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夺取了海上霸主地位英国与荷兰发动了三次英荷战争

  17世纪50-70年代,英国为了打败日益发展的商业竞争对手荷兰,并力求保住开始建立的海上优势和争夺殖民地,曾三次挑起对荷兰的战争,并最终获胜,夺取了海上霸主地位,建立了海权—贸易—殖民地的帝国主义模式。

  一、第一次战争

  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年,1652年5月,两国舰队在多佛海峡发生冲突,7月8日正式宣战。1654年4月,两国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承认英国的海上霸主地位。

  二、第二次战争

  第二次英荷战争,1664~1667年,英国与荷兰争夺海外殖民地,1664年英军攻占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纽约。荷兰立即进行反击。同年8月攻占被英军占领的西非据点。1665年6月22日两国再次开战,英国舰队随后在洛斯托夫特海战中重创荷兰舰队,法国、丹麦与荷兰结成反英同盟。1667年,英国被迫签订《布雷达和约》,在贸易权上作出了让步,并重新划定了海外殖民地。

  三、第三次战争

  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年,1672年5月,英法联合对荷兰宣战,分别从陆地和海上发动进攻,荷兰无法抵挡法军进攻,被迫掘开海堤淹没国土,才使法军撤退。1673年3月荷兰海军击退英国舰队。6月英法联合舰队与荷兰进行了两次斯库内维尔德海战,8月法国退出战争,英荷都无力继续战争,于1674年2月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战争结束。

  前后达20多年的英荷海上霸主战争,荷兰在经济、贸易、海运方面的实力大为下降,从此“海上马车夫”把海上霸权让给了英国,沦为欧洲二流国家,英国成为海上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