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岁币和明朝的市赏有什么不一样?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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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岁币,其实是由宋朝给辽、金的岁币和给西夏的岁赐所组成;而明朝的市赏制度,同样分为互市和贡赏两部分(嘉靖后出现岁赐)。宋朝的岁币和明朝的市赏,虽然都是向外族输送钱物,但两者却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宋朝岁币政策:给辽、金的岁币,给西夏的岁赐
宋朝在对北方游牧民族方面,在宋太宗赵光义发动“雍熙北伐”失败之后,便已经开始由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到了宋朝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国萧太后和辽圣宗更是亲率二十万大军南下,大军迅速进抵澶州(今河南濮阳)。
面对辽国的南侵,宋真宗在宰相寇准的建议下,最终决定率军亲征。与此同时,辽军在进攻澶州时受挫,辽军主将萧挞凛被杀,而宋朝援军则源源不断的向澶州集中。萧太后于是决定与宋廷议和,宋真宗不顾寇准反对,最终与辽国讲和,并商定每年给辽国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澶渊之盟正式开启了宋朝的岁币政策。
同年,宋朝西北的党项人也不断骚扰宋朝边境,这次宋真宗没有出征,而是听取大臣意见,同样以赏赐大批银绢的方式安抚党项人,而这则开启了宋朝岁赐制度。
不同的是,澶渊之盟后,宋朝和辽国之间再也没有大规模的战事发生,不过辽国却在次年要求将岁币增加到了三十万匹,银二十万两。而党项人在接受宋朝的岁赐后,却仍然时常入侵宋境,并最终建立西夏。
后来,辽国国事衰微,金国趁势崛起,宋朝于是又和金国签订共约伐辽,并约定灭辽之后宋朝收回燕云十六州,并将每年送给辽国的岁币转送金国,史称“海上之盟”。然而,之后童贯因攻打燕京失败,金国打下之后却拒不归还,童贯只好以每年一百万贯钱的价格赎回燕京。
北宋灭亡之后,南宋无力对抗金国的进攻,而金国也无力占据更大的地盘,双方于绍兴九年(1139年)再度议和,南宋每年付给金国岁币银25万两,绢25万匹。此后,岁币金额又经历了多次调整,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减为银20万两,绢20万匹。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年),又增加到银30万两,绢30万匹。
金国被蒙古攻灭后,南宋又向蒙古称臣,忽必烈虽然答应了下来,但却并未放松对南宋的进攻,南宋最终被蒙古所灭。
明朝市赏制度:朝贡、互市、岁赐之中以朝贡为主
明朝的市赏制度,虽然包括互市、贡赏、岁赐三部分,但其实主要是以贡赏制度为主,互市和岁赐占据的比例相对较小。
明朝的朝贡贸易开始相对较早,早在永乐年间时,鞑靼太师阿鲁台便于明朝建立了“朝贡贸易”,当时的鞑靼是“岁或一贡,或再贡,以为常”(《明史·鞑靼传》)。这种朝贡贸易,主要是以鞑靼朝贡、明朝赏赐的方式进行,而作为“天朝上国”的明朝,在赏赐方面往往是极为丰厚的。
而从明中期开始,随着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畜牧产品和人口的增长都极为迅速,而朝贡贸易相对较小的贸易量,已经难以消化蒙古部落的产出,同时人口增多的蒙古地区也开始出现“部落众多,食用不足”的现象(《明世宗实录》),当贸易往来得不到满足之后,蒙古统治者只能通过战争,意图打开贸易的大门,“庚戌之变”便是这类战争的典型表现。
时断时续的战争,导致双方仅有的朝贡贸易也时断时续。于是,蒙古百姓为了生存,汉族商人为了利益,使得从弘治年间开始,边境地区开始出现“私市”。到了隆庆初年,相继入阁的高拱、张居正开始调整对蒙政策,提出“华夷一家”的主张,并最终于隆庆五年(1571年)于边境开设互市,从而满足民间的贸易需求,而商品价格则由朝廷官方予以指定。
不过,早期的互市并非常年开放,而是“交易日期,大率以一月为期”(《确议封贡事宜疏》),也就是说每年互市交易的时间,往往只有一个月左右。如此短的时间,显然仍难以满足贸易需求,因此从万历元年(1573年)开始,明廷相继在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分别设立“小市”,因是一月开启一次,因而也被称为“月市”。
而从嘉靖年间开始,明朝与蒙古之间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往来,那便是“岁赐”,这是明朝为了拉拢蒙古各部而进行的一种赏赐,最初是为了避免双方之间的战争,后来则是为了拉拢蒙古各部共同对抗后金,而前提则是必须承认大明的宗主国地位。
结语:如上所述,虽然宋朝的岁币和明朝的市赏都是向外族输送钱物,但两者显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中最为显著的区别就是,宋朝的岁币更多是战败之后或迫于军事压力而做出的一种被动行为,而明朝的市赏政策则是在掌握战略主动的情况下因贸易需求而做出的一种主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