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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么关系?

  秦朝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么关系?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的《过秦论》,一直被公认为对秦国灭亡原因的最经典论述。因此有很多人这么认为:法家使秦国变强,但也使其灭亡。

  这个观点显然有失偏颇,秦国的强大确实源于法家变革,但它的灭亡却是特定时代环境下、偶然与必然因素的共同作用,该背锅的并单单不是法家。

  秦国的强大起于商鞅变法,不过在随后的上百年中,秦国的法家体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现实的变化不断进行完善。到了战国后期,基本上接近韩非子汇总的“法、术、势”三者相结合的状态。

  法,就是将君王的意志、政权的诉求以法律条令的形式体现出来,代表了国家的利益所在;它取代儒家所主张的仁、德等治国理念,成为界定秦国人行为的唯一标准,从而高效地实现了思想的统一,让秦国成了上下一致的精密机器;

  术,可以理解为驭人之术,帝王想要国家机器中的各级官员不打折扣地落实、贯彻法令,需要有套路地驾驭群臣。法家为此提出了许多方法,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而所谓的势,就是帝王手中的权势,“势者,胜众之资也”,这倒跟儒家“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的主张大同小异。

  法家的体系看似复杂,实际上背后的运作逻辑非常简单粗暴:利用人性的弱点。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追求物欲的,所谓的道德标准在这些动物性面前不堪一击;最直接有效的,莫过于以奖赏为诱惑、以惩罚来逼迫,双管齐下、促使人们按照秦国统治者的意愿行动。

  比如秦国的军功爵制,就是以爵位与金钱的赏赐,激励人们奋勇拼杀;同时,他们还主张轻罪重罚,以实现“以刑去刑”的目标,即以严酷的刑罚阻吓人们犯更大的“错”。

  而“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指的是什么呢?

  最大势,也就是当时的形势。吞并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国原本以奖惩支撑起来的严密体系一下子失去了敌人,严苛的法律随之丢掉了产生效力的土壤,客观上亟需改进,但当时的统治着却抱着旧皇历无动于衷;

  另一个势,就是掌握权势的人变了。法家体系要求帝王具备相当的素质,而当秦始皇驾崩后,同样高素质的公子扶苏未能如愿接班,秦二世、赵高这号人掌握了权力,秦法就沦为了纯粹的恶法。

  这么看来,秦国的灭亡,法家确实是罪魁祸首。但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第一,秦灭六国后的一些做法,其实已经违背了法家的主张。

  法家能够在战国时期产生巨大威力,并不仅仅由于严苛、刻薄,他们的许多主张其实完全契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韩非子·亡征》中,列举了许多可能导致国家灭亡的红线,秦朝皇帝们触碰的有这些: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臣子的封地、权力比君王还大,国家极可能亡。显然,赵高就是这种臣子;后世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凡是权臣鸠占鹊巢的王朝,基本也好不了;

  “好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君主喜好修建宫殿楼阁池塘、爱好车马服饰玩物,总是让百姓疲劳困顿、压榨挥霍百姓财物的,国家可能灭亡。这一点就更明显了,秦始皇、秦二世都犯了这种错误,秦朝无视民力、毫无止境的浩大工程,等同于给秦朝自掘坟墓。

  “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还没立太子、皇帝就死了,国家很可能亡。这说的不就是秦始皇吗?如果他早点立扶苏为太子,哪会让胡亥攫取大权?

  “狠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帝王如果凶狠暴戾不随和,自以为是,拒绝劝谏、不顾国家安危的,可能灭亡。秦始皇被后世儒生称为暴君,但从史书中记载他对待尉缭、李斯的方式以及对韩非子的评价来看,对于人才,他是比较“随和”的,而且颇能纳谏。而胡亥就是完全相反的状态了。

  “挫辱大臣而狎其身。怀怒思耻而专习则贼生,贼生者,可亡也”,君主折磨污辱了大臣而又亲呢他,这些人心怀不满、耿耿于怀,那么劫杀事件就会产生,国家可能灭亡。秦始皇对待赵高的方式,显然就犯了这个错误:赵高曾经犯下大罪,蒙毅原本要依律将其处死,可惜秦始皇却因看重赵高的能力能力而赦免、重用了他,后来果然因此害了蒙氏兄弟,更坑死了自己的王朝。

  (其他的就不在此一一列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翻看《韩非子》。)

  第二,继续沿用法家机制,其实没问题;问题在于配套措施出了问题。

  当初秦国推行法家变革为啥没灭亡、反而更强大?轮到国土更大的秦朝时就不行了呢?熟读历史的朋友都知道,当初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遇到的抵制也不小,不仅朝中贵族纷纷反对,民间前去都城表达不满的人也不在少数:“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但依靠秦孝公的支持,商鞅拿犯法的公子虔开刀、确立了威信,随后辅以残酷的杀伐,保证了变法的顺利开展。

  万事开头难,到了十年后,秦国变成另一副模样:“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也就是说,变法推行十年后,人们从中得到了实惠,纷纷改变态度、对变法大加歌颂。

  而在统一六国后,要将变法推行到全天下,难度显然比当初更大。但此时的秦朝犯了两个错误:

  秦朝统一天下、并实现大一统的直接管理,这是开天辟地、前无古人的壮举,面对的抵制、阻力自然非同小可,客观上需要做好应对准备。但当时的秦朝却重外轻内,军事部署重心在长城与岭南,同时还正往北方大规模输送物资,准备提高与匈奴的战争规格,对内疏于防范,以至于大泽乡起义爆发后朝廷调动兵力不及,给了东方各国贵族后裔一窝蜂复辟的机会;

  对于春秋战国数百年的战乱,秦始皇认为原因在于分封制:“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因此他无视丞相王绾等人在燕、齐、楚等远离关中地区设立藩王的建议,推行了最为彻底的郡县制。这当然是高瞻远瞩、魄力的决断,但也许太过于理想化、节奏太快了。到了后来,果然是这些地区首先爆发了反秦起义。西汉建立后,刘邦吸取这一教训,采取了郡国并行制,正是吸取了这一经验。

  概而言之,秦朝的灭亡,并不单单是法家的问题,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实后来的西汉在制度上与秦朝相比并无多大不同,区别就在于他们有针对性躲开了秦始皇、秦朝掉进的坑,通过适当变通、循序渐进的模式,促成了大一统格局的落实;通过数十年的恢复,当历史推进到汉武帝时期,我们可以发现他的很多举措跟当初的秦始皇大同小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秦朝是在给汉朝探路而已;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果没有它的灭亡,也许很难有汉朝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