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做一个守门官到底有多难,稍微一点区别都要立即扣押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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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有权有势的人家都有看门人,古代皇朝更不例外,守门官尽管是不入流的小官,但担负的职责却尤为重要,因此历朝历代对于守门官的要求都非常严苛。
大明王朝建成之时,对门禁格外重视,明洪武四年春,朱元璋下了一道谕旨,规定守门官必须一天一换,守门的士卒则要三天一换。所有出入宫中人员,必须以号牌为凭证,若无号牌硬闯者,一概斩杀不容留。
对于皇城的四个门,洪武皇帝又规定,凡守城将士,无一例外要全部出勤守卫,不可找人代替,若因特殊情况缺少了人员,则由另外一支满员的卫队全部替换,决不能随便找几个人搪塞。
守门期间,不能饮酒、不能打盹、不能收取贿赂,必须时刻保持警觉状态,发现靠近城门者,必须按照大明律法处置,不得私自将人释放,有违者当斩不饶。守门将领必须按时查岗,对待懒散之人,一定要严惩,若举报者则需封赏。卫队之中,有一人没有尽到职责,从指挥往下,都要施以杖刑一百,而后发配边疆戌边。
尽管明朝自洪武皇帝当政时就对守门官要求极度严苛,但也有人性化的一面,若守门将士家中有大事,比如婚丧嫁娶,或者父母、兄弟、妻儿病重,是准许请假的。这段期间没有时间限制,直到家中的事情处理完了为止,应有薪俸绝不会因为不再职务而减少或不给。
尽管有人性化的一面,但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谎报,一经发现作弊,则要重罚。明朝的刑罚在中国历史中最多也最重,最轻的刑罚也能让人丢半条命,重刑之下,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
若士卒因病而不能执勤,向长官请假后,长官必须准士卒休息,若因不准而导致士卒病情加重,指挥者要被追究责任。士卒生病,必须准其家人看望,也准许其家人在身边照料,期间的薪俸不能因其生病而减少。
守城将士不许跟宫内人员有密切接触,也不可跟其他城门的之间有任何来往,百官上朝时,由都督将军率带刀侍卫先行进入,然后再放文武百官进入,秩序井然有序,不能有丝毫混乱。若有宫中之人出宫办事,守门官必须勘验其证照,还要查明其身上带有多少金银,因何事外出,以及身上所穿戴的衣物鞋帽的颜色、件数,都要一一记录在册。等到这个办事之人回来时,要一一核对,发现衣服鞋帽有变化,与出门时所穿着不同,要立即将其扣押,然后向上级汇报。等到查验此人所说属实,才允许放行。
若有人到皇宫反应重大情况,不论是什么身法,皇亲国戚也好,平头小民也罢,守门将士不能阻拦,需紧急带到侍卫处,再一级一级快速上报,最终将人领到皇帝面前。
随着明朝中后期的乱象滋生,对于守门的差事将士们也开始懈怠,远远没有洪武、永乐时期的严苛,例如正德八年夏,就发生过因为守门将士因为酒后怠工,而导致有个疯子进入皇宫的闹剧。此事过后,当值人员全部遭了杖刑,而后发配的发配,下牢的下牢,全部为自己的消极怠工付出了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