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反贼,李自成比张献忠强在哪里?
明朝崇祯末年,天下大乱,反贼蜂起。在这些反贼中,最后成气候的有俩人:李自成和张献忠。
其中,北边的李自成打进了北京城,眼看着就要成事了,可惜被北边的满清和吴三桂联手摆了一道,功亏一篑;南边的张献忠占了巴蜀,凭借天府之国的富庶和“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天然地理优势,开牙建府,裂土称王。
有时候,历史充满了偶然性。比如,李自成与张献忠这两个最为著名的明末反贼,居然拥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他们都是陕西人——李自成是山西米脂人,张献忠是陕西榆林人;他们都是当兵的出身——李自成是“驿卒”,张献忠是“边兵”,虽然兵种不一样,但都属于军队序列;他们都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李自成是因为驿站裁员被裁掉了,张献忠是因为违反纪律被开除了。
下岗之后,李自成和张献忠都没能实现再就业,心情之郁闷可想而知。恰好,此时天下大乱,于是这俩人就一不做二不休,投入了反贼的队伍,并凭借着天生的领袖气质,慢慢变成了反贼头领。
就起步来说,张献忠是高于李自成的。但越到后来,李自成发展的越来越好,把原本领先的张献忠落在了后面。
李自成凭什么弯道超车?凭的是仨字:识民心。这仨字,就是李自成比张献忠强的地方。
既然是做反贼,就要有反贼的样子。所以,在职业生涯的初期,李自成和张献忠的境界是一样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爽一天是一天。
但是随着队伍的壮大,李自成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及时地制止了这种风气。为了收拢民心,他提出了一句著名的话: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
这句话说得非常重,其作用也是立竿见影的。从此,李自成的队伍脱胎换骨,从祸害老百姓的反贼,变成了为老百姓谋福利的义师。“闯王来了不纳粮”,这句话成了李自成的LOGO。
反观张献忠呢,就像个神经病一样,依然是杀杀杀。据《张献忠陷庐州纪》记载,张献忠破城后,把全城人的右手统统剁掉。有鸡贼的,想用左手蒙混过关,结果是双手皆被砍去。放眼望去,一片哀鸿。今天有个词语叫做“剁手党”,追根溯源,张献忠可以做她们的鼻祖啊。
便在四川称王后,张献忠也没改掉自己的神经病脾气。当时,他学着明朝的样子,也要开科取士,结果,把读书人弄来之后,他一时兴起,居然把读书人全杀了,然后把笔墨堆在一起,命名为“笔墨冢”——他还真是幽默。
不过,李自成固然比张献忠强一点,却也少了一味药,所以功败垂成。少了哪味药呢?少了读书人的帮助。
大家千万别小看读书人。古代的那些造反者,但凡能成功,必有读书人的帮助。汉高祖刘邦没有张良、萧何能行吗?明太祖朱元璋没有朱升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会如何?
所以,李自成虽识民心,却少了高人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