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的胡椒粉究竟能值多少钱,为何此人会因此招来杀身之祸呢
还不知道:唐朝胡椒粉到底有多值钱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所以古志士,终身甘緼袍。
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操。一钱付江水,死后有余衰。
苟图身富贵,胶剥民脂青。国法纵未及,公论安所逃。
于谦的一首《无题》在向我们解读官场须知的同时,也在冥冥之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官员贪污而导致身败名裂,招来灭门之灾的丑恶事迹。
此人名为元载,唐朝中期著名宰相。虽家境平寒,出身卑微,不过好在慧根敏捷,在科举制的荫护之下,平步青云,出人头地,也算是中规中矩的寒门贵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看似懂得民间疾苦的父母官,却被金钱与名利冲昏了头脑,招致代宗厌恶,引来杀身之祸。
本以为元载被处死之后,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是从他家里抄出的一些东西,却直接给他的谥号打上了“荒”的标签。而此物正是800石胡椒(合今约64吨)。为官者诸多皆爱财,宋朝的蔡京,明朝的刘瑾,清朝的和珅之辈都是贪官的“典范”,元载也不例外,800石胡椒虽无法富可敌国,但却也足够古人风流几世,即使放在当今物价均衡的时代,持有者也算是富豪级别的存在。笔者接下来就谈谈胡椒为何如此金贵之谜。
物以稀为贵
史书上关于胡椒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晋司马彪的《续汉书》:“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虽然这只是书中一笔带过的话,但结合史实,细细读来,却也能领略其中蕴藏的奥秘。
首先,胡椒同石蜜与黑盐一起被记作为天竺国的特产,说明胡椒在天竺的地位就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其次《续汉书》为何要记载天竺国的物产,而不是中国特有的产物?这或多或少又暗示了中国本土不产此物或者量少鲜为人知;再者天竺的特产记载到汉书中,其实从侧面也就暗示出中国与天竺已有“胡椒”上的交易往来,胡椒传入中国广为人知。
后经笔者查证,也正是如此。胡椒最初作为一种香辛料原产于东南亚,在国家的贸易往来中经丝绸之路到达西域,然后汉人又在出使西域的过程中将这种神奇的香料带回中原大地。由于从事胡椒贩卖的商人多为胡人,因此古人又把这种香辛料称为“胡椒”。一方面,善于经商的阿拉伯人在国际贸易中会更倾向于欧洲人(毕竟中国人的钱没有那么好赚),他们直接或间接得到胡椒后,往往会在第一时间倒手卖给对香料情有独钟的欧洲人,这也就导致在当时胡椒的国际贸易中,中国商人很难从阿拉伯人商人那得到充足的货源,辛辛苦苦跑一趟,结果获取的数量却微不足道,为了弥补最终收益,自然要将胡椒的价格提高,这也是导致胡椒价值堪比金价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笔者大胆猜测,由于当时的中国人(特指统治阶级)并没能准确定位胡椒,所以就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胡椒都是以药物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不妨我们换位思考,如果各位是那个时代的人,你会将胡椒作为具有诸多疗效的药物?还是单纯满足口福的调味品?况且中国人那时就有本土原产的花椒、大料、茱萸等调味品,基本就已经满足了在口味上的追求。
所以正是这种性质上的差异定位,导致了同为胡椒,但作为药物却比作为调味品的需求更加稀少。如此一来,本就稀少的胡椒在皇室的垄断下更加寥寥无几。即便到了对外开放程度尤高的唐朝,胡椒也只是拿来作为皇室特供,平民百姓想吃上一口基本上属于天方夜谭,金价胡椒自然不言而喻。
中间商赚差价
“万恶”的阿拉伯商人巧妙利用了欧洲诸多皇室爱香料且爱攀比的心理,将胡椒一步步带到欧洲大陆。在此过程中,胡椒每经过一人之手,价格就可能成倍增加,这也就导致在贸易的过程中,谁过手的胡椒多,谁就是最后的财富持有者。
BBC曾经拍过一部名为《香料之路》的纪录片,片中主持人手握着一把胡椒说:“在中世纪,偷这么一把胡椒,等同于现在成功地抢劫一次银行。”按常理来讲,在历经数百年的贸易后,应该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将胡椒作为致富经,胡椒在市面上的交易量会或多或少的增加,从而加大市场竞争力,话语权更多的是在买方一边,可是为什么价格还是居高不下呢?笔者大胆猜测,原因不乏以下两个。
其一,供给多一尺,需求多一丈。
上述我们已经说过,欧洲人对香料是没有抵抗力的,尤其是皇室家族,他们将香料作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胡椒作为外来的宠儿,自然而然地成为更多人攀比的物品,这也旁敲侧击地说明了哪个皇室的胡椒多,哪个皇室最硬气。而在皇室如云的中世纪,尽管欧洲的皇家航海士和奸诈的阿拉伯商人带回了更多的胡椒,但在欲望面前还是微不足道。哪怕对于一位皇后而言,她毕生的奢侈品也就寥寥无几。
14世纪初法国国王查理四世的遗孀珍妮的厨房中,有胡椒6磅、桂皮13.5磅、丁香3.5磅、番红花1.25磅、长胡椒半磅,以及少量肉豆蔻皮和23.5磅的生姜。
而与法国皇后相对应的另一位中国小说《金瓶梅》中李瓶儿却显的富有很多:
奴这床后茶叶箱里,还藏着四十斤沉香、二百斤白蜡、两罐子水银、八十斤胡椒,你明日都搬出来,替我卖了银子。
虽然这些东西在当时价格都不菲,但是最具有分量的还是当属胡椒。李瓶儿的这些家当总共卖了三百八十两银子,而西门庆买一处四层楼的房子也只用了一百二十两,可见当时的胡椒是多么昂贵。
但笔者所讲的还是数百年后欧洲皇室和宋代官僚的待遇,而当时身在唐朝的元载私藏800石,又是什么概念?
其二,中间商赚差价。
公元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末代皇帝罗慕路斯,西罗马帝国宣布灭亡,这种新城起旧城破的事件在冷兵器时代是最常见不过的。然而西罗马帝国的覆灭却直接将东西方之间的交流的商业纽带打断,使得胡椒几乎从欧洲人的餐桌上消失了。这时候想要获得胡椒,需要经过印度和太平洋小岛上的土著——阿拉伯商人——埃及商人——威尼斯商人的层层转运。当胡椒最终抵达欧洲港口时,价格已经是原产地的四五十倍。
但反观远在东方的中国和印度,两国仗着地大物博的优势,怀揣着万事不求人的心态,加上之前就形成固态小农式自给自足模式,对于胡椒这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不会太放在心上。一个不愿进口,一个不愿出口,而通过其他非方式途径得到的胡椒价格怎么又会便宜的了呢?
特殊的药用价值
胡椒最初引入中国并不是以香料的身份而存在,原因很简单,量少又贵,吃不起。所以与其看着胡椒常年搁置,还不如发掘其他价值。笔者猜测古人很可能就是根据中国本土的花椒具有的一些药用价值而检验出胡椒所具有的一些其他价值。结果也确实如此,胡椒有着其他调味品难以比拟的价值。胡椒引入的前期,西晋张华就在《博物志》中记载了一种胡椒酒的做法:“胡椒酒方,以好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末好石榴五枚,管收计著中下气。”五升酒才用仅仅七十枚胡椒,虽在今人眼中寒碜至极,不过在那时这种酒也绝非普通人可以享用的。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椒的药用价值被慢慢开发,成功也跻身中药界并占有一席之地。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其名著《千金翼方》中就记载:“胡椒味辛,大温,无毒,主下气温中,去痰,除藏腑中风冷,生西戎,形如鼠李子,调食用之,味甚辛辣,而芳香当不及蜀椒(即花椒)”。
至此,胡椒的价值也差不多开发殆尽……
64吨的胡椒到底值多少钱呢?(以黑胡椒为例)
现代:我们就按最保守的价格来算,2018年黑胡椒统货一斤的价格为28~32元,我们取30元/斤,而64吨也就是64×1000×2=128000斤。那么元载所贪污的就有128000×30=3840000,人民币384万元。
古代:唐朝讲胡椒与黄金同价,所以此处就拿胡椒和黄金换算。唐朝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唐玄宗开元年间通货膨胀,一两银子折合人民币约2000元。黄金按1:8白银换算,64吨黄金,2000×8×10×2×64000=20480000000元,考虑到古代黄金纯度的问题,所以这200多亿中其实含有不好水分。保守来算,在原价上打七折,元载当时贪污的那些胡椒放在今天也值100多亿。如果觉得笔者的算法有问题,那么请再回过头看看BBC主持人的那段话。
时过境迁,历史的潮流始终向前。上面的算法可能过于夸大元载的罪行,我们也难以用现在的物价作为衡量古人贪污的标准。不过,无论我们怎么评判也都掩盖不了元载贪污的事实,为官者也须深谙“勿以恶小而为之”。
清人丁耀亢在其所著的《天史》一书中,生出这样的疑问:“人生中寿六十,除去老少不堪之年,能快乐者四十多年耳。即极意温饱,亦不至食用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贪,贪转生愚。黄金虽积,不救燃脐之祸,三窟徒营,难解排墙之危,事于此侪,亦大生怜悯矣。”
元载之穷奢极欲,则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