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赵恒在位时期,他对吏治进行了怎样的改革?
赵恒在即位之初,广开言路,勤政治国,经济日趋繁荣,史称“咸平之治”。但是与久经沙场的太祖、太宗不同,赵恒性格较为懦弱,缺乏开拓创新的决心和勇气。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澶渊之盟签订后,赵恒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反而致力于封祀之事,粉饰太平,广建宫观,劳民伤财,使得宋王朝的“内忧外患”日趋严重。
恤民免租
赵恒体恤民情,深知民间疾苦,在位期间,每逢民间有大灾大难或者百姓流离失所时,就减免百姓的税租,让百姓得以存活,渡过难关。
咸平元年(998年)四月,发生较大的旱灾。四月初四,赵恒在白鹿山祈祷求雨。四月二十一日,赵恒派使臣检查全国吏民拖欠钱物,全部免除。咸平元年(998年),因为定州降冰雹伤害庄稼,赵恒便派使臣予以赈济和抚恤,免除当年租税。
咸平二年(999年)十月初四,赵恒免除澧州蛮境内归业百姓租税。初九,设置福建路惠民仓。咸平五年(1002年)四月初七,赵恒下诏陕西百姓运送北方边境粮草者,免税一半。十七日,命令三司每年考核户口。二十一日,免深州、霸州等九州百姓租税。二十八日,恢复雄州榷场。
景德元年(1004年)四月,因为溪蛮的战祸已经平息,很多百姓都已经恢复了农业生产,赵恒就免除澧州石门县二年租税。
考课制度
赵恒在位时,定“州县三课”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宋初,内外官任满一年,为一考,三考为一任。特别对法司之官,既有明确的转官年限,也有严格的考课与回避制度。
岁末赐宴
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既是增进君臣关系的需要,又是播撒皇恩的大好时机。历朝皇帝都有此举措,赵恒也不例外。他即位不久,就“赐近臣岁节宴于宰相吕端第,自是遂以为例。”另外,有资格参加节序赐宴官员的范围较前期大为扩大,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二月,“旧制,节序赐宴,惟皇族、近列、诸帅、内职。三月甲子,始诏自今上巳、重阳,三司副使、判官及馆职事官并别置会。其后,知杂御史、三院御史、法官、开封府判官亦预焉。”即从原来的内朝高官扩大到外朝一般官员。
与此同时,节日时还馈送朝臣节物,并客省赍签赐羊、酒、米、面;立春赐春盘。寒食神(食炎)、饧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阳糕,并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赐冰。享受馈送节物的官职之广,几乎包括文武百官;节日之多,几乎全部囊括。
伏日休务
赵恒“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将祭奠亡亲的私忌假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官员,私忌日给假一天,并新创了饯行假。一些节假,不仅只施行于官员,那些为官府服役的工匠也可享受,比如给在福建险恶山路上运送官物的军士以旬假和节假。
从现有史料记载来看,赵恒在位时期官员约一万余人。此外,还有数十万在各级官署中服役的胥吏,以及各级武职人员及其家属。其中,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
吏治改革
赵恒在位时期,对吏治进行了改革,积极惩治贪腐人员,提倡廉政。首先,赵恒在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中,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
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务实,不要贪图虚名。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统治者的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赵恒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够实现“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