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荆州刺史王睿是死于吞金自杀吗?
王睿(?-190年),字通曜,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市)人。东汉大臣,东晋太保王祥伯父。累官荆州刺史,治于江陵。初平元年(189年),董卓欺君乱政,长沙太守孙坚出兵讨伐董卓,途经襄阳,要求王睿一同出兵。王睿与武陵太守曹寅不和,宣言孙坚只有杀死曹寅,才会出兵。曹寅怕孙坚真的攻打,于是伪造“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的檄文,列举王睿罪状,挑唆孙坚逮捕王睿,来个先斩后奏。孙坚误信为真,便返回襄阳,擒拿王睿。王睿走投无路,吞金自杀,继任者为刘表。
相关记载《三国志·吴书·孙坚传》“汉灵帝崩,董卓擅朝政,横恣京城。诸州郡并兴义兵,欲以讨卓,孙坚亦举兵。荆州刺史王睿素遇坚无礼,坚过杀之。
吞金自杀的原理
按照李时珍《本草纲目·金石一·金记载》“毒金即生金,出交广山石内,赤而有大毒,杀人,炼十馀次,毒乃已。”
所以,致死的原因是不纯的金矿石含的杂质有毒,而不是金本身有毒。
吞金自杀是一种艰难的死法。
根据现代医学研究,纯金并没有毒性。吞入纯金物件并不会引起中毒死亡。古代文献里记载的一些某人喝了少量金箔酒毙命的案例,有人推测,是由于当时冶炼技术的限制,金制品纯度不高,含有其他有毒杂质,或者有人事先在金箔上涂了其他毒物所致。因此,如果说某人吞入了金制品,导致了死亡,死亡的原因不会是由于金的毒性,而主要是由于金制品通过机械性刺激等,导致消化道破裂、出血及发生其他并发症所致。有另一个说法黄金无毒,有毒的是“金属离子“,金属离子是某种物质溶于水后的金属元素的离子,金属离子能够使蛋白质的结构发生不可逆的改变,蛋白质的结构改变功能就会丧失,蛋白质是酶活性中心的组成部分,所以体内细胞就无法获得营养,排除废物,无法产生能量,细胞结构崩溃和功能丧失,使人死亡。
金是一种无毒的金属元素。它吞入人体后,会发生什么?
金非常稳定,常见的酸碱都不反应,包括胃中的这些酸碱。金一般溶解只能溶解在王水中。
人体的酸性消化液以盐酸为主,盐酸是不能使金制品产生腐蚀作用。就是说黄金在体内不能被消化或者被吸收。
但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吞金致死的原因并不在金块本身,而在炼金过程中的残留物由于技术不够先进,古人在给金子提纯过程中用到了剧毒的氰化物,导致这种物质残留在黄金中。
金的冶炼是,古代也好现代也好,就是两种方法一种是用金沙里面金溶解到水银里面,然后加热把水银挥发之后,留下来金。还有一种是氰化物法,最后如果是变成了金了,那上面已经没有什么残留物了。像汞(氰化物)它应该属于液体状态的,如果炼成金之后,它就没有残留物了。一个消化内科的医生朋友,他在几年前,曾经亲自救治过一位吞金自杀的女子。该女子吞下的是一枚金戒指,送到医院时,戒指已经在她胃里待了1个多小时。根据他观察,这段时间内女子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通过胃镜观察,女子的胃部没有出现异常,而最终从胃里取出的金戒指也保持完好。
但吞金致死并非不可能。金的密度为19.3
g/cm3,几乎是铁的三倍。所以即便是较小的金块,拿在手上也很沉。如果大量吞入黄金,就会压迫肠道和胃,造成肠梗阻,这是有生命危险的。
肠道梗阻吃东西吃不下去,引起肚子胀、腹痛。吃个半斤或者一斤的黄金吞下去,那肯定会引起胃下垂的或胃拉伤等后果。
如果用这种方式自杀,应该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吞金者最终是疼痛难忍受折磨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