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清朝的制台、抚台、臬台等等到底是什么官职?

  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是清代地方官员的尊称,把这些官员搞清楚了,对清朝地方官僚系统会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但是清代地方系统最为复杂,在不同时期,官僚制度变化挺大,本文竭尽全力给大家来了一个全面的概况性介绍,有问题的地方,也请多多包涵。

  制台,就是总督,正二品官员,加兵部尚书衔可达从一品

  总督是清代掌管地方一省到多省的地方行政大员,官方叫法应该是总督,但是下属为了表示敬称,通常称其为制台,其他地方官员也都被尊称为各种台。

  总督的主要职能是“掌治军民,总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通常说的封疆大吏就是总督了,在地方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

  清朝中期总督体制稳定的时候,设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和陕甘总督八个总督,清朝末期设置东三省总督,号称九大总督。

  在清朝中前期的总督主要掌管行政,到太平天国运动后,总督逐渐掌握军权,逐渐有了与中央分庭抗礼的资本。

  抚台,就是巡抚,从二品官员,加兵部侍郎衔可达正二品

  抚台也是巡抚的尊称,是一般掌管一省的事务,大家可能会认为清廷是一个省设置一个巡抚,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清代大概有十二名左右的巡抚,远远低于省份的数量。

  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情况下是在总督掌管多省的行政辖区内,总督驻地的省份不设置巡抚,在非总督驻地的其他省份设置巡抚,我们简称为督抚不同城(大多数情况下这样)。

  所以,巡抚与总督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很微妙的,是清代统治者防止地方某一行政长官权力过大而采取的钳制方案。

  正因为如此,巡抚虽然品阶比总督低,但是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同时对中央负责。

  清代督抚制度小结

  督抚制度是清朝统治地方最重要的官僚系统,清政府虽然让督抚互相牵制,但是还是不放心,前期并未将军权全部放到督抚手中,比如八旗的将军制度和绿营的提督制度,这两套军政系统都是与督抚制度并行,并且互相牵制的,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八旗和绿营垮台,督抚才彻底掌握地方行政大权。

  当然,清朝统治时期,极少发生地方政府反叛中央的情况,主要原因并不局限与此,在具体管理地方政务当中,又设立布政使、按察使、学政来负责具体事务,虽然对督抚负责,但是都有直接上奏中央的权力,尤其是学政更是受中央直接委派,类似钦差身份。

  下面再来将布政使、按察使、学政这掌管地方的“三驾马车”。

  藩台,就是布政使,从二品官员,全省行政和财政

  藩台也就是布政使,是仅次于巡抚的地方行政官员,在清朝之前督抚没有成为专职官员前,布政使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虽然在级别上跟巡抚一样都是从二品,但是二者是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因为巡抚都会加兵部侍郎衔变成正二品,真遇到未加衔的从二品巡抚,二者在品级上真就差不多。

  当然,具体还是在职务上,在清代督抚成常设官职后,布政使成为督抚的属官,负责一省的财赋和人事等行政事务,相当于行政和财政两个口,实际权力大得很!

  臬台,就是按察使,正三品官员,负责全省司法体系

  臬台也就是按察使,和布政使都是督抚的属官,虽然是正三品官员,但是具体工作很重要,那是负责全省治安、司法乃至刑狱的全部相关工作。

  实际权力比现在的公检法加到一起还要大,因为古代没有警察维持治安,需要依靠军队来实现很多事情,所以按察使能够指挥一部分的绿营。

  古代不是法制社会,官员之间经常发生矛盾,谁的手里有兵,谁就牛啊!

  当然,臬台在地方司法实践当中,也有重大的影响力,基本打大官司,后来都要臬台来定,在清末四大疑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两个人在地方政府因为屈打成招,浙江臬台认为其中有问题却并没有推翻重审,最后也受到牵连。

  学台,就是学政,没有固定品级,掌管一省教育科举

  学台是学政的尊称,学政全称为“提督学政”,是清代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员,与布政使和按察使同是地方官僚体系的三驾马车,甚至比前二位还要高一点。

  很多人可能认为一个管教育体系的官员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比掌管财政、司法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还要牛叉?

  学政虽然没有固定品级,却是皇帝亲自委任的,有钦差的身份,本身就是京官(翰林院系统的),只有科举考试的时候,才到地方去主持考试,地方官见了自然是溜溜的。

  曾国藩在当京官的时候,最大的美梦就是到地方就主考,地方官会以一些名义给主考官几千两银子。

  在他编练湘军之前,朝廷安排曾国藩到江西去主持乡试,结果赶上自己母亲过世,按照清代的规矩,官员父母去世的时候,官员要守孝,但是曾国藩又想要江西官场的孝敬,特地不发丧,等到了江西地界收了钱,然后再跟朝廷请求守孝。

  学政之所以在地方有面,除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思想因素,更重要的是,学政不仅负责科举这种古代读书人最大的事,就连生员犯了罪,也都直接绕过按察使由学政来负责审理,而生员在赋税问题上也有诸多特权,这是布政使也管不着的。

  清朝时期,生员数量接近百万,全部由学政掌管,可见学政体系有多牛了。

  清代省级行政机构小结

  从上面的官员介绍,大家应该可以看出,督抚制度下,总督和巡抚是地方名义上最高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学政是督抚的属官。

  但是实际上,学政是直接对朝廷负责,布政使和按察使也有向中央直接汇报的权力,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督抚的一种监视。

  当然,督抚与布政使、按察使、学政五人,基本构成了清代地方行政机构中省一级的领导班子,职务有重叠,关系很微妙。

  归根结底,这都是省一级的官僚体系,与此相对应的是,地方其他一级的官僚体系。

  道台,就是道员,正四品上下,介于省府之间,职责不固定

  清朝地方管理体系分为“省—府—县”三级,上面讲的都是省一级的,在省一级之下,其实就应该讲府了,但是清代的三级地方官僚体系并不完全,在省府之间又夹了一个道台衙门,掌管为道员,尊称为道台。

  其实,设置这个道台,也是清廷对地方官僚体系的一个分权制衡,担心总督、巡抚职权过大,将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职权单独划出,派道员专门负责,比如粮道、河道、驿传道等。

  在清朝之前,这是由布政使下面的参政和参议的官职干的事,清朝之后,给拔了出来,也有直接向皇帝密奏的权力。

  在级别上,道员表面上是正四品官员上下,由于有密奏的权力,在有些地方的特殊道员,甚至可达到二品的品阶,完全可以与省级官僚分庭抗礼。由此可见,清廷为防止地方造反,究竟设置了多少道“保险”。

  府台,就是知府,从四品,是地方行政官僚中层干部

  通过对省一级的官僚系统介绍,大家应该能够看出,清朝地方官僚设计的“精华”部分全是围绕着省级行政权力绕圈圈,真正到知府一级的时候,已经不在中央直接控制范围内了。

  换句话说,道员能够直接向中央密奏,这在清代之前是很难发生的事情,清朝办到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要直接过问知府一级的具体事务,那是相当困难的。

  当然,这并不表明知府的日子就好过,由于在省一级的官员中,清朝加持了太多的杠杆,最后都是需要知府一级的衙门来完成,这就导致知府遇事,像分类垃圾一样先归拢归拢,生员方面的当然是报告学政,赋税、人事调动报告布政使,司法方面报告按察使等等。

  为了能够顺利交差,自然免不了上泡,由于有着更加综合的权力,知府贪赃枉法起来更是容易,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如此的豪横。

  在知府下面,还有知县一级的官员,代表了清政府能够有效统治的最底层行政机构,平均在七品左右,对知府负责。

  全篇总结

  综合起来,清朝的地方官僚系统设置的十分精妙,通过这一套制度,把地方官员拿捏的死死的,但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问题,明明很多事情一个官员就能做的事情,偏偏要用一大堆的官僚来掣肘,结果就是整体办事效率极低。

  在如此低效率的行政官僚体系下,却依然缺乏监管,导致地方官员往往“打成一片”,形成官官相互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