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军事改革带来的启示:改革不仅要着眼于军事
甲午战争爆发前,从19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晚清政府启动了以自强为宗旨、以引进西方先进军事技术为核心的军事改革。这次不彻底的改革没有挽救晚清沉沦的命运,以甲午战争的惨败为标志而宣告失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晚清军事改革教训惨痛,发人深省,对于我们今天的军事改革仍然具有重要的镜鉴作用。
晚清军改取得一定成效
内忧外患中的晚清政府于1862年开始实施洋务运动,开启了军事改革的大幕,意图通过引进西方先进军事技术打造“利炮坚船”和“利器精兵”,实现“自强御侮”、“救亡图存”的目的。这场军事改革在开阔军事视野、推行军事教育、培育军事人才、引进西方武器装备和借鉴西方军事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其历史作用不容完全抹杀。
军事改革最主要的成就是将近代西方枪炮和舰船技术引入中国,购买和制造了一些近代武器装备,使得中国军队进入火器时代。洋务派建立了数十家近代兵工厂。经过积极的引进和仿制,甲午战争前中日两军火器的技术差距缩短到10年左右。中国的舰船技术在19世纪下半叶逐渐接近西方水准。甲午战争前,清政府主体武装力量已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的火器化。以1888年北洋水师的正式成军为主要标志,晚清军事改革在海军建设方面达到了顶峰。
晚清发展近代军事教育,培育多兵种军事人才,并聘请了英法专家担任军事智囊。在开明督抚大臣的努力下,福建船政学堂、江南制造局操炮学堂、天津水师学堂、北洋武备学堂等中国第一批近代军事学堂逐步建立起来。同时,清政府还先后派出数批90余人到西方国家学习军事。北洋海军主力舰只的管带均从福建船政学堂毕业,其中部分还是学成归国的留学生。同时,清政府还设立了崭新的近代海军军种制度,并对陆军兵种制度进行了局部改革。1888年颁布的《北洋海军章程》兼采英德等国海军制度优长,成为中国近代海军军种制度确立的里程碑,代表了甲午战争前晚清军事制度改革的最高成就。
“只变事不变法”流于表面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独特军事传统和保守战略思维的大国里,在不触动封建专制制度的情况下,洋务派能取得这些成就实属不易。但是,这场声势浩大的军事改革具有严重的片面性、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经不起真枪实弹的实战检验。
晚清军事改革流于表面,止于购买西式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的“器物”层面。军事改革没有触及军队战斗力提高的本质,盲目崇拜西方军事技术,在战争制胜根源的问题上始终存在模糊认识。军事改革仅仅停留在更新装备和改善教育训练的低层次上,对于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的深层次改革没有明确的认识和具体措施。晚清改革者“只变事不变法”,许多区域性改革最终也陷入因人而兴、人去则废的境地。
军事组织体制的改革收效甚微,军事制度改革方面没有多少建树。清廷固守腐朽没落的“朝制”,把军事改革局限于技术层面,缺乏对战略层面军事领导和管理体制的彻底改革。晚清军事制度十分混乱,旧规与新章互相干扰,装备新式枪炮的军队仍旧维持着过时的勇营编制,新建的海军官制也完全依照旧军制,用陈旧的陆战思维方式指挥和管理新式海军,导致清军的整体战斗力在走下坡路。
军事改革缺乏自主自立精神,始终没有建立独立可控的国防工业。晚清改革30余年,国防科技工业基础仍然薄弱,始终未能摆脱对外国的严重依赖。直到甲午战争前,清军还不能装备国产的系列枪炮,导致引进的枪炮、弹药型号繁杂,维修和使用极其不便,严重制约了清军战斗力。甲午战争前,清政府耗费巨资修建的9家舰船修造厂,相互之间不能配套成龙,导致了北洋海军维修保障能力低下,无法对战时受损的舰艇进行及时修复。火炮弹药等基本物资保障严重短缺,舰载火炮种类、型号没有统一标准,杂乱无比。
晚清军事改革始终没有突破军事制度这个“瓶颈”。在旧体制的边缘实施改良修补只能取得局部的暂时的成效,但难以应对真正的战争。
日军改革彻底剑指清廷
甲午战争前,从武器装备的角度看,中日军队实力对比不相上下;但从军事改革的角度观察,中国却落后于日本不止一个时代。日本的军事改革起步于明治维新时期,虽略晚于清朝,但改革目标明确,总体筹划得当,改革措施坚决,取得显著成效,变革的速度和力度远胜于当时的清朝,形成的近代化战斗力直接体现在甲午战争中。
日本的军事改革有着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日本高举“脱亚入欧”大旗,倡导“文明开化”,强调知识的力量并不亚于武器的威力。日本效仿普鲁士的集权政体,建立“皇权一系”的天皇集权国家,实行“武国”政策,形成了东西复合的军国主义。
日本大力引进西方近代化的武器装备,发展军事工业,打造近代化兵工厂。日本海军装备发展完全以清朝海军为参照系,着重提升舰队航速和火炮射速。到甲午战争前,日本海军总体实力实际上已超越吨位相当的北洋舰队。
日军全面模仿西方军队,陆军从编制到战术都模仿德国陆军,海军则师从英军。日本陆海军积极接受西方的军事文化观念,从思想观念、作战理论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造,完全吸取了西方进攻性、掠夺性、殖民性的军事理论精髓。
日本还大力推进军事制度改革,建立近代军事领导指挥体制。1872年设立陆军省和海军省,1873年设立参谋本部和监军本部。1878年成立由陆军省、参谋本部和监军本部组成的中央军事机构,实现了军政、军令机关分立。1883年把军队镇台制改为师团制,建立近代化军队组织体制,实现了中央对军权的统一。1893年5月,日军制定《战时大本营条例》,确立举国一体、高度集权的战时最高司令部体制。到甲午战争前,日本已建立起完善的近代军事法律体系。
清军改革失败被动挨打
晚清军事改革没有进行周密筹划,思路不清晰,措施不配套,过程不连贯,结局很凄惨。这场改革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晚清政府缺乏对当时安全环境的准确评估、对安全威胁的应有警觉和对作战对手的清晰判断。清朝君臣们对“天朝”之外欧洲近代工业文明的气息充耳不闻,对世界性的军事变革趋势视而不见,军事改革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宏观视野和内在动力。晚清军事改革缺乏明确的对手指向,单纯把军备建设作为消极防御的手段,危机意识严重不足,对迫在眉睫的中日战略决战茫然无知。
晚清统治阶层思想观念保守落后。洋务派所奉行的“中体西用”、“用夏变夷”等指导思想,企图将中国的“道”与西方的“器”进行嫁接,通过修补改良的方法“师夷长技以制夷”,结果导致了军事改革的畸形发展。这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片面认识,成为晚清军事改革的严重障碍,直接导致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落后局面积重难返。
晚清军事改革缺乏明确指导思想和通盘规划。洋务运动一度搞得有声有色,但由于清廷内部政治斗争的影响,在政治上层和国家战略层面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中枢,军事改革始终没有统一规划和全盘设计。清朝的海军建设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歧路,海军开建的10余年间沿海各省各自为政,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直到1885年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但已晚于日本设立海军省13年。北洋水师更被视为李鸿章个人武装和政治资本,不得不在政治斗争的夹缝中艰难生存和发展。
晚清的军事改革没有充足的资源保障。清政府起初虽有改革意愿,但陋病积习和战略短视导致对军事改革投入逐渐减少,自上而下的改革缺乏持久动力,其中以挪用海防经费大兴土木最具典型性。军事改革后劲不足,犹如强弩之末。
军事改革没有建立新式战略理论和学术体系,治标不治本。洋务派虽然也翻译、引进了一些西方近代的作战理论和学术思想,但从根本上仍陶醉于中国古典兵学形成的虚幻谋略优势之中,对于近代海权思想、海战理论等缺乏系统的研究和了解。
战略文化传统深刻影响着军事改革的进程和结局。内敛自持型的陆地文明与扩张拓展型的海洋文明必然产生激烈的碰撞与冲击,其在中国的融合过程困难重重。民族尚武精神的缺失,战略指导上奉行处处设防、各自为守的消极防御思想,对军事改革产生了深刻的消极影响,加剧了被动挨打的局面。
抓住机遇深化军事改革
从历史脉络来说,我们今天仍处在“富国强兵”历史坐标的延长线上。如何发挥后发优势、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和教训,仍是我们今天军事改革不能回避的时代课题。
必须牢牢抓住军事改革的历史机遇。当今世界主要大国普遍进入军事战略全面调整期、军事变革持续深化期、高新武器快速发展期,抢占军事斗争制高点的博弈日趋激烈。在周边安全环境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抢占先机,克服“和平麻痹症”和消极守成思想,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
必须着眼战争形态的加速演变。甲午战争给军事改革设立了一个警示性路标:战争是最好的试金石,最容易暴露出一个国家的军事缺陷和战略软肋,最能验证一次军事改革的成败利钝。未来战争形态正沿着信息化方向加速演进,军事改革必须聚焦战争演变规律,剑指未来战争,把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作为核心指向。
必须准确破解战斗力生成模式和战争制胜机理。不断创新战略指导和作战筹划,加速推进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将战斗力标准贯穿和渗透于军事改革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
必须加强军事力量体系软硬件的配套改革与完善。军事改革必须实施学术理论创新、核心装备技术研发、组织运行模式和法规制度建设等综合配套工程,力争实现军事力量体系各要素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