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临终前什么决定改变了中国历史?
清光绪34年10月21日,也就是公元1908年11月14日,清光绪皇帝死于北京中南海的瀛台涵元殿,时年仅38岁。次日午后,慈禧太后在北京紫禁城仪鸾殿病逝,终年73岁。
光绪34年10月20日,也就是光绪皇帝去世的前一天,清廷还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两道谕旨:其一,命醇亲王载沣之子溥仪,在宫内教养,并在上书房读书。其二,任命载沣为摄政王。
这两道谕旨字里行间的意思是很明确的。此时的溥仪虽然未被清廷确立为大阿哥,但事实上已成为未来的清室皇位继承人。
清廷的这两道谕旨很显然并不是光绪皇帝所发,甚至恐怕光绪本人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两道谕旨下发。由于大清朝政完全掌握在慈禧太后一个人的手中,光绪皇帝不过是慈禧太后手中的一件玩偶而已。
因而决定皇位继承人这等重大问题,慈禧是绝对不许光绪染指的,更不可能让他独自作主。很显然也很清楚了,这两道谕旨完全是按照慈禧太后的个人意志所颁布的。
在颁布谕旨之时,慈禧已经决定,她要看着光绪死去。如果光绪死在了慈禧太后的后面,那么,令溥仪进宫及载沣为摄政王的谕旨很可能就是一纸空文。
因为在慈禧太后死后,光绪肯定要改变这个并非出于他本意,甚至在他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做出的政治安排。
对于此事,慈禧太后比任何人都清楚都明白。解决的办法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叫可能改变这个决定的人,死在做决定的人的前面。其实,老谋深算的慈禧太后早就打算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