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的尚书省是干嘛的?有什么作用
我们今天来说说唐朝的尚书省。尚书省是唐代最高行政机关,它掌管政令的颁布和实施。作为事务性机关的九寺五监以及地方州县,都要遵守尚书省颁行的政令而各负其责。根据制救的内容,有时尚书省直接将中书、门下发出的制敕转发到中央各部及地方州县执行。有时需要依照制规定的政策方针制定出具体施行的政令,称“行制救”。主要包含三种形式:一是“起请条”,就是拟定以制救主旨为标准的具体的行方案。
二是“商量状”,凡是门下中书难以决断的军国大事,便下敕付尚书省关部门研究,并写成“商量状”,将具体意见附于原敕后供门下、中书决策时参阅。三是“详定制敕”,凡是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府县奏请并获批准的事情,还要由尚书省“详定”。户部在尚书、侍郎的领导下,主要责任有三:其一,进贡、清点全国各地的土特产;其二,全国州县户籍的管理,丁口的核准和户等划分;其三,授收管理均田,赋税的征收和减免。最高财会主管机构是度支,它最重要的职责是作出国家每年的开支预算,核算已花费的财物。
金部司掌管国家库中钱物出纳的政令,太府寺按政令执行具体的出纳事务,仓部司掌管国家仓储粮食出纳的政令,司农寺按政令执行具体事项。礼部的长官是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礼部侍郎,一员,正四品,为副职。礼部下设礼部司、膳部司、祠部司、主客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管。礼部主要掌管祭文教、外交礼仪等政令。玄宗开元年间,主持科举考试的任务由吏部移属礼部后,该部最重要的政务转而成为主持科举考试。
兵部是全国军政领导机关。长官为兵部尚书,一,正三品。兵部侍郎,二员正四品,为副职。掌管的军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管理军籍,二是根据敕书调动兵马武器,三是选拔军官。兵部下设职方司、兵部司、库部司、驾部司,以郎中、员外郎为首,军政的具体政务由他们管理。
刑部长官为刑部尚书,一员,正三品。刑部侍郎员,正四品,掌管司法行政为副职。政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刑事案件审核定罪是刑法的颁布,三是管理官奴婢的簿籍及放免,四是国家各种经费开支的审计,五是全国门禁出入与关津越渡以上各方面事务分属刑部下的都官司、司刑司、比部司、司门司具体办理。而郎中及员外郎为四司的主管工部长官为工部尚书,一员,正三品。工部侍郎员,正四品,为副职。
决策权是指宰相可以决议天下大政方针,其决策形式就是政事堂会议。人事权是指宰相可任免三品以下、五品以上的中高级官员与六部郎官、御史台六品以下的重要官员。当然这些权力是皇帝赋予的,宰相的决策只有经过皇帝的批准颁行才有效力。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沟通除奏章外,还有面议政事制度。常朝议政是唐前期主要采用的方式,即皇帝每日上朝(后改单日御朝,双日休息),文武百官奏事完毕,宰相留下议政。唐代宗以后,宰相奏请皇帝开延英殿议政,皇帝在延英召宰相议政,成了皇帝和宰相共议政事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