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即位后,民风民俗方面有哪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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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即位后,一改康熙的宽仁作风,大力整顿吏治及严查亏空,一大批贪官污吏随之落马。经过几年的整顿后,雍正帝又将矛盾指向了社会风气,对于每个具体的事情都有严格的规定,就差规定每人每天可以吃几碗干饭了。
雍正初年,赌博、乱收杂费、婚丧奢靡等现象十分严重,雍正三年以后,他开始着手对这些恶劣的社会风气进行整顿。为了刹住赌博之风,他接连颁布谕令,告诫官民“赌博之风,败坏品行,荡废家赀,其危害于人心风俗者,不可悉数。”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他通过内阁颁发谕旨:“赌博之事最坏人之品行。若下等之人习此,必至聚集匪类,作奸犯科,放僻邪侈之事,多由此起;若读书居官之人习此,必至废时失事,志气昏浊,何能立品上进乃向来屡申禁饬,而此风尚未止息,深可痛恨。若不严禁赌具,究不能除赌博之源,著京城内外及各省地方官,将纸牌骰子,悉行严禁,不许货卖,违者重治其罪。”
雍正五年(1727年)九月,雍正帝就此事再次下谕内外臣工:“禁止赌博者,所以戒游惰匪僻之行,使保家立品,以厚民俗也。”他命令各省地方大员,不仅要把禁赌之谕出示省会州县,还须遍传庄堡偏僻之区。
雍正六年(1728年)三月,雍正帝又下谕强调:“赌博一事,乃应行严禁,万无可宽者。”他把禁赌与端正民风、安定社会联系起来,其谕令接二连三,或循循善诱,或厉声斥责,充分表明了他对禁赌的重视与决心。
滥设名目,强收杂费,这是历朝贪官污吏惯用的发财之道,清朝犹然。雍正帝把禁绝地方官员乱收费作为治吏安民的内容之一,倾力整顿,颇见成效。
地方杂费有不少是相沿成习的。奉天旧例,民人贸易如有车辆出入,需到奉天府衙领取照票,边门验票放行,小车一辆收银16钱,大车一辆收银32钱,每年都收1700两左右,此项银两均被府尹、书吏、经历司查验官员等分掉。另外,出口的猪羊亦照每口3钱收费,这一陋规沿袭已久,竟成定例。
由于官吏的勒索,致使周边地带物价极贵。此事被巡察奉天的御史释迦保查闻奏报,雍正帝下令严行查禁。奉天府府尹杨超曾遵奉谕旨,立即将车辆及猪羊出口收费项目尽行革除,不许再索取分文,雍正帝夸赞他办理的“甚属可嘉”。
在很多地方,官员规礼长期盛行,如到任礼、端午礼、生日礼、阅城礼、盘库礼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东西上司一旦收受,属员势必加征税课于百姓,并且日后遇有请托便难拒绝,其害极大。在雍正帝的谕令下,各地规礼尽行裁革。
清代时,各地都有男女婚假讲究钱财,“名曰聘礼,实系纳财。多者二三百金不等,少者四五十两为率。此在士大夫之家犹措置匪易,况乃庶民之辈?”这反应了当时婚事大操大办的民风及其产生的不良影响,这自然也引起了雍正帝的重视。
为了扭转民风,树立“婚姻勿尚钱财”的风尚,雍正帝先命朝中九卿为满汉官员和兵民制定了婚嫁礼仪,各有礼数,“毋得僭妄”。接着,又对官民婚嫁彩礼、鼓乐数目作出具体规定:汉人纳彩成婚,四品以上官员之家,绸缎、首饰以八件为限,食物限10样,五品以下官员分别递减,平民之家只准送绸绢,果品限于4种。
举行婚礼这一天,品官用本官执事,限用6盏灯、12个吹鼓手,庶民限4盏灯、8名鼓乐人。雍正帝常常训诫臣工:“国家欲安黎庶,莫先于厚风俗;厚风俗,莫要于崇节俭。”主张婚丧节俭是雍正帝崇俭黜奢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