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里:吕布为何要认董卓为干爹?,
《三国演义》里,吕布有丁原、董卓两个义父,再加上亲爹,被张飞骂作是“三姓家奴”。可是翻开《三国志》,并没有吕布认丁原为义父的记载,可知这件事完全是小说家言。认董卓倒是有一点根据,《三国志·吕布传》记载说,董卓“以布为骑都尉,甚爱信之,誓为父子”。正史记载董、吕二人的“父子”关系,只此一句,远没有演义里那么明确。
《三国志》里还记载了一些养父子关系,如刘备的养子刘封,他本来姓寇,刘备过荆州,“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三国志》)曹操的父亲曹嵩是东汉宦官曹腾的养子。汉顺帝四年曾颁布诏书,“听中官得以养子袭爵”。宦官收养儿子,政策上是允许的。
但刘备与刘封、曹腾与曹嵩的养父子关系,与董卓、吕布之间的义父子关系相比,总让人觉得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与后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以传宗继祀为目的,刘备收刘封是因为无子,认刘封是为了继嗣。曹嵩认了曹腾为养父,以后还能袭爵。这种养子除了不是亲生的,一切权利义务与亲生的无异。而董卓与吕布的义父子关系更类似于结拜,所以吕布拜义父,连姓都不用改。这种“结拜型”的义父子关系在三国时期几乎是孤例。
“义父子”现象与“胡人”有关
从南北朝时期起,义父子现象开始出现。如北魏时,“隐士赵逸来至京师,汝南王拜为义父。(《洛阳伽蓝记》)”北齐时的权臣和士开,“富商大贾朝夕填门,朝士不知廉耻者多相附会,甚者为其假子(《北齐书》)”。到了隋唐以后,可以看到大量“义父子”现象。如安禄山先是被幽州节度张守硅“养为子”,后来还申请成为杨贵妃的养儿。安禄山自己也热衷于收养义子,曾经“养同罗及降奚、契丹曳落河八千余人为假子(《安禄山事迹》)”,蔚为壮观。唐末五代,认“义父子”现象更是极为盛行,当时军阀无不收养义子。后唐太祖李克用的假子义儿很多,甚至建立起了“义儿军”。欧阳修在写《新五代史》时还专门立了《义儿传》。
从以上事例我们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义父子”现象的出现与发展莫不与北方少数民族(时称“胡人”)有关。从史料看,早期建立义父子关系的双方或一方必为“胡人”。这一点不难理解,汉人从先秦起就重视宗法制度,“父父、子子”关系极为严明。而北方胡人尚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阶段,“父亲”的地位不算太高。史载安禄山认杨贵妃为母,每次觐见先拜杨贵妃后拜唐玄宗,唐玄宗怪而问之,安禄山回答:“臣是蕃人,蕃人先母而后父。”(《新唐书》)既然父亲不重要,因此给别人当干儿子也就不会当回事了。再加上时处乱世,爹(儿子)多力量大,所以魏晋南北朝、唐末五代时期,我们才看到了大量胡人认义父子的现象。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回过头看《三国志》里记载的董卓与吕布“誓为父子”就不会觉得奇怪了。《三国志·董卓传》说:“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少好侠,尝游羌中,尽与诸豪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与相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卓。”
董卓虽是汉人,但是与羌胡关系密切,他的手下多为西凉羌胡之兵,因此董卓是深受羌胡之风影响的。当时有人甚至直接骂他是“羌胡之种,毒害天下(《后汉书》)”。再说吕布,他是“五原郡九原人也(《三国志》)”,也就是今天的内蒙古包头,也是胡汉杂处之地。
而“互为父子”在胡人、蒙古、匈奴等北方民族中是很常见的一种效忠方式,也是一种比较松散的政治联盟。三国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大杂烩的文化熔炉。许多胡人习俗传入中原,这也就不可避免的影响了中原人物。况且吕布还曾居住在胡汉杂处之地。因此从文化角度来讲这种“互为父子”的关系,虽然超前但却不是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