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与其杀了你,不如用这种刑罚侮辱你
“廷杖”是明朝皇帝惩罚官员的一种刑罚。方法便是用棍棒击打大臣的臀部。《明史·刑法志三》中有云:“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可见当时,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都属于“新生事物”。大明朝为什么搞出来几个“不衷古制”的刑罚和机构呢?其实,主要是原因,还是出自皇帝的朱元璋对于属下官员的不信任感。
这种不信任原因的产生,其实很好理解。元朝末期,朝廷纲纪败坏,官吏贪渎腐朽,使得天下百姓民不聊生。他朱元璋出生布衣家庭,对于贫穷苦难的现状有切肤之痛。朱元璋后来亲自撰写的大明皇陵碑其中有记述当时的状况:“孟兄先死,合家守丧,田主德不我顾,呼叱昂昂,既不与地,邻里惆怅。忽伊兄之慷慨惠此黄壤。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掩三尺,奠何殽浆。既葬之后,家道惶惶。仲兄少弱,生计不张。孟嫂携幼,东归故乡。值天无雨,遗蝗腾翔。里人缺食,苹本为粮。予以何有,心惊若狂。乃与兄计,如何是常。兄云此去,各度凶荒。兄为我哭,我为兄伤。皇天白日,泣断心肠。”
朱元璋的大哥死去,竟然连一块埋葬的坟地都找不到;故乡遇到大旱,蝗虫四起,老百姓无以为食,只能四处找野菜充饥。全家老小为填饱肚皮,四处乞讨。在如此惨烈的境遇下,他对于现实的不满,对于统治者不恤民情,无视百姓的生死,相当痛恨。等到他终于有机会建立大明政权后,这段艰辛的岁月使得他制定法律时,对于官吏清廉有异常严酷的要求。他曾经在《明太祖实录》中说道:从前我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要严立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正是总结了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朱元璋充分估计了重典治国作用,他的名言:”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所以,为了矫正元末纲纪废弛,官吏恣纵的积弊,便用酷刑严厉惩处官员。而廷杖的出现则主要目的就是补充律条的不足,用法外施刑的方法扩大皇权,让大臣不敢违反以皇帝为“核心”的朝廷中央作出的决策,使得整个朝廷令行禁止,贯彻始终。同时它也彻底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古训。使得整个政府,除皇帝外,尽受到皇权的约束。
“廷杖”惩罚的对象主要是“违逆”皇命的大臣。所以施刑地点的就在殿庭前。不过,在皇帝面前杖击大臣,以至于血肉横飞,显然有失体统,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建起紫禁城,“廷杖”行刑地点就位于现在故宫午门的御路东侧。午门下面有两处小房子,锦衣卫在此执勤,当被施刑者押到此处后,午门东西厢房以及禁门下站满了禁军校尉。“廷杖”就在严密森严的看管下实施。
“廷杖”的具体做法,按照《明史·刑法志》中记载为:“凡廷杖者,以绳缚两腕,囚服逯赴午门。每入一门,门扉随合。至杖所,列校尉百人,衣襞衣,执木棍林立。司礼监宣驾帖讫,坐午门西墀下。锦衣卫使坐右其下。俳而趋者数十人。须臾,缚囚至,左右厉声喝:‘阁棍!’则一人执棍出,阁于囚股上。喝:‘打!’则行杖之三;喝令‘着实打!’或伺上意不恻,曰:‘用心打!’则囚无生理矣。五杖则易一人,喝如前。每喝则环列者群合之,喊声动地,闻着股栗。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毕则举布掷诸地,凡绝者十恒八九。”
这段文字将“廷杖”实施过程,细致的描写出来。从中可见,被施“廷杖”者,先扒去衣服,然后被十来人连续击打五十来次。击打过程中,每打五下,就要换人。目的使施刑者不至于力亏,受刑者能够得到最大的惩罚。而且,打完后,还要将受刑者用布兜起,然后竭力摔到地上,所以,直接导致“廷杖”后,十个受刑人,就有八九个被直接打死的结果。其中固然有些夸张,但是也道出了“廷杖”的残酷。不过,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关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法外开恩的描述。当施刑者揣测皇帝并不想严惩受刑者时,喊得号令截然不同,凡是喊“着实打”,则尚有体恤,如果喊“用心打”,则死期不远。朱元璋所谓“严立法禁”,不徇私情,其实具体实行过程,却挡不住施刑者曲意逢迎看人下菜碟的滥权。
“廷杖”其实原非死罪,只是带有羞辱性质的惩处。明成化之前,“廷杖”并不扒去衣服,到了正德以后惩罚刘瑾时正式开始去除衣服,以后杖死的情况时时发生。正德十四年,朝廷大臣因为反对明武宗朱厚照南巡,被皇帝施以“廷杖”的大臣多达一百四十六人,最后打死十五人。嘉靖三年,皇帝朱厚熜非要将他的生父追封为皇帝,朝廷很多官员强烈反对,认为这么做违反了皇家礼法,“群臣争大礼,聚哭左顺门”,朱厚熜看到臣子如此不懂“核心意识”,所以一怒之下,一次廷杖大臣达一百三十四人,杖死十七人。于是满朝官员立刻闭上了嘴巴。朱厚熜最后顺利的追封了自己早已死去的生父。
明朝中后期,宦官的权力日益坐大,其恣意妄为越来越不受控制。因此滥用“廷杖”更甚,太监往往假借皇帝,挟私报复,致使许多不当死的大臣当场击毙。太监在“监杖”时,掌握用刑的轻重。查嗣瑮撰《查浦辑闻》中记述廷杖时:“司礼监、锦衣卫使分坐左右,列校行杖之轻重,非独察二人之言语、辩其颜色也,黠者每视其足,足如箕张,则囚可生,靴尖收敛,则囚无生理矣。”
“廷杖”的出现,虽然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特权,也或多或少矫正了大臣们依仗地位与权势与皇帝分庭抗礼的行为,使得朝廷政策能够贯彻实行。但是带了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导致的结果就是法外滥刑,“廷杖”本来不在大明律例之中,皇帝凭借自己的喜好,随便惩罚大臣,于法根本不合,严重的破坏的国家司法制度。其次,“廷杖”使得“拒谏之风”的盛行。大臣慑于皇帝的“廷杖”,即使对于国家某些政策产生歧见,也不敢轻易表达看法,使得本来就不受制约的皇权,更加放纵,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导致整个朝廷的腐败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