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建立400周年:明末女真各部为何相互厮杀
1616年2月17日,“金”作为国家之名(aisin
gurun,金国)第二次从华夏的东北隅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史称“后金”。随着天命王朝帷幕的开启,历史的车轮再次进入女真(满洲)民族主宰中国命运的时代。
后金的开国皇帝努尔哈赤曾轻蔑地讥讽比自己实力更为强大的叶赫贝勒:“我的父亲被明军误杀,大明朝廷不但将遗骨交还给我,还任命我为左卫都督、给我敕书30道、马30匹。你的父亲也被明军杀害了,你替他收尸了么?”当我们谈及明末女真部族间的争端时总是绕不开一道小小的敕书,努尔哈赤崛起前的女真社会隐藏着怎样的危机?敕书是什么?
俗话说“人凭文书官凭印”,敕书本是明朝政府为落实自己的羁縻政策而颁发给境外部族首领的“委任”文书。大约从明洪武十五年(1382)起,明朝政府开始着意招抚元代治下的女真部族,赐给酋长们一些没有职权、不拿俸禄的虚衔,借此来维系上古贤君留下来的宗藩体制。在明朝的积极经营下,明朝中前期女真人的朝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女真卫所的朝贡使节络绎不绝,而朝廷对于远道而来的使者们也是“悉听来朝”,不加拒绝。
但庞大的朝贡队伍与截然不同的风俗习惯时常会引发一些麻烦,何况每次使节入贡,朝廷都不得不拿出远远高出物产本身价值的赏赐作为回馈。于是,以厉行节俭、安军养民为方针的明英宗最终决定对这种规模越来越大、间隔时间越来越短的非市场化交易行为进行干预,他要求边关守将对参与朝贡贸易的女真人进行勘验,无“印信公文”者不得入境,并且每份文书一次只允许一人一马由指定的“贡道”入关。据《明实录》记载,在此令实施前的正统元年(1436)和正统二年,女真的入贡次数分别为24次、23次,而正统三年便锐减到5次,敕书作为“印信公文”的行政作用自此才得到强化。
此后,女真人为了获得更多的敕书和入境机会可谓费尽心机。他们屡次向明政府提出分置更多的卫所、增加每次随贡入京的人数、提高授予虚衔品级等要求,但都没有得到后者的准许。既然通过正途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女真部族首领们便开始寻求非正当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比如涂改、伪造已废弃敕书以图蒙混过关;以武力掠边,抢夺辽东汉民人口、财物来宣泄对明朝的不满;依凭武力和地理优势,由控制“贡道”发展到劫夺其他部族敕书等等。
由此可见,女真部族的生存竞争围绕着敕书日益胶着起来。可是敕书作为一道入境的手续,为什么能够引发这么多连锁反应呢?朝贡对女真人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明朝在建立伊始沿袭了元代对东北的部分管辖,在女真地区广设卫所、颁与敕书,以“来朝及互市”的形式与女真人进行贸易。所谓“来朝”即是朝贡,指边境内外的部族首领携带本地区的特产进京,与明朝政府进行物质交换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中原王朝历史上向来被视为是域外民族对政权合法性的一种肯定,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完整的宗藩思想和体系,因此明朝政府是乐于花重金来维系这种“万国来朝”的盛世局面的。
根据朝贡制度的相关要求,女真部族要按时、按量经由指定的路线将地方特产送入京师,明朝政府则派专人依据敕书上的品级对朝贡人员进行接待,虽然对进贡来的方物并不照价付钱,但“赏赐”和车马劳顿所需的交通补助费往往远超出货物价值本身,并且每名朝贡者还可以依例得到20两左右的“回赐”赏银。自嘉靖四十三年(1564)明朝政府应女真人的要求将各种赏赐全部折为银钱后,每年因朝贡而流入女真地区的白银都在15000两以上。
此外,女真人乐于入京的原因还在于无论是在京停留期间(一般为五日)还是往来京师的途中,均可与地方进行各种合法的贸易活动,因此他们在“贡品”外往往还要夹带许多货物,以赚取更多的利润。面对这样一本万利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与朝贡的浓郁政治色彩不同,马市更像是一个平民化的交易场所。它最早因专门从事马匹买卖而得名,由官方规定马匹折算布匹等物的价格,随着市场扩大和双边社会需求的增加,贸易对象不再受到约束,马市的官方色彩也逐渐淡去,但入境仍然需要持有敕书。
因此以采集、渔猎经济为主的女真人便将毛皮、珍珠、蘑菇、松子、蜂蜜、人参等价值较高的天然产品拿到马市上售卖,同时换取耕牛、盐、铁具、绢布、纸张等日常所需的农业工具和手工业制品。中原汉人和朝鲜人对女真特产的人参、貂皮、珍珠等需求甚巨,明人刘若愚在其《酌中志》中记载称,当时仅明朝宫廷每年就需要貂皮10000张、狐皮60000张。而出于定居生活的需要,女真社会对农业所需的耕牛和铁质农具等物品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为适应日益繁荣的市场贸易,马市由最初的开原一处增加到五处,贸易的频次也由一月一次改为一日一次,女真社会内部甚至形成了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辗转贸易商人。围绕着开原、抚顺、宽奠这条明代边境线,由女真人、汉人、朝鲜人和蒙古人共同参与的初级市场日渐形成。朝贡与互市带来的丰厚利润是女真人积极参与贸易交往活动的根本原因,而敕书作为参与贸易时的准入资格证明,决定着贸易规模和获利多寡,也因此成为女真人趋之若鹜的对象。
明末女真部族的利益争夺
由于敕书具有的这种功能,所以明朝政府就借助它来实现自己分化瓦解女真部族、安定东北边防境况的目的。女真各部族的酋长们为控制贸易权、积累财富,不惜频繁发动争夺敕书的战争。前努尔哈赤时代女真部族中曾经的领军人物如王台、王杲、王兀堂、清加努、杨吉努等,在他们称雄女真或兵败被杀的过程中,都可以见到敕书的影子。
明朝政府一直有意扶持海西女真,借以防范西部的兀良哈和南部的建州女真,明朝初年就曾颁给海西女真敕书999道,其中居开原南关的哈达部699道、居北关的叶赫部300道。正德年间(1506-1521),哈达部都督王忠以“阻朝贡”为名杀害了叶赫部首领诸孔革,并夺取了属于叶赫的敕书。王忠的继任者王台以此为依凭,长期保持着哈达部在女真社会中的领袖地位。但他晚年内政分崩离析,诸孔革的后人清加努、杨吉努兄弟乘机夺回了属于自己的敕书。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又联合蒙古袭击驻守开原的明军,意在吞并哈达。
明政府在几次警告未果的情况下,于万历十一年(1583)十二月以领取敕书为名,设计杀害了称雄海西的兄弟二人。为了平复开原南北关的旧有势力格局,明政府不得不出面重新分配敕书,将其中的500道分配给哈达部,499道分配给叶赫部。而杨吉努的儿子,正是开篇时那个被努尔哈赤羞辱的叶赫贝勒纳林布禄。
而与素来忠顺有嘉的海西女真相比,建州女真更像一匹野性难驯的烈马,叛附不定,因此得到的敕书数量也较海西女真少了很多,总计500道敕书由勒勒把督、王杲、王兀堂等部族“豪酋”分领。称雄一时的都督王杲虽然曾经拥有30道敕书,但其中只有18道是属于自己的,余下的均是通过武力从他部抢掠而来,算不得光明正大。据信引发他最终与明朝决裂的原因之一,便是时任辽东御史的张学颜提出要查验王杲敕书。而王杲的曾外孙(一说外孙)努尔哈赤,在万历十一年(1583)起兵之初只有明朝颁给的30道敕书,随着统一战争的持续,五年后他遣人入贡时已经拥有敕书500余道,连明代边将熊廷弼都不得不承认“自五百道之贡赏入,而奴酋始富”。
敕书和它背后隐含的经济利益引发了女真社会的内部矛盾,并导致长期的动荡不安。与此同时,作为朝贡贸易的一部分,它又为女真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敕书的集中标志着权力和财富的集中,敕书的分散又必然引起实力的分散。当海西女真中最强大的叶赫部灭亡后,努尔哈赤拥有了明朝政府颁发给女真的全部1499道敕书,这不仅仅意味着他成为女真部族中最强大的势力,更意味着他已经打破了明朝在女真社会内部精心构筑并努力维系的利益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