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的锅到底该由谁来背?是魏文帝曹丕还是尚书陈群?
九品中正制诞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用于选拔官员的制度,西晋时渐趋完备,直到隋唐科举制的确立,存在了四百年之久的九品中正制才宣告退出历史舞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看来,在当时历史背景下,九品中正制其实是绝对进步的制度,因为九品中正制规定官员的上任需要经朝廷考核才可进入朝政,尽管它存在着寒门子弟入仕困难等弊处,但对比之前的贵族制度已经完善不少,对过渡到士族士家制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秦汉时代所采用的授官制是贵族制,贵族权利世袭,权力核心都是贵族子弟。虽然也有察举制等方法,但比之贵族,寒门子弟进入政治的机会实属渺茫。
汉武帝时,接受董仲舒所推举的察举制,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但也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造假情况严重,地方官任人唯亲唯利等问题也逐渐出现。
直到魏文帝时期,情况依旧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面对这一迫在眉睫的问题,陈群提出了九品中正制: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
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比起察举,九品较优的地方无疑就是“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对人才发掘的力度比察举高了不知多少。
而中正官的选拔也得来不易,是以朝廷官员投票制决定的,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就是这个坑爹的程序使九品完全变味了,有时,司徒或吏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可想而知,如果司徒是世家大族的话,最终官员任命权就被世家大族所操控),而大小中正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这样某程度可以减轻中正官的工作,也可以发掘更多的人才。
此外,九品中正的精髓其实并不在于发掘人才方法的优化,而是引入了一个制度:品评。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避免在遇同乡及非同乡时偏好同乡),品评的主要内容:“家世”,道德,才能。最后才定品。
看到这儿,读者们都会看到那大大的家世,而忘了另外两项。毫无意外地,魏晋后期的中正官和司徒也都忘了。但是在制度实行的初期,中正的确会根据三项指引对所评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而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才称为“品”。但不论如何,这个品评制度绝对是历史上的飞虽的进步,再此之前都没有入仕考核,可以说这是个天马行空的制度。
但是,司徒在此时就开始发挥他的作用了。中正会将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如果我们是寒士,司徒是士族世家的人该怎麼办?就算我们的状被评为上品,但我们的品会直接被司徒刷掉的,因为决定修改最后品级的是他,不是中正官。
幸好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九品中正制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可以看到和曹操的唯才是举理念是相同的。但到了制度后期,魏晋时充当司徒及中正的一般是二品,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士族世家,最终士族世家完全把持了整个选拔制度。
九品中正制的缺点便体现了出来:司徒拥有者最高的决策权,世家大族们有着绝对的先天优势,且能轻松地影响中正的评,最终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
可是,细想之前,贵族制下,寒士连入仕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从军魏晋也可以靠兵制入伍,这点和秦汉没有分别,察举制更是得到推广优化了,博士弟子员原本就没有寒门的名额。
在之前的制度,寒门是近乎绝对没有机会入仕的,虽然世家制对他们也是不公平的,但至少他们有入仕的机会,而且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他们的劳力不一定是白费的。
所以,比起寒士入仕待遇差,九品中正制更有着入仕方法的开放,和社会流动性的上升等优点。可以说,没有九品中正,原本一直由宗族国戚把持的贵族制是无法渐渐过渡到士族制,再把入仕权力下放至民间(即科举制)。任何制度都需要过渡发展更替,大约九品中正制也是这一列优缺比较明显的制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