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汉文帝刘恒有哪些轶事典故?他的陵墓有何特色?

  刘恒,即汉文帝,汉高祖刘邦第四子,母亲是薄姬,汉惠帝刘盈之弟,西汉第五位皇帝,是《二十四孝》中亲尝汤药的主角。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前196年,汉高祖镇压了陈豨叛乱后,封刘恒为代王,其为人宽容平和,在政治上保持低调。前180年太尉周勃、丞相陈平迎立代王刘恒入京,是为汉文帝。即位之后,励精图治,兴修水利,厉行节俭朴素,废除肉刑,实现国家强盛,百姓小康,开启“文景之治”的发端。后元七年(前157年)驾崩于未央宫,庙号太宗,谥号孝文皇帝,葬于霸陵。

  轶事典故

  宠信邓通

  邓通是深受刘恒宠信和喜爱的佞臣。一天,刘恒叫一个看相的术士给邓通看相,相士直言不讳地对刘恒说:“邓大夫以后会因贫困而饿死。“刘恒听后大不高兴,愤愤地对邓通说:“朕要想让你富,有何难哉?“说完即下了一道诏书,把蜀郡严道县的铜山赐给邓通,并允许他铸钱。邓通从此富可敌国。邓通既蒙刘恒宠爱,感激涕零,更加想要有所报答才行了。

  一天,刘恒的毒疮突然发作,红肿流脓,溃烂不堪。刘恒痛得钻心,整天伏卧床上,哀号不已。一帮御医药开了不少,刘恒吃了却不见疼痛稍减分毫,最后竟痛得晕了过去。邓通在旁急得抓耳挠腮,一见刘恒竞昏死过去,于是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勇气,竟一下子扑到刘恒身上,也不管那脓血有多污秽腥臭,就张开嘴巴,对着刘恒背部的烂疮就吸。说来也奇怪,邓通才吸了几口,刘恒的疼通便减了几分,竟悠悠地醒了过来。邓通又吸了几口,然后伸出舌头,往疮口里舔了几舔,刘恒竟觉得一下子疼痛全消了。等他舔完,刘恒扭过头一看,见是邓通,大受感动,心想关键时刻又是邓通对自己最忠心,总算不负对他的一番提拔和宠爱。以后几天里,邓通又给他吸了几次,刘恒的疮慢慢好了起来。一天刘恒问邓通:“你说天下谁最爱我?“邓通说;“那自然是太子。“这时正好太子刘启进来问安,刘恒便叫刘启来给他吮疮。刘启无奈,跪在榻前,对着刘恒溃烂的背,勉强把嘴巴凑上去,还没碰到疮口,竟一个恶心,呕吐起来。刘恒见了大不高兴,刘启只好怏怏退出。

  后来刘启听说邓通曾为刘恒吮疮,大为愧恨,从此记恨在心。几年后刘恒驾崩,刘启即位,这就是景帝。刘启一即位,首先便把邓通革职,追夺铜山,并没收他的所有家产。可怜富逾王侯的邓通,一旦竟与乞丐一样,身无分文,最后竟应了那个相士的话,饿死街头。

  传统节日

  农历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元夜、灯节。相传,刘恒为庆祝周勃于正月十五勘平诸吕之乱,每逢此夜,必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在古代,夜同宵,正月又称元月,刘恒就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这一夜就叫元宵。创建《太初历》,将元宵节列为重大节日。隋、唐、宋以来,更是盛极一时。《隋书·音乐志》日:“每当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戏为戏场“,参加歌舞者足达数万,从昏达旦,至晦而罢。当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元宵节的风俗习惯早已有了较大的变化,但至今仍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

  废除肉刑

  西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在西汉的齐国(在今山东淄博市),有个被人称为淳于公的太仓令淳于意因为犯了罪要受刑。在当时,受刑就是受肉刑,这是残害人身体的刑罚。按照汉朝的法律,官员犯罪要解送到京师长安去受审。

  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在当地有点小名气。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会拍上司的马屁,就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个贵妇得了重病,请淳于意到家诊治。贵妇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但是贵妇家人再三恳求,淳于意只好勉强给她服了几服草药。不久,贵妇病重逝世。贵妇的家人一口咬定是淳于意错开药方,把病人置于死地,并把淳于意告到了官府,昏庸的官吏不分青红皂白,判淳于意有罪,须受肉刑。当时肉刑有三种: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由于淳于意曾做过官,所以要被押送到京师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离家那天,感叹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现在自己有难,谁也帮不上忙。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决定陪父亲去长安,替他申冤,家人再三劝阻都没用。

  当时汉朝的皇帝是汉文帝。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汉高祖在世的时候她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担心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所以文帝当皇帝后,不像那些“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帝那样骄奢淫逸。汉文帝为人比较仁厚,作风也俭朴,他重视民意,准许人民有冤情可以直接奏章申诉,这让淳于意父女在绝望中见到了一丝希望。

  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缇萦随父亲好不容易到了长安,淳于意被押入狱中,等待处罚。

  缇萦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她靠着敲打皇宫外设置的报警用的“路鼓”,才得以向汉文帝上书申诉。上书汉文帝,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就仔细阅读起来。缇萦的奏章是这样写的:“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他如今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到了小女子缇萦的上书,觉得这个小姑娘说得有道理,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深深感动,并自我责备道:“据说舜帝在位的时候,若有人犯罪,便在其衣服上做记号,或让犯人穿戴与众不同的服饰,以此作为对他们的惩罚和羞辱。惩罚虽如此之轻,可百姓却没有犯法的,这是多么高明的统治啊!现今的法律中有三种肉刑,即黥刑、劓刑和刖刑,戕害人的生理,但作奸犯科的行为却依然屡有发生,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无非是我的德行不足以服人,且对百姓的狡猾不明。为此,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所以说,若不对百姓加以正确的引导,就会使他们走向犯罪。《诗经》上说:“道德修养很高的君子,如同百姓的父母一般。”现在有人触犯了法律,尚未对其进行教育,便施以肉刑,即使他们之中有人想改恶从善,却也没有机会了。我非常同情这种人。肉刑到了断人肢体、毁人肌肤的地步,终身也无法去掉,这种刑罚使人痛苦不堪,多么不道德啊!难道身为百姓父母的君王就能对此称心如意吗?现在下令废除肉刑,已经定罪尚未施刑的要予以纠正,不再施刑。此外,犯罪之人无论量刑轻重,只要在服刑期间不逃亡,期满后即可免罪成为平民。要注意完善这条法令……”

  于是,文帝便给御史大夫(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丞相,位列三公)冯敬下了一道诏书,要他修订有关律法,废除肉刑。

  陵墓

  霸陵是汉文帝刘恒的陵墓,因其外形酷似埃及金字塔,被国外汉学家称为“东方金字塔”。位于陕西西安东郊白鹿原东北角,霸陵在白鹿原原头的断崖上凿洞为玄宫,内部以石砌筑,并有排水系统,墓门、墓道、墓室以石片垒砌,工程十分浩大。但估计,后来排水系统被沙石堵塞,以致墓门后来被水冲开,墓室结构遭到破坏。霸陵最迟在西晋即遭盗掘,并在当时发现了大量的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