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郡国并行制起源于什么,具体发展过程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

  故学者认为,汉朝郡国并行制是西楚郡国并行制的翻版,或者汉朝郡国并行制承袭了西楚。

  西汉(前202年~8年)两百年间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见南越),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