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经常大赦,哪类罪犯却历朝历代都不赦?
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贪污受贿犯罪不予特赦。而有关这一条,在中国古代也是颇有历史的。
中国古代大赦非常多,据《史记》记载,秦二世登基的第二天冬天,大赦天下。这是我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次全国范围内免除或减轻刑罚。自秦以来的2000多年的历史中,大赦共有1200多次,再加上曲赦(对特定地区放赦)、别赦(个别赦免)、减等、赎罪等减宽措施,赦免绝不下于2000次,大约平均每年一次。鲁迅小说《风波》中写一场复辟闹剧,当“皇帝坐了龙庭了”的消息传到绍兴某个小村时,七斤嫂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目不识丁的农妇脱口而出“皇恩大赦”,足以见得这一制度运用的频繁程度。
事实上从唐代以来,大赦令就承担了国家重大政策信息发布的重任,“大赦”往往伴随“大事”而来。比如,皇帝登基、皇帝驾崩、皇帝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打胜仗等的时候。那个时候没有狗仔队,皇帝就靠大赦来传播消息。遇上自然灾害或者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皇帝也会来个大赦,缓解阶层矛盾,让自己位子坐得更稳。唐宋时期的大赦天下更加频繁,《水浒传》里有个细节,宋太公对宋江说“你现在到江州去,不要做强盗,一年半载等到皇恩大赦下来,依旧回来父子团聚”。虽然是小说,但是从时间上来说,这个“一年半载”正好是唐宋大赦天下的平均时间:18个月一次。所以在唐宋两朝,囚犯坐牢都很少坐满两年,一遇“大赦天下”,就高高兴兴回家吃饭去了。
古代虽“大赦天下”,但对于贪官污吏是一个例外。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不赦贪官。
唐王朝是中国历史上下诏大赦最频繁的朝代之一。唐太宗(李世民)时,国力强盛,四夷臣服,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各族君长推唐太宗为“天可汗”,而且农业丰收,一斗米价仅三四钱,百姓安居乐业,“外户不闭”。
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唐太宗下诏大赦天下,规定不论罪恶轻重,包括死罪在内,都予赦免。但赦令中却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免之列。贞观九年,雨水成灾,西戎扰境,太上皇(高祖李渊)死,唐太宗认为是德泽未遍所致,于是再次下诏大赦,但仍然强调不赦赃官。
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天宝年间,是唐王朝鼎盛时期。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大破奚、契丹,百姓人丁兴旺,全国有七百八十六万多户,人口达四千五百四十三万之多。唐玄宗于是下诏大赦:“奉天时减降天下囚徒”,规定流罪(放逐到远方,充军)以下都予以赦免。“安史之乱”以后,唐王朝由盛而衰,战乱不息,江南久旱,人多死亡。唐肃宗(李亨)以天下未宁,屡下赦令,以示优恤。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大赦规定,天下囚徒,凡死罪者减为流放,流罪以下者一律赦免。但诸帝赦令亦都强调官吏犯赃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尔后,唐文宗(李昂)、唐宣宗(李忱)、唐懿宗(李漼),乃至唐僖宗(李儇)等的大赦令中,无一不强调官吏犯赃不予赦免的规定。
宋王朝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为不赦之罪。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曾两次下诏大赦天下,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不仅如此,还将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
与宋朝同时存在的金王朝,世宗(完颜雍)也曾对兴廉惩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派大臣查访外,还颁布有关条例,明确规定:“吏犯赃罪,虽令赦不叙(不在此等此列)。”
总之,唐宋前后诸朝历代,罕见赦令赦免贪官污吏。
不仅如此,宋朝时还将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这里有沿袭前朝的因素,也有对贪官危害性的一个高度认识,这就是我们在电视剧里常看到的:“贪赃枉法,十恶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