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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晚年贪腐之风为何会盛行?雍正登基后是如何解决的?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雍正的相关内容,不知能否帮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识?

  康熙晚年,康熙帝疲于“九子夺嫡”,对政务有所倦怠,贪腐之风盛行。康熙驾崩后,雍正即位,一朝天子一朝臣,雍正为了培养自己的嫡系人马,先后派出许多得力人手担任地方督抚并立志治理贪腐。官员贪腐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之一,就包括:官员工资太低。

  朝官吏的工资体系是继承明朝的,官吏的工资普遍太低,甚至不能满足最基本的日常开支时,官吏们为了能过上“上层社会”的生活,逐渐失去本心。雍正登基之初,官员的工资到底有多低?

  当时朝廷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时是180两,七品知县每年的俸禄是45两。这是什么概念呢?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以康熙末年、雍正初年为历史背景创作的。以《红楼梦》中的物价为例,贾琏为尤二姐买了口棺材,就要500两。薛宝钗办了一场简单的生日宴,就需要20多两银子。也就是说,一个七品县太爷一年45两的工资,也就够女儿办两次生日宴。如果想买一口好棺材,得12年以上的工资才够。

  由此可以看出,雍正登基时,官员工资确实很低,这也是官员贪腐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雍正想通过提高官员待遇,来遏制贪腐。但雍正登基时候,国库空虚,西北用兵,江南赈灾,朝廷没有银子来提高官员待遇。雍正思来想去,便提出了

  “火耗归公”的制度。雍正和胤祥、马齐等人商量后,觉得山西巡抚诺岷为官谨慎,山西又是亏空重地,选择让诺岷在山西先试行火耗归公。

  什么是“火耗归公”呢?需要解释一下。在封建历史上,百姓的田赋、地税、丁税是以粮食、银钱等不同形式来收取的。自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所有的赋税都折合成银两来统一上缴官府。这样,百姓们把碎银送到官府后,官府要把碎银融化,铸成整锭的银子交给国库。在融、铸的过程中,银子会有损耗,俗称“火耗”。所以,从明朝晚期到清朝,官府为了弥补火耗,会在朝廷规定的赋税基础上,多收老百姓一部分火耗银子。实际上,官府收取百姓的火耗,比实际损耗的多。这中间就产生了盈余,被称为“耗羡”。

  每年,地方上的耗羡,少则几万两,多则百万两,这笔钱来自底层百姓,但又不计入地方财政账目,所以这笔钱大部分都被地方官私吞了,成了“灰色收入”。在山西试行“火耗归公”,把火耗也计入地方账目,把这笔钱公开报给朝廷,朝廷用这笔钱来提高地方官的工资,等于把灰色收入,变成了朝廷允许的白色收入。

  火耗归公制度在山西试行一年后,山西耗羡银子多达近百万两。这笔钱,除了填补了山西20万两的地方财政亏空,还盈余80万两。经过认真核算,地方官按比例都多发了俸禄,这笔款被命名为“养廉银”。其中诺岷身为二品大员,他的俸禄本为155两,当年得到养廉银多达12000两,工资猛涨了77倍。

  诺岷推行“火耗归公”后,不仅成功填补了山西的亏空,还让山西财政有了盈余,提高了官员的待遇,为雍正提供了一条缓解贪腐的新思路。雍正二年,火耗归公制度在全国推行,官员们激情似火,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地方亏空基本全部填补,国库收入也渐渐多了起来。

  “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都是雍正首创,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诺岷在支持这项新政时付出的努力。诺岷虽然立下大功,但随后和胤禟(雍正九弟)扯上关系,被雍正贬官问罪。

  火耗归公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比较成功的改革,但这项改革有其不合理的一方面。因为“火耗”本身就不属于国家赋税,而是封建社会剥削百姓的一种方式。雍正只是在用百姓的钱财,来提高官员的待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