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什么,秦朝灭亡和郡县制关系有多大
你真的知道秦朝灭亡吗?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秦朝灭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各家不尽相同,秦朝灭亡真的是因为郡县制吗?事情的真相有那么简单吗?
他们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暴政,一是郡县制。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导致了秦朝的迅速灭亡。
那为何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失败了,刘邦却使得郡县制落地生根?秦朝的灭亡虽然与郡县制关系不大,但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秦始皇推行郡县制的确是以失败告终了。
但这种失败更多源于制度层面的缺陷,即没有配套的官职和官员选拔制度。而刘邦虽然继承了郡县制但仍选择了被动的妥协,直到汉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郡县制才算彻底取代分封制。
暴政亡国的说法有以下原因
一、暴秦。
“废先王之道,焚一家之言。”这是加强思想统治的措施,更不会成为亡国的理由。实际上,秦始皇在位时,天下无事。全国大军的主力都在加强边防。严刑峻法。秦是一个法治国家,理应这样,不会导致国家的灭亡。春秋、战国以来,社会发展的惯性和六国的反秦势力的存在。但是,秦始皇在位时,国家无事。
大泽乡起义点燃了秦末农民战争的导火索。但是,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有一支所向披靡的大军,就会镇压农民起义。大兴土木,繁重的赋税、徭役和兵役,没有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没有减轻刑罚。两千多年来,贾谊的“暴秦”一说,一直被认为是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
综观《过秦论》,他先是对秦国兴盛和秦灭六国的诸多原因进行了一番铺陈。这实际上是肯定了秦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和军事制度。尔后又对秦朝灭亡的原因进行了一番铺陈。这些陈述,的确有些道理,但是,这些并不是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更不会是“仁义不施”造成的。
二、郡县制。
秦始皇采用分封制,或者部分地采用分封制,秦帝国绝不会迅速灭亡。这是历史证明了的。凡是采用了分封制的国家,国运都比较长久。人们都认为,郡县制比分封制优越,而且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秦帝国一统之前,秦地就已经实行了郡县制,为什么就没事?一统全国后实行郡县制就成了亡国的元凶了呢?
原来,社会的发展变化跟气候的发展变化相比,具有相似之处,都具有渐变的特点。气候的发展变化是波浪似地向前推进的,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是。以前的老秦人,最开始也是反对商鞅的那一套理论,仅仅一个秦地,大秦用了一百多年才真正地接受和逐步强大起来!
而秦始皇一统全国后却突然终止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这就难免让社会机体承受不了,物质的运动是有惯性的,因而社会的运动也是有惯性的。所管辖的原来的关东六国因地盘、环境、习俗、人员思想等区别错综复杂,更不会轻易的接受这一制度。社会的发展在其惯性的作用下,将秦帝国摧毁了。
事实上,如果实行分封制,当中央政权受到威胁时,就可以有诸侯去拱卫;而地方政权受到威胁时,可以有中央政权拱卫。分封制的不足之处是中央政权软弱,地方政权坐大,不便于全国的一统协调管理,容易造成诸侯纷争的局面。
如果实行郡县制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但是,前提是君主或者中央领导集体必须是足智多谋的和强有力的。如果君主是昏庸的,国家往往会衰亡。而恰恰君主世袭制容易滋生腐败和无能君主,那么,世袭制国家就难免迅速灭亡了。
结语:所以,其后的君主们,为知道决这个政治难题,就采用了分封制与郡县制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君主们一方面分封亲属到各地做王,可以拥有一定的势力;另一方面又委派君主信得过的大臣到地方做长官。地方长官与诸侯王的势力互相牵制,就相对地保证了中央政权的稳固。
西汉刘邦建国初期,就是这种模式。最终到了汉武帝时才将分封的诸侯国全部撤掉,才在全国全面实行了郡县制!世界上每个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白的那一面对应的就是黑,那么在肯定郡县制的优点下,同样也忽视不了它的弊端,对百姓更直接的压迫、封建专制主义和某些体系上的不完善等等,这都是无法避免的。
但从历史发展轨迹来讲,郡县制的利处都是远远大于它的弊端。所以总体上讲,秦朝实行郡县制无疑是巨大的成功,也为后世奠定了中国地方政治行政体系的基础,对历史发展是有着巨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