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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一官员申请陪产假遭拒,李世民一句话感动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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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元年(627年)十月,少府监丞阎立德的妹妹去世了,他向所在单位申请20天的丧假,为妹妹料理后事。古人重视亲情伦理和红白喜事,所以阎立德的要求是符合规矩的。

  然而,少府监批复限假三天,理由是:阎立德负责仪仗相关工作,责任重大,不能长时间脱岗。然后,少府监将该决议上奏皇帝。其实这只是走个过场,一个芝麻小官的私事,日理万机的皇帝不可能过问。

  谁知李世民注意到了这份奏表,认真审阅后做出批示:兄妹同气连枝,妹妹去世,做哥哥的该有多悲痛?不能因为工作伤害员工的感情。自晋末中原丧乱以来,很多良风美俗都荒废了,阎立德不忘优良传统,应予以嘉奖,准他休假20天,其职责暂交他人履行。

  阎立德的案例为唐人依法休丧假树立了积极的典型,但如果家有喜事,譬如新手爸爸想休陪产假呢?

  唐代尚书省每天安排一人值夜班,其他单位如有工作需要也会布署人员值班。但凡轮到值夜班的人,即使妻子分娩也不能请假回家。

  贞观五年的一天,某单位上司正在唾沫横飞地教育下属,“任何时候都要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忘我精神,包括家里有未满月婴儿的值班人员,统统不许调班回家,违者……”全体同事尴尬地沉默着。忽然,窗外传来颁布新旨的声音,如惊雷般炸断了上司滔滔不绝的讲话—不论文职、武职,妻子分娩当月一律免值夜班,即日生效。

  这份福利固然不能与现代男性所享的陪产假相比,但放在古代背景下,已是非常人性化的待遇。而制定该休假措施的李世民,也是一位体谅下属的好上司,这一点是其人格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此处存在一个历史悬疑:李世民为什么突然想到照顾家有“娩月”妻子的下属?是当年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吗?

  对此,部分网友有过一些猜测:当时长孙皇后有孕在身,为以后自己能名正言顺地照顾老婆,李世民提前给大家做了个局—朕都给你们放陪产假了,轮到朕要照顾老婆、孩子时,你们还能说东道西?

  且不说这个原因是否属实,单看这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做法,就会明白李世民的领导艺术为什么值得后世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