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制度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秦始皇为何要废止谥号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灭齐,嬴政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面对一统之后的大好河山,嬴政认为“王”这一称号已经无法显示他的威严和前无古人的功绩。于是,他下令群臣为自己拟定新的称号。他对群臣说:“寡人以渺渺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在大统一的秦朝建立以前,历代统一王朝的最高统治者都称“王”,夏、商、周三代皆是如此。但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旧制度被大量抛弃。战国七雄相继称王,就连国力更弱小的宋、中山等国也敢称王了,可见此时“王”的称号已经不值钱了。嬴政完成一统天下的伟业后,心中自然志得意满,不屑于与这些人共同用那个“王”的虚名,必须有一个前所未有的名号才能配得上他前无古人的伟大功绩。
当时,以李斯为首的秦朝百官为满足嬴政的愿望,可谓绞尽脑汁。最终,李斯、冯劫等人商议后,向嬴政建议使用“泰皇”这一全新的名号,他们建议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李斯等人建议嬴政采用“泰皇”这一称号来显示自己的权威,但嬴政经过思考后,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于是去‘泰’著‘皇’,采上古‘帝’号,号曰‘皇帝’。在为自己找到满意的称号后,他又尊自己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不久,他又下令将天下的百姓称为“黔首”。
此外,在嬴政看来,子议父、臣议君的谥号制度是不合理的,于是下令废止谥号制度。自古以来,谥号是皇帝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评定褒贬的称号,是为后世留下历史借鉴的一种方式。西周时期,谥号便已在贵族中普遍采用。但秦始皇为突出帝王的尊严,不允许群臣和后人对自己议论纷纷,因此下令取消谥号,自己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谥号制度废除后,嬴政又根据“五德终始”学说,推定周朝是五行之中的火德。秦取代周,秦应是水德。据此,始皇规定,每年的十月为岁首,“朝贺皆自十月朔”。以此为标志,与皇帝有关的一系列制度得以建立起来,皇帝制度逐渐成形。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名位制度
秦始皇在确定皇帝称号后不久,就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名位制度,以维护皇帝尊严。例如,“朕”是皇帝独有的称谓,其他人不得使用。臣民应当尊称皇帝为“陛下”。皇帝的命令被称为“制”或“诏”。皇帝的印信被称为“玺”,一般由玉石制成,因此被称为“玉玺”。随着皇帝称号的建立,其亲属,即皇亲国戚的名号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有了特定的尊号。如太上皇、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太子、皇子、皇孙等。
第二,礼仪制度
礼仪源于原始社会的风俗习惯,周代是礼仪盛行的时代,因此有“周礼”之称。周礼融合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社会因素,形成一种独特的社会存在。到战国时代,礼崩乐坏,周礼的种种规定不再被人们所遵守,社会急剧变革,新的制度、礼仪不断产生,各国各地区都建立起有自己特色的封建礼法制度。
秦国的礼仪制度是由商鞅变法奠定的。嬴政统一全国后,开始对秦国的礼仪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自己的皇帝称号。他将六国的礼仪制度有所增减,最终建立起了秦帝国的礼仪制度。秦朝主要的礼仪有五种:婚礼、朝礼、养老礼、葬礼和祭礼。
婚礼和朝礼是很早就存在的礼仪。由于年代久远,秦代的婚礼和朝礼的具体内容而今已不可考。汉承秦制,汉代叔孙通制定的汉代的朝礼是依据秦代朝礼制定的,因此,我们可以从汉简和《史记》、《汉书》等文献中一窥秦代礼仪之貌。
秦代的祭祀礼是最名目繁多的,包括祭天、祭地、祭鬼神、祭祖先,等等。
在秦代的祭天礼仪中,封禅是最重要的仪式。在泰山上祭天的礼仪被称为“封”,在会稽山等山上祭天被称为“禅”。秦王统一天下后,认为以自己的功劳完全有资格“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于是决定举行封禅大典。公元前219年,始皇出巡到泰山,在泰山脚下商定了封禅的细节。几天后,始皇登上泰山之巅,在那里进行了封禅。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封禅的记载,此后历代皇帝的封禅,均是效法始皇。
除了封禅外,秦人最重要的礼仪就是祭祀天地、神灵和祖先。在文化落后的时代,对神的信仰和对祖先的崇拜是人们最重要的精神生活。因此,《孙子兵法》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在秦人的心目中,无垠的天空是神生活的场所,因此,秦人祭祀神灵,首要的就是祭祀天神,最高的天神就是上帝。对上帝祭祀的礼仪被称为“郊”,得名于祭祀的地点南郊,因此,以后对天的祭祀又称为郊祭。但秦人祭祀的上帝和周代的上帝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和基督教的上帝更不是同一个概念。秦人的上帝是多元化的,有白帝、青帝等多位神,不似周代那样的一元化。
除天神外,秦人还祭祀日月星辰。对日月的祭祀古已有之,秦统一后,秦人到齐地的成山祭日,到莱山祭月。同时秦人还对天上的二十八星宿进行祭祀,也祭祀风神、雷公电母等天神,这些祭祀都由太祝主持。
此外,秦人还祭祀地上的众多神明,如“后土”等。古人认为山中皆有神,水中皆有仙,因此对地上诸神的祭祀主要表现为祭祀山川。对山川的祭祀称为“望”。在秦代,秦人祭祀的名山有十二座,祭祀的大川有六条,祭山时,祭品会被悬挂。而祭水时,将祭品沉入水底或任其漂流在水上。
中国是一个十分讲究文化绵延的国家。在政治中,血缘关系也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下一代人常常可以享受到上代人留下的财富和地位。因此,国人对祖先的祭祀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秦人的祖祭主要有庙祭和墓祭两种,具体祭祀时,又有日祭、月祭、时祭等,但具体的执行细节如今已不得而知。
第三,皇位继承制度
在君主专制时代,国家掌握在皇帝个人手里,皇位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的属性。因此,统治者要想建立起稳定的统治,就必须在自己死前确立好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太子制度应运而生。
太子制度是与皇帝制度关联最为紧密的一个制度,因为它不仅关系到皇权的稳定,也关系到皇朝的兴衰。在夏、商、周时代,古老的禅让制被抛弃了,代之而起的就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但这是一种二选一的制度,君主的兄弟与君主的儿子是两可的人选,因此,这种二元制度容易造成王室内部争夺权力,不利于王室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到春秋战国时代,嫡长子继承制度初步形成。
所谓嫡长子继承,就是皇位由皇后所生的长子继承,如果长子死了,就由皇后的其他儿子中的年长者继承。如果皇后无子,那就考虑庶生的长子。如果皇帝一个儿子都没有,那就按照与皇帝的亲疏顺序选立皇帝的兄弟作为继位人。
这套制度是为了避免皇族内部发生争斗而制定的,统治者希望通过这一制度保障政权的稳定交接。但历史一再证明,皇帝制度建立后,围绕皇位的残酷斗争就从未停止过,历朝历代都曾出现过皇族内部争权夺位的残酷斗争。嬴政继位后,就发生过其兄弟叛乱之事,只是因为年代久远,史书记载不详,这些事才不为后人广泛知晓。
但是,这套制度在秦朝时并不完善,甚至很可能并没有制度化而只是作为一种习惯法而存在。始皇深信自己即使不能长生不老,也会活得很久,因此他并不着急立太子,而是急着巡守天下的大好河山,顺便求仙问药,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但天不假年,始皇活了不到六十岁就匆匆离开了,他去世得太突然,没来得及正式册立太子,只是在死前写给长子扶苏一封诏书,要扶苏到咸阳为他办理后事。
赵高等人正是钻了这一空子,始皇没有正式册立太子,天下人都不知道谁是继承人,因此他们才敢于拥立胡亥,导致了秦朝的二世而亡。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秦朝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不完善,也没有深入人心,很可能只是一种不太严格的习俗而已。
除了继承人制度外,与皇帝制度相关的还有后宫制度、宦官制度,等等。
秦朝二世而亡,存在的时间很短,因此秦代建立起的所有制度都是不完善的。许多开创性的制度如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等更是如此,在后世二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中,各王朝都沿用了上一朝的制度并对其进行了取舍,使得始皇开创的制度一直延续了两千余年。
以皇位继承制度为例,在汉唐时期,皇位基本上都是嫡长子继承。虽然具体的操作办法又有不同,但始终都不能起到避免皇室内部争斗的作用。到了清代,雍正元年,雍正帝下诏废除嫡长子继承制,改用“密建皇储”的办法确立继承人。皇帝在诸子中选择自己认为最出色的儿子作为继承人,然后将选中的继承人的名字写入密诏并藏好。到皇帝去世时候,大臣或托孤之人将密诏公布,被选定者登基。
直到这时,皇位继承制度才得到了最后的完善,清代的中央集权也在此时达到了巅峰。最终,继承人之事由皇帝一人说了算,任何人不得再对此事发表言论。它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作用,扩大了对皇帝候选人的选择范围,有利于现任皇帝选出最优秀的下一代统治者,这是对皇帝制度的一项十分成功的革新。
秦代创立的各项制度,其命运大抵如此。汉朝建立后,“汉承秦制”,将秦代的大部分制度保留下来,此后,在两千多年的专制社会中,它们不断被历代统治者改进和完善,虽有所舍弃,但都保留了秦代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治理精神上也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