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格格认贼作父给日本当间谍,被捕后坚称自己不算汉奸
说起川岛芳子,后世之人无不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作为一个中国人,她里通外国,给日本人卖命当间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
川岛芳子犯下的恶行完全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她曾先后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洲独立运动等祸国行动,还一手主导策划了震惊海内外的一二八事变,将百万上海百姓推入战火深渊。
天道好轮回,如此罪恶滔天的川岛芳子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0月,川岛芳子在北平东四九条胡同34号宅院内被军统特务逮捕。据说,川岛芳子在狱中曾遭受过戴笠的长期非人酷刑,为多年的卖国罪行付出了惨重代价。
军统以“汉奸罪”对川岛芳子提起公诉。所谓“汉奸”,是指出卖中国利益的中国人(不仅限于汉族),也就是说,汉奸首先得是中国人。而在川岛芳子之前,她的好友李香兰也曾被以“汉奸罪”起诉,但由于其提供证据,说她虽出生在东北,但却是日本人,所以被国民党政府释放驱逐出境。川岛芳子想以同样方式脱罪,于是坚称自己是日本人,不是汉奸,并提出了上诉。
但其养父川岛浪速利用完她便对她毫无感情,不仅没有帮她提供日籍身份的书面材料,还揭发他是清朝肃亲王善耆的女儿,幼年时才被自己领养的事实。
1947年10月5日,北平高等法院公开重审了川岛芳子案,在拥挤的人潮簇拥下,法庭当场宣判川岛芳子是叛国者,汉奸罪、间谍罪成立,依法将其判处死刑。
1948年3月25日,川岛芳子在北平第一监狱被执行枪决。由于步枪威力极大,川岛芳子的头部被打穿,脸部被打烂,接受记者拍照时面目已经难以辨认。所以一直有传闻说川岛芳子根本没有被处决,死得只是一个替身,而她本人则逍遥法外,直到善终。这种说法有点阴谋论的意味,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