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虎豹嬉春”,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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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什么: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是将来对过去的反映。——雨果
古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以及发泄他们变态的权利欲望,发明创造了各式各样的酷刑,比如死亡最高境界的凌迟、车裂、腰斩,都是惨不忍睹的酷刑,总之就一个目的,威慑民众,维系统治,杀鸡儆猴,
武则天重用酷吏维护自己的统治,明朝的东厂西厂都是很好的例子,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这项酷刑叫“虎豹嬉春”,看起来名字不错,听起来有些喜庆,甚至还有点雅致,其实背后却无比的灭绝人性、丧心病狂,是对人类身心无比残忍的摧残。
古代酷刑“虎豹嬉春”是一种妇刑,受此刑的多为女犯人,具体操作是,将女刑犯的衣服脱光,因为古代女子比较保守注重贞节,脱光女刑犯的衣服,一是为让女刑犯受辱,来打垮她的意志,二是为受刑方便,
女犯人被脱光衣服,放入麻袋之中,然后再把猫、老鼠放入麻袋中,在麻袋中投入点燃的鞭炮,受惊吓的老鼠和猫会撕咬的女囚犯身上遍体鳞伤,之后再讲女犯人从麻袋中取出或往身上撒盐,或放入盐水中浸泡,受过此行的女子多数不能活。
在古代欧洲也有类似的酷刑,主要针对基督教徒,把铁锅扣在受刑者的腹部,锅中放几只活蹦乱跳的老鼠,然后把铁锅慢慢加热,扣在铁锅下的老鼠随着锅内的热度升高,会拼命的往外逃窜,直到老鼠挖穿受刑者的肚皮为止。
封建皇权至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种酷刑,不仅是对受刑者肉体上的摧残,同时也是对受刑者精神上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