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汉高祖刘邦比朱元璋强在哪?称帝前就魄力十足

  朱元璋最佩服的皇帝就是刘邦,在朱元璋之前出了这么多雄才大略的帝王,朱元璋为何对刘邦这个混混皇帝情有独钟。朱元璋佩服刘邦无非就是出于四个字:“同病相怜”。朱元璋认为刘邦与自己都出身草莽,都是白手起家,二人类似的经历更能引起共鸣。刘邦与朱元璋的出身都不太好,但是刘邦的日子过的可比朱元璋舒心多了。

  无数事实证明,有两种人容易成就大业。第一种是不要脸的,第二种是不要命的,刘邦就属于不要脸的那一类,而朱元璋就属于不要命的那一类。刘邦虽然出生于农民之家,但好在父母健全,能让他啃老,兄弟也有几个可以让他蹭饭,刘邦虽然不能大鱼大肉,但是至少饿不死。朱元璋就不一样了,他一出生,家里的人几乎都不在了,为了活命不得不当和尚与乞丐。刘邦生活在人间的底层,而朱元璋却活在地狱。

  当朱元璋还在外面讨饭和化缘,刘邦已经靠着自己的厚脸皮,到处蹭吃蹭喝。刘邦蹭吃是家常便饭,还一副吃你的是给你面子的无赖姿态,他不但自己蹭吃,还带着一帮狐朋狗友组团蹭吃。刘邦还是一个追求生活品质的男人,不但要蹭吃还要蹭喝,要有好酒还要有肉,刘邦家乡中有一个小酒馆,这位未来的大汉天子,在里面签下了无数的借条。但刘邦这个无赖就是有一种别样的魅力,在蹭吃蹭喝中吸引了一大批铁杆粉丝,还让人心甘情愿或者说难以拒绝的被他赖上。最后就连这个小酒馆的老板,也当着刘邦的面销毁了厚厚的借条,这个意思很明显,就是我不要你钱了,你随便蹭。蹭吃蹭喝到了刘邦这种境界,也是一种能力。

  刘邦在家乡虽然没有“鱼肉百姓”,但无赖这种生物,无论在哪儿都不讨人喜欢,刘邦家乡的人民都挺瞧不上刘邦这个小混混。当刘邦成为帝王,衣锦还乡之时,他家乡的人民又是怎样一种态度。

  公元前195年,刘邦衣锦还乡回到沛县。刘邦出生市井也不爱整那些虚头巴脑的礼仪,他召集全县老百姓喝酒吃饭,一连招待了十多天。不仅如此,刘邦这个人还不记仇,不但免了沛县全民的赋税,还让沛县的人民世世代代都不用纳税,免税而且是世世代代都免,这对沛县人民来说是亘古未有之恩典,个个对刘邦感恩戴德。

  刘邦威风完,就打算走了,但沛县的人民太热情,刘邦经不住劝说又与沛县百姓呆了三日。三日之后,刘邦欲走,老百姓依旧挽留,此时的刘邦无赖气息又开始侧漏,刘邦玩笑道:“吾人众多,父兄不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