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节日饮食消费有什么特色?带来了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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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是唐代城市居民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唐代市民最普通的过节方式就是设宴欢聚,因而家宴消费在节日饮食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比如除夕是中国传统的阖家欢聚之夜,唐代沿袭“守岁”的风俗,无论是喜是悲,家宴在除夕守岁时都是不可缺少的。守岁后迎来新的一年。从元旦开始,唐人继承了前代的习俗,用长达一个月的持续宴饮来庆祝新年。
长安市里还有一风俗,即“每岁至元日已后,递饮食相邀,号为传坐”,就是亲朋邻里之间轮流设宴,招待宾客。如此大规模的大摆筵宴,为长安等城市中饮食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消费市场。据《新唐书·食货志》载,代宗时有人称“少壮相均,人食米两升”。而当时长安人口不下百万,可粗略推算出元日的米消耗量就达两万石。
在这一个月期间,长安富贵人家子女还有游春的习俗,期间多进行宴饮,所费颇多。如“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再如与元旦、寒食并称为唐代三大节日的冬至,人们过节的方式也以设宴为主。《唐国史补》里载:冬至时,郎中赵需家“致宴挥霍”,足见唐代城市中人们过节时宴饮消费的数量可观。
从玄宗时的千秋节开始,历代皇帝诞日都会大肆庆祝,饮酒宴乐,接受四方进献。不仅是皇帝,普通市民过生日时也时兴赠送礼物,因而也就带动了当时的送礼消费。《太平广记》载北海人李清,代传染业,其亲朋好友所送之礼“衣装玩具,侈亦至矣”,他整整装满了一间屋子。
节日饮食消费的另一特色就是对许多特定节日食品的消费。唐代元旦时饮屠苏酒、食五辛盘、咬牙饧,寒食日食麦芽饧伴大麦粥、杏仁酪、枣面饼,端午节吃粽子,中秋节吃月饼,重阳节饮菊花酒等约定俗成的饮食习惯不仅代表了一种节日文化的形成和日益浓厚,而且带动了城市节日消费经济的发展。
白居易有诗云:“寒食枣团店,春低杨柳枝。酒香留客住,莺语和人诗。”描绘了寒食节人们在专卖枣团的店里喝酒吟诗消费的情景。《清异录》中记载有唐五代时苏州阊阖门外一家张手美食店,“每节则专卖一物,遍京辐辏”,其节日饮食有元阳脔(元日)、油画明珠(上元油饭)、六一菜(人日)、涅槃兜(二月十五)、手里行厨(上巳)、冬凌粥(寒食)、指天餕馅(四月八)、如意圆(重午)、绿荷包子(伏日)、辣鸡脔(二社饭)、摩喉罗饭(七夕)、玩月羹(中秋)、盂兰饼餤(中元)、米锦(重九糕)、宜盘(冬至)、萱草面(腊日)、法王料斗(腊八)等。这些食品中有的是糕饼等成品点心,买来即可食用,有的如元阳脔、六一菜等则可能是供给家中宴会食用的半成品。
诸如这样的食店在节日期间成为家家户户肴馔丰盛的保证。反过来,节日饮食消费所具有的消费群体范围广泛,消费欲望强烈和消费量大等优点,又成为促进城市饮食业发展的一个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