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岳飞死后五个子女悲惨下场,长子被杀长女自杀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除夕夜,就在临安城百姓阖家团圆,欢天喜地守岁的时候,岳飞、岳云父子冤死于风波亭。岳飞力主抗金,始终战斗在对金作战的前线,哪知道他没有马革裹尸,不是为国捐躯,而是死于冤狱,消息传出震惊朝野。虽然人们都在为岳飞抱屈,除了韩世忠物伤其类替岳飞鸣不平,被秦桧轻描淡写的用“莫须有”三个字打发后,再无一人敢跳出来质疑此事。岳飞死后,宋廷又是如何对待他妻儿的呢?

  岳飞的第一个妻子姓刘,在丈夫从军离乡后改嫁他人。妇人改嫁在宋时既不耻辱、也很寻常,但后人受明清贞节观念的影响,习惯上将岳飞后妻李娃说成是他的元配夫人。李娃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近而立之年,远远超过了正常婚龄,具体原因待考。

  岳飞一共有五个儿子,按年龄推算,岳云与岳雷应该是刘氏所生,岳飞被害时,岳云23岁,岳雷16岁,二人都已成婚,并有子女四人。三子岳霖12岁,四子岳震7岁,五子岳霭(后宋孝宗赐名为岳霆)3岁。岳霆反而比岳飞的长孙岳甫小一岁,与岳飞长孙女岳大娘同岁。

  岳飞遇害时,追随父亲出生入死、冲锋陷阵的岳云一同被杀,妻儿被悉数发配岭南。次子岳雷在岳飞下狱后,先是排除了涉案嫌疑后,按照宋律也被投入狱中照顾父亲。岳雷陪伴父亲度过了人生最后的风月,见证了父亲冤死,饱受摧残身心俱疲,没能等到父亲平反昭雪的那一天,死于流放地。李娃带着儿子跋山涉水赶往烟瘴之地,岳霖、岳震流放于惠州,地方官员将他们安置在一座寺庙内。兄弟二人失去自由,住在一处“仅足容身”的土屋内苦挨岁月。

  二十年后,宋高宗良心发现,下诏对岳飞妻儿解除拘禁。绍兴三十二年(1162)高宗内禅,宋孝宗登基不久即宣布为岳飞平反。

  这一年,李娃62岁,岳霖33岁,岳震28岁,岳霭24岁。宋孝宗颁旨:岳霖复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职)、岳震、岳霭补保义郎(正九品、武职);岳甫、岳申、岳经、岳纬、岳纲、岳纪一并补为承信郎(从九品、武职)。

  从罪犯家属成为体制中人,也算是苦尽甘来,孝宗皇帝虽然为岳飞冤狱平反,却一切按制度来办,只是为岳飞后人安排了地位低下的武职,岳霖的承事郎之职是岳飞生前恩荫的,“右”字代表非科举、荫补出身。

  据潭州(今湖南长沙)地方官奏疏记载,岳云死后,其妻巩氏拖儿挈女与小叔岳雷一家迁往潭州聚族而居。岳云在潭州有子二人,岳甫25岁,岳申22岁,女儿大娘24岁;岳雷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长子岳经21岁、次子岳纬20岁、三子岳纲14岁、四子岳纪12岁。长女岳二娘23岁,次女岳三娘17岁。

  按两宋法定结婚年龄男为十五、女为十三计,因为长期拘管失去自由,岳云与岳雷的三个女儿都过了婚嫁年龄,成了大龄未婚女子。岳霖长子岳琛、岳飞女婿高祚并补承信郎。岳飞女儿名叫安娘,据说在为父亲的冤案上访、奔走呼号时,为巡逻的军卒阻挠,一怒之下“抱银瓶坠井死”,因此民间称为银瓶娘子。

  尽管二十多年间,岳飞妻儿颠沛流离,受尽了苦楚,但在重获新生后,仍不得不感激涕零地上表谢主隆恩,岳霖、岳震、岳霭兄弟,岳飞长孙岳甫在谢表中悲愤难抑,大倒苦水道:“形骸沟壑,痛固无穷,妻子蛮夷,鬼亦不食,兴言及此,流涕涟如”。

  岳飞几个儿子中,岳霖官位最高也不过是从六品的朝请大夫。本来是将种,岳飞后人却都弃武习文,他的孙子岳珂更是著述颇丰,有《桯史》等作品遗世。之所以如此,既与宋王朝崇文抑武有关,但更与岳飞、岳云父子同时被害的惨痛教训有关。如果继承父祖之志,难免会重蹈前人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