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知名“租牛案”,刘文清刚上任是怎么破解的?
话说宋朝年间,刘宰(字平国,号漫塘病叟,谥文清)被调往泰兴县任县令。上任不久,就接到一个农夫的状子。
这不是人命大案,是个“牛”案。
事无巨细,民生无小事。农夫说:“十多年前,我的邻县一个亲戚租了我家的牛。可他却居然趁我家办丧事的时候偷走了租牛契约。这十多年来,我一直上门索要牛和租牛契约,他都不承认,还谎说把牛卖了。万望刘大人给小民做主。”
牛在刀耕火种的农耕时代,那可是重要生产资料。
诸侯无故不杀牛,
大夫无故不杀羊,
士无故不杀豕,
庶人无故不食珍。
——《礼记。王制》
在唐宋的一个时期里,甚至法律规定,只允许有累死自然死的牛,杀牛者偿命。可见官方对牛的重视和保护。
这亲戚虽然没有杀牛,他也没有到那时候能够杀牛的那个级别,但是他把租来的牛弄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看来,能制造这“牛”案的亲戚也是个牛人了。
刘县令问:“为啥这十多年都没了结这个事情呢?”
农夫说:“我已经告官好多回了,可是又没有契约凭据,又因为涉及邻县,所以官府一直不了了之。”
刘宰听了,这案子果然棘手,既没人证物证又没凭据,而且又过去十多年了。就算当初那时是头牛犊都长成老牛了。
要找到对方需求点,才能找回自己想要的东西。
随后,刘宰命衙役找来两个乞丐,让他们吃饱喝足之后,便告诉了他们事情的缘由,需要他俩如此这般的配合,才能让这个“牛”案水落石出。
能吃饱喝好,还不用露宿街头,而且还能“协助”破案,两个乞丐欣然应允。
当然,他们立刻就被关进了大牢。
第二天,公堂审讯。刘宰惊堂木一拍:“你们二人可曾偷牛?赶快从实招来,否则大刑伺候!”
这俩乞丐立马招认:“是偷了一头牛。”
刘宰继续问:“你们将牛弄到了何处?”
“卖给了邻县一户人家。”
“可还记得是哪家哪户?”
乞丐磕头如捣蒜:“记得,记得。”
刘宰吩咐左右:“好,那就带他们去指认。”
两个乞丐带着官差吵吵闹闹地就来到了那个租牛的亲戚家。
甲乞丐说:“我俩那时偷牛的时候分明是卖给这家的,你偏说不是。”
乙乞丐说:“不是,就不是。”
甲乞丐说:“是,明明就是这家,你傻小子不长记性。那时我们卖得可便宜了。”
乙乞丐说:“你才不长记性,不是这家。”
两乞丐越吵越凶,官差就说那就先请这亲戚回县衙协助调查。这亲戚一直不说话,见官差要带自己走,终于忍不住出来说话了:“你们俩叫花子给我滚远点,谁当初买了你们的牛了?我的牛可是十多年前从亲戚那里租来的!”
甲乞丐跳着说:“你瞎说,明明是当初我和他卖给你的!”
租户这下也急了,立马回屋拿出租牛契约:“用你们的狗眼看看,白纸黑字,有契约为凭。”
就这样,十多年未了结的案子终于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