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屠戮功臣大将,刘伯温的“军卫法”是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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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是历代皇帝中最富争议的人之一。他最为人诟病之处,就在于他在开国之后对功臣宿将们痛下杀手,肆意屠戮,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残酷清洗。古代皇帝屠戮功臣的大有人在,但像朱元璋这样持续时间之长,波及人数之多,在历朝历代都是极为罕见的。
历史记载表明,朱元璋对功臣大将们成批成批横加屠戮,绝大多数都属于冤杀和错杀。被杀的功臣们虽然都被他扣上“谋大逆”的帽子,但从相关史实记载可以看出,这些罪名基本都属于子虚乌有和凭空捏造,或者说属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那么问题来了,常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大将们面对朱元璋的屠刀,为什么甘心引颈就戮,却自始至终无一人敢起兵反抗?蝼蚁尚且偷生,这些大将们可都是身经百战、在万马军中出生入死的英雄好汉,为什么他们面对朱元璋的步步进逼,却显得束手无策,毫无还手之力?原来,这都怪刘伯温说了三个字,使得这些大将们变成了没牙的老虎。
《故诚意伯刘公行状》《洪武圣政记》都记载,明朝开国之初,刘伯温向朱元璋上了一道奏章。刘保伯温这篇奏章的核心内容说了三个字:“军卫法”,得到朱元璋的首肯,并迅速在整个明朝推广开来。“军卫法”是对明朝兵制和军队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正是“军卫法”三个字,牢牢束缚住武将们的手脚,使得他们只能成为朱元璋刀下待宰的羔羊。
“军卫法”的特点有三条。第一个特点是“以屯养军”。原先属于各大将统属的军队,被打乱编制,重新按照卫所为单位,分散安插到全国各地的边防重地、险关要隘。各地驻军分为“守军”和“屯军”两部分,分别承担守备作战任务和耕种屯田任务,轮流更替,以实现军队粮饷基本自给自足。
第二个特点是“军户世袭”。明朝实行职业军人制度,军队将士隶属“军籍”,不受地方行政机构管束,与普通百姓的“民籍”泾渭分明,互不相干。入籍“军籍”后,军人世代传承都要成为专业军人,从此端上铁饭碗,一人从军,一家便永远为军户。这样一来,军队成员自幼就在军人世家长大,深受家庭熏陶影响,往往承袭祖辈父辈的尚武精神与武艺,保证了军队战斗力的延续性。
第三个特点最为关键:实现了“兵帅分离,兵不私将,将不专兵”。“军卫法”的实行,人为割裂了大将与军队之间的密切联系,把军队的直接管辖权从统兵大将手中转换到朝廷手中。
正如《洪武圣政记》记载,“凡有事征伐,则诏总兵官佩将印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于朝廷,军士各归其卫,而单身还第”。“其权一皆出自朝廷,而不敢有所擅调”。
将领们平时只能居住在京城,日夜处在朱元璋的监视之下,军队分散驻扎在各地,没有朝廷的印信兵符,大将们休想调动一兵一卒,更别提起兵造反。即使大将们拿到兵符想造反,军户们为了保住自己的祖辈相传的铁饭碗,也没人肯跟着他们瞎折腾。如此一来,大将们起兵造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面对朱元璋的屠刀,只能束手待毙,毫无还手之力。
刘伯温足智多谋,他为朱元璋献上的“军卫法”,初衷完全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而制定的良策,没想到却为虎作伥,被朱元璋钻了空子,成了肆意屠戮功臣大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