长孔祥熙,请求允许照惯例继续偿付庚款。梅乐和认为,在两国并未正式宣战的情况下,如果国民政府率先毁约,停止偿还庚款,日军很可能以此为借口出兵直接占领、掠夺沦陷区的中国海关。所造成的损失将远超过对日偿付的款项。27日,孔祥熙复电,指示“月款可照议暂付”。

  梅乐和从英国利益出发希望能够将这种偿还变成一项长期的政策,所以在9月7日,他又给财政部关务署去了一份函电,希望以后的对日偿付仍按月照拨。鉴于8月份的偿付已引起了国内舆论的不满,国民政府拒绝了梅乐和的意见。9月28日,关务署指示梅乐和,从9月份起,应拨交给日本的庚子赔款一律自动拨存至开设在英国汇丰银行的“备付日本庚款”专用账户。

  开设这样一个专用账户,有三重目的:一是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讲究信用,在中日没有正式宣战的情况下,不会对日赖账;二是这个专门账户控制在财政部和汇丰银行手中,日本人无法染指,足以回应国内舆论;三是国民政府当时还寄望于梅乐和能利用其英国人身份,继续维系沦陷区的海关,使其免遭日军掠夺——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允许梅乐和仍留在上海,也是因为尚有这层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