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真正的青楼女子需出身千万才能赎身
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一直以来被电视里的剧情所蒙蔽,被歪曲的青楼女子,其实青楼女子和电视里的完全不同,初中历史为证,出钱千万才能赎身,无奈其何的只能终身为奴。
古代的青楼女子并不像电视所演的那样,只会陪客人聊天喝酒,而是大多都有一些才艺,比如琴棋书画等等。
上海福州路一青楼女子出台时的情景。晚清上海青楼界惯例,为破身的青楼女子(称“清倌人”)应局。
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概念,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有两大类:艺妓和色妓。如果再细致划分,可分为五类: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
宫妓
宫妓:是指被蓄养于深宫,为帝王提供性服务的女子,她们往往数以万计,包括一些没有什么名份的宫女与大批歌舞伎。
她们由宫廷供给衣食,生活条件很优裕,也都有向皇帝献身的可能性,但由于宫中美女如云,能得到皇上“恩宠”的机会是很少的。她们最大的痛苦是幽闭深宫,缺乏人身自由,而且青春虚度,欲和爱情得不到满足。
官妓
官妓:与宫妓都属于官员所有,但区别于服务对象不同,宫妓只为皇帝及其家属服务,而官妓则为各级官吏所占有。
对于官妓,官员们可以共享,可以做人情,或命官妓招待某个过境官员以侍寝,或给某个朋友狎玩。这是官妓的义务,她们只能随人支配,不得拒绝,也不得收费。不过狎玩她们的官员有时送她们一些财物,往往被高级的官员所独占,有些官员还会因争夺某个名妓而争风吃醋。在汉代,宫廷权贵使用官妓(又名官奴婢)的地方也很多。
《汉旧仪》记载:“丞相官府奴婢传漏起居。宫中乳母取官婢。宫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传言。太官汤官婢各3000人。”这是属于宫廷及京城内衙署的奴婢。对于官妓而言,如果可以出钱千万,则可以免为庶人,但很少有成功赎身的,无奈其何的只能终身为奴为妓。
军妓
有的历史专家认为军妓最早可追溯到汉代:“古来有妓,至汉武始置营妓,以侍候军士之无妻室者。”有些兵将杀人如麻,野蛮粗暴,所以有些军妓的处境和下场甚为悲惨。
例如在唐代,岭南的一名军妓有一次在席上得罪了宾客,被长官处以棒刑,在她受刑疼痛哭叫时,官吏们还赋诗拿她开心:“绿罗裙下标三棒,红粉腮边泪两行。”唐末富州驻军长官的手下有一个叫罗虬的官员,在宴席上看中了一个叫杜红儿的军妓,要她唱歌,并赠以缯采(即礼物),长官因为副帅早已中意红儿,所以不让她接受馈赠,罗虬恼羞成怒,竟当场拔刀杀了杜红儿。
家妓
家妓:属于官宦、豪富的家庭,只为主人及其家属服务,属于私人所有,而不像官妓、营妓是“公有”的。
家妓最早见于史籍记载的是公元前562年晋悼公赐给魏绛的八名女乐。西汉、东汉、三国时期,贵族、官僚蓄养家妓已蔚然成风。到了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家妓的发展进入兴盛时期,有些大贵族、大官僚蓄家妓成百上千,其规模几乎可与宫廷女乐媲美。家妓是关锁在家庭这个笼子里供主人玩弄的性奴隶。她们不是人,只是工具。历史上曾记载有些官僚、贵族在冬天手冷,不近火,却把手伸进家妓的怀中取暖,称之为“肉暖炉”;在冬天时让一群家妓围着他,叫“肉屏风”;吃饭时不用桌子,而叫家妓手捧菜肴,站在周围,叫“肉台盘”:吐痰不用痰盂,而让家妓用口来承盛,美其名曰“香痰盂“。
民妓
民妓: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
在这五类妓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