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晋武帝司马炎为什么要立傻儿为太子?

  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正月,弘农,渑池两地出现了两条白龙,白色,可是晋朝的国色。

  几天后,大晋迎来了它的太子,司马衷。这孩子后来说出一句名言,——“何不食肉糜”?这位皮蛋瘦肉粥的推荐者,脑子不太灵光,一直到青壮年,智商都比较接近正常值的下限。

  在司马炎的眼中,这点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他必须立自己的长子为继承人,因为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位置,是经过一番争议才得来的,对手,就是他亲弟弟司马攸。

  话说司马攸这些年来形象愈加光辉。未成年时,就历任散骑常侍,步兵校尉,安抚军营部署,恩威并施,大有风范。晋朝受禅之后,司马攸得封齐王,总管军事,抚内安外,百官归心。这是他有才的一方面,这家伙还有另一个耀眼的闪光点,德!

  孝悌是德的首要准则。司马攸在遭逢司马师的大丧时,就好好表现过一回。当亲爹司马昭去世时,他哀痛到绝食的地步,十八九岁的青年,走路要拄拐棍,我估计这是连悲痛带饥饿的综合效果。不几年后,王太后薨了,他照样又来了一遍。

  看着弟弟的举动,司马炎简直像坐在高压锅里。天子,为天下表率,这一点怎么能输给齐王呢?于是,他在自己身上恢复了古代服丧礼节。

  按古代传统,服丧仪式分五个级别,称为“五服”。

  第一等叫斩衰(cui),粗麻布,斩断处外露,且不缉边,以示无心装饰。一般是臣为君,子女为父,嫡孙为祖父,父为长子,妻为夫等,服期三年。

  第二等叫齐衰,粗麻布,缉边。从三年到三个月不等。三年的,一般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一年的,父在为母,夫为妻等叫杖期,男子为伯叔父母,兄弟,其他儿子,女子为娘家父母,媳妇为公婆等叫不杖期。服期五月的,为曾祖父母。三个月的,为高祖父母。

  下面三等,依次叫大功,小功,缌服。丧服的布料采用细麻布,服期也依次递减,分别是九个月,五个月和三个月,这三等的服丧对象,亲缘上也越来越疏远,就不细说了。

  俗话常说“出五服”,就是关系远到可以不按上述五服服丧了。此外,孝子还要执孝杖(俗称哭丧棒),女子发髻上还要系段麻绳,称“衰”。

  但从汉文帝起,就把这套规矩取消了。他有他的道理,因为服丧不是穿件丧服那么简单,还有很多规矩和禁忌,孝子必须“守制”。

  如果是平民百姓,你要谢绝应酬,喝酒打牌K歌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是官员,就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丁忧。就算你职位太重要了,朝廷“夺情”,让你继续干,你办公的时候还是得穿素服,不能参加朝会,祭祀等礼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