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服饰:宋朝服饰特点
宋代政治势力较弱,经常受到外来力量的打击,对宋代的服饰文化也造成了影响。
宋代服装多因旧习
宋代服装多因旧习,根据前朝的服饰形制、民俗风情,制定了上自黄帝、皇太子、诸王,以及各级官员,下及庶民的各类服饰。
宋代妇女服饰大多仿照周代制度,‘大袖’是宋代贵妇最常使用的一种服装,因两袖宽博肥大而得名。普通妇女多穿背子,下长过膝。衣袖有宽窄二式,著时罩在襦袄之外。女服仍以衫、襦、袄、背子、裙、袍、褂、深衣为主,都是命妇之服。
宋代的服装,其服色、服式多承袭唐代,只是与传统的溶合做得更好、更自然,给人的感觉是恢复中国的风格。一般百姓多穿交领或圆领的长袍,做事的时候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带上。
颜色限制
北宋初年,曾对各级官员的服色做出严格的规定,如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至于普通百姓,就只能穿黑白二色。
等级限制
宋代对士、农、工、商的服饰,限制极为严格。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民俗》记载:“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当铺)掌事,即着皂(黑)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可见,在宋代,除从服饰上可以看出等级差别外,还可以看出他们所从事的行业。
缠足
缠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习。女子用布帛紧扎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以为美观。元末明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缠足》载:“《道山新闻》云:(南唐)李后主宫嫔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在清代,1664年(康熙三年)曾下令禁止缠足,1668年又取消禁令。太平天国也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之风始渐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彻底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