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客栈如何为客人提供“特殊服务”?
“也许当下一批客人来到的时候,你就已经忘了我这个过客了,我不像你这么有勇气,敢于面对这个沙漠。”这是《新龙门客栈》里的一句台词。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星际穿越》里的库铂一样可以来到五维空间,然后很有逼格地像看纪录片一样审视自己的过去。以至于人们总是好奇古代人是如何完成某件事情的。比如需要干坏事时,没有牙膏,那岂不是人人一口大黄牙?没有小杜杜,他们如何在享受造人运动带来的快乐的同时避免出“人命”?
当然完成这些事情还有一个前提,没有可以预订酒店的网站、七天连锁酒店这样的平台,来到陌生城市,上哪找酒店?那么古代中国人是如何开房的?是否也要进行身份登记?
不仅需要,而且查得很紧,没有“介绍信”只能睡马路。古代的中国虽然无法信息化管理户口,但很早以前就有完整的户籍制度。为了证明和区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古人发明了“路引”、“门券”抑或“鱼符”、“牙牌”之类证明身份的腰牌。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古人的防伪技术是非常差的,因此经常出现假冒的身份证。
大部分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出远门的机会,只有少数人有这个需求。
如果是官员、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权的外事活动,都会持有“符节”或“符卷”,这种“符”、“节”、“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馆的身份证明,这些相当于现代的“介绍信”。后来的“驿卷”、“信牌”也都属于旅行凭证。
当然,在小说里出现的荒郊野岭的客栈,比如孙二娘开的人肉主题客栈、李凤姐开的美女主题客栈,理论上说,由于天高皇帝远,应该是不需要的。
和现代一样,客人入住后要进行详细的身份信息登记,称为“店薄”,或“店历”,要妥善保存,留底备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验。
而且这种登记制度,来客的姓名,籍贯,职业以及到何处去,干什么事,都要一一登记在案,官役衙差要时不时地去检查,一到夜晚不准客人进出,直到天亮方可,规定寺庙和普通百姓家不得收留外乡人住宿等。
《马可•波罗游记》中,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在当时元大都(今帝都)看到,所有客栈和旅馆的老板,“要将投宿的客人的姓名写在一个簿子上,注明他们来去的日期和时间,这种簿子每日须交送一份给驻在方形市场的那些官吏。”
客从哪里来?
古代旅馆业,在汉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除了官办宾馆外,城市旅馆、家庭旅馆都出现了。当时城里的“谒舍”,就是一种城市旅馆,这种城市旅馆数量很多,分布广泛,多供做小生意的普通下层人入住,《汉书•食货志》中谓“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就是这个意思。而官办普通旅馆称为“传舍”,服务稍好,专用于接待“官差”。
古画也不乏对旅馆的描绘
至于品牌宣传,古代当然没有OTA、没有连锁酒店直销渠道……主要靠口碑传播。古代旅馆早已充分考虑了硬件建设,让客人入住后更觉舒适,以增加客人来源。《上客舍议》称,“冬有温庐,夏有凉荫”,这里的“温庐”相当于现代配有暖气的房间,“凉荫”则是纳凉休闲去处。
古代客栈有哪些种类?
影视作品中“客栈”的标配
中国古代旅馆种类繁多,称谓不一。由于各历史时期的文化背景、机构建置、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人们对旅馆的认识与理解不同,古代旅馆在各个时期的称谓也不尽相同。
商朝后期,为适应走南闯北的商贾的食宿需要,一批“客舍”、“客馆”相继出现。秦汉时期设立的“驿传”则是专供传送邮件公文和来往官员居住的旅馆名称。
汉代,旅店又有了较大发展,长安城里修建有140多所“郡邸”,还建造了“蛮夷邸”专供外国使者和商人食宿。
南北朝出现的新兴旅馆——邸店
晋代京都到各州的驿道每40里有:“驿”,每20里有“亭”,不仅供过往官吏食宿,而且也对百姓开放,这就有一点商业旅店的性质了。南北朝时,出现一种新兴的旅馆——邸店,它是供客商食宿、存货和交易的场所。
“悦来客栈”其实是驴友之家
唐宋以后,旅馆的分工和接待对象的划分更明确,各地出现了专门接待学子的“状元店”、“高升店”。有专门接待商人老板的“广源店”、“万隆店”;有面向杜甫这样一直很忙且四处游山玩水的驴友和一般游客的“悦来店”、“吉顺店”等。
客栈是否分等级?房间呢?
从《周礼》所记来看,早在周代中国的旅馆业已很发达,而且似乎是“连锁式”发展。如周王规定,有“国营招待所”性质的“驿亭”,要求每10里有“庐”,即简易房舍;每30里要设“路室”,以供休息;每50里的市镇要设“候馆”,候馆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
现代流行的城市旅馆、家庭旅馆,在先秦时已出现,主要有“馆”、“寓”、“舍”等。这些旅馆档次和功能区别明显,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住。
“馆”比较高级,用来接待贵宾,如“国宾馆”、“诸侯馆”,这类旅馆都是官办的。
“服务”会有东莞厚街好吗?
古代旅馆当然也有“特殊服务”
“宾至如归”,最初是周王对国宾馆的服务接待要求,此后“宾至如归”成了古代中国旅馆业通行的行规和服务的最高境界。
为客人代购代销代付是古代旅馆常规的服务项目,为男性成年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也是常有的事。在古代,人们出行主要靠步行或马车等,所以出去一次数月数年不回家是常事,特别是生意人。
正是由于存在这种情况,旅馆的“特殊服务”自然成为方便旅客的项目之一。有的老板将娼妓安排住在旅馆附近,甚至直接让她们住在旅馆里面。
中世纪摩洛哥旅行家拔图塔(这哥们曾在元朝时期游历了广州后,复从福建泉州北上大都,但只到杭州即折回,1347年还印度,随即返回故里)在其著作《伊本拔图塔行记》中写道
:“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为购婢作妾,给室以二人居,费用由主人临时代付。”这里说的“主人”即为旅馆老板,因为古代蓄妾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