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李元景:唐高祖李渊第六子,他担任过哪些职位?

  李元景(618年-653年3月6日),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第六子,陇西狄道(甘肃临洮)人,母为贵嫔莫丽芳。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武德三年,封为赵王,八年,授安州都督。贞观初年,历迁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十年,改封荆王,授荆州都督,转鄜州刺史。唐高宗即位,李元景进位司徒,加实封满一千五百户。永徽四年,卷入房遗爱谋反,坐罪赐死,后追封为沈黎郡王,备礼改葬。神龙初年,追复官爵。

  人物生平

  生年没有记载,因认为莫丽芳与他的母亲莫嫔是同一人,莫丽芳于618年十一月因产病去世,故他大约在此前出生。

  武德三年(620年),封赵王。

  武德八年(625年),任命为安州(治所在今湖北安陆)都督。

  贞观初年,任命为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

  贞观十年(636年),徙封荆王,任荆州都督。

  贞观十一年(637年),转任鄜州(治所在今陕西富县)刺史。

  永徽初年,进位司徒,实封1500户。

  永徽四年(653年),因梦见手持日月及参与房遗爱谋反事件,与儿子李则一起被处死。后来追封沈黎王,备礼改葬,以李奉慈之子李长沙为嗣,降为侯。

  神龙初年,李元景之孙李逖被封为嗣荆王,不久李逖去世,无后国除。

  李元景妻子裴氏为裴寂的女儿。有一女嫁房玄龄之子房遗则。《新唐书·宗室世系表》称元景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