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懿的司马家族为什么能成功夺取曹魏的政权?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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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曹魏算是三国第二个被消灭的政权,因为司马炎建立晋国的时候还并没有消灭东吴。估计曹操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辛苦打下的基业竟被司马家篡权成功了。为什么曹操、曹丕和曹睿三代君王都没能防住司马懿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司马懿活的太长啦?其实司马家族夺取曹魏政权也不全是坏事,可能还促进了曹魏的发展,而且也是对皇权的一种反抗。
曹魏的政权,从公元220年开始,形式上维持到公元265年,为晋所代替;但实际上,从公元249年司马懿杀曹爽后,政权就已经是掌握在司马氏家族手里;这一年是魏晋政权交替的关键性的一年,司马懿虽然没有做皇帝,但他是魏晋政权交替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
司马懿和他的儿孙为什么能够夺取曹魏的政权而代之呢?这要从当时客观历史发展的具体条件和曹魏、司马氏政权性质对当时具体历史情况的适应和不适应上来说明。
自东汉以来,和中央皇权势力相对抗的地方豪强势力兴起,这个地方豪强势力在经济上社会上有强大的巩固的基础。黄巾起义失败、东汉帝国瓦解后,豪族势力更为发展。
曹操起于这种历史环境中,曹操也是这些地方豪强势力中的一个。曹操集团在逐渐扩大发展中,也就更加吸收了许多地方豪强势力,成为自己集团中的骨干。但曹操和别的地方豪族集团是存在着区别的。曹操的祖父曹腾是个宦官,桓帝时为中常侍,大长秋。所以曹操的家世是属于宦官系统的。这一系就从东汉以来是中央皇权的依附物,是站在皇权一边和世家豪族对立的。
曹操一出手,对于世家豪族势力就是采取打击政策的。曹操二十岁的时候,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都尉。他初入尉廨,就“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后来,他做济南国相,“国有十余县,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在迎接汉献帝都许以后,曹操是实际上的政权掌握者,是皇权的代表人。在他向国家政权的掌握者路上发展的时候,他的集权主义和世家豪族的地方分权主义的矛盾就慢慢地更加显露出来了。对于世家豪族,曹操逐渐采取打击的政策。
袁绍是汝南豪族,袁绍在河北时的政治,就完全是世家豪族的政治。曹操取得河北后,就一反其道而行。
《魏书》记载他取得河北后曾下令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
曹操对于手下能打击豪强的人都是非常鼓励的。杨沛为长社令,“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沛先挝折其脚,遂杀之。由此太祖(曹操)以为能”(《三国志·魏志·贾逵传》注引《魏略》)。满宠为许令,“时曹洪宗室亲贵,有宾客在界数犯法,宠收治之。洪书报宠,宠不听。洪白太祖,太祖召许主者。宠知将欲原,乃速杀之。太祖喜曰:‘当事不当尔邪?’”(《三国志·魏志·满宠传》)
曹洪是曹操的族弟,战争中救过曹操的命,是豪族大家,宾客布在各地。杨沛、满宠能打击曹洪宾客的“征调不肯如法”或“犯法”,曹操就称之曰“能”,称之曰“当事不当尔邪”,这可看出曹操对豪族的态度。
规矩老实一点的豪族,就向曹操俯首帖耳地臣服。如豪族李典,在黄巾起义时合宾客部曲数千家随曹操。及曹操破袁绍,李典自请以宗族部曲三千家徙魏郡(曹操封地)。
曹操强化集权的政策,也表现在他所采取的封国制度上。曹操对于功臣的封立,多是只有虚号而无实封的。有实封的,封地和封户也是很少的。除张绣外,诸将封户未有满千户的。曹操的集权政策也为他的子孙所继承。
魏文帝对于各封户本已很少的封侯,还采取汉武帝推恩的办法,从他的封户中分出一部分封他另外的儿子为列侯。
魏的同姓封国,情形更惨。皇帝的子弟,名义上虽也封王,而实际上却毫无实权,甚至毫无自由,和囚徒一样。皇帝对诸侯王管制极严。法令规定:诸侯王皆须就国,不得停留在京师,诸侯王不得辅政,诸侯王也不得和别人来往。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评述魏的封国说:“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三国志·魏志·武文世王公传》)另一位史家也说:“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于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三国志·魏志·武文世王公传》注引袁子曰)
所以,我们看得出来,在曹魏政权下有两种力量在矛盾着,一种是集权的力量,一种是日益发展起来的世家豪族势力。
司马氏对曹魏的政权争夺,正是代表着世家豪族对集权政治的反抗。在曹魏中央集权政策的控制下,这些地方势力的世家豪族虽然不敢公开反抗,但对集权蕴藏着不满。
在王凌计划起兵反对司马懿之前,他的儿子王广曾有一信劝他不要起事,信上说:司马懿诛杀曹爽及其同党,“同日斩戮,名士减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三国志·魏志·王凌传》注引《汉晋春秋》)。所谓百姓,当然是指的一般世家豪族阶级,不会是劳动人民。百姓的“莫或之哀”,正说明世家豪族是不同情曹氏的。
魏明帝时,兖州刺史王昶曾指出这是曹魏政权的危急。他说:“魏承秦汉之弊,法制苛碎,不大厘改国典,以准先王之风,而望治化复兴,不可得也。”(《三国志·魏志·王昶传》)但王昶这种微弱的呼声,在曹魏中央集权打击豪强的大氛围中,没有被注意。
东汉以来发展起来的世家豪族,其势力是强大的。汉末以来分散性的地方经济的发展,更是促进分权的世家豪族势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它是有可能冲倒集权政治而成为政治上的支配力量的。掌握着这一历史条件的便是司马懿父子。
曹氏与司马氏的斗争,是集权和分权的斗争,是专制皇权和世家豪族的斗争。司马氏的胜利代表着分权的世家豪族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