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藏传佛教为什么俗称“喇嘛教”?而不是叫和尚
佛教在中国传播之广,是人所共知的。在汉族中,一般称僧侣为“和尚”,称年高德尊的僧侣为“长老”;在藏族和蒙古族中,尊称僧侣为“喇嘛”。“喇嘛”是藏语的音译,意为“上师”。传播于中国西藏、内蒙古等地区的佛教,也就称作“喇嘛教”。
佛教在西藏的流传可谓历史久远,派系复杂。据《西藏新志》记载,东晋安帝义熙三年(407年),西藏多里隆赞汗,得到《百拜忏悔经》、《多宝经》及金塔宝,敬慎供养,这是佛教入藏的开始。公元七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在他的两个妻子--尼泊尔公主墀尊和唐文成公主的影响下,信奉了佛教。文成公主是带着佛经、佛像去西藏的,由此拉开了佛教在西藏兴盛的序幕。公元八世纪,天竺僧人寂护、莲花生等到西藏传播显、密两系佛教。公元九世纪,赞普朗达玛禁止佛教流传。直至公元十世纪后期,在吐蕃新兴封建领主阶级的扶植下,佛教才以喇嘛教的形式得以复兴。十三世纪后期,由于元朝统治者的扶植,上层喇嘛开始掌握政权,并将该教传入蒙古族等地区。
喇嘛教是佛教与西藏原有的本教长期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产物。它得以形成、传播和巩固,固然有统治者支持的因素,但也因为它有将佛教教义和本民族、本地区民情、民俗相结合的特点。
喇嘛教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先后形成了许多派系,主要教派有:格鲁派,亦称黄教;宁玛派,亦称红教;噶举派,亦称白教;萨迦派,亦称花孝。
喇嘛教对教育是极其重视和严格的,而且年限甚长。八岁入寺院学校,检查体格,学习并诵记古人格言。这样的学习长达十二年,称为“试验生”。再由保证人介绍,在“僧录”上登记姓名。寺院给予登记者银微章、袈裟,让其削发,行宣示式,起个法号。有了在册为僧的资格,更进而为住职。这样又是十二年,课程逐渐增高:学祈祷,习经文,经常以问答论难的形式试验其修行的功效。如果能流利地解答论难的各个问题,便可列名于众僧之前。在拉萨,专学密宗的学院有两个,一个是上密院(居堆),一个是下密院(居麦)。入学的僧人分为两类:已在三大寺考取“格西”者称“左仁巴”;有三大寺僧籍或其他寺院来附读者称“吉仁巴”。密院主要修习集密、胜乐、大威德三金刚和护法等密法。僧人只有在取得“拉然巴格西”学位后,才能在密院中按年资升迁。执事僧有格贵、翁则、堪布,最高僧职为却杰(法王)。在甘丹寺,担任却杰后,可候缺升任甘丹墀巴--在格鲁派中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的法座继承者,地位极其显赫。
当个喇嘛并不轻松,想成为有学问的喇嘛更不容易。民谚道:“吃喇嘛之食,须具铁颚。”其艰苦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