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龟:唐朝时期官员,履任要职,工书画,性廉洁
刘崇龟,字子长,滑州胙(今河南延津)人。咸通六年进士。曾任起居舍人,礼部、兵部二员外,宰相刘崇望的长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唐僖宗广明元年(880年)春,河东节度使郑从谠镇守太原,奏请刘崇龟为度支判官、校检吏部郎中、御史中丞,赐金紫。中和三年(883年)入朝为官,为兵部郎中,拜给事中。唐昭宗大顺年间(890年--891年),迁左散骑常侍、集贤殿学士、判院士,改户部侍郎,检校户部尚书。后出任广州刺史、清海军节度、岭南东道观察处置使等要职。
史载刘崇龟工书、画,性廉洁。中和五年(885年)萧遘所撰、刘崇龟所写的唐昭觉寺碑,深受文人推崇。(唐昭觉寺位于今成都市北郊5公里,著名的皇家寺院,唐宣宗钦赐“昭觉”为名,素有“川西第一丛林之称。”)他擅长画花鸟,尤喜画荔枝图,曾名噪一时,一纸难求。《唐书本传、金石录、北梦琐言》。
刘崇龟为官多年,经验丰富,精明善变,为人所称道,特别是刘崇龟换刀的故事,在民间流传深广。
刘崇龟镇守南海那一年,有一个富商的儿子年轻而且长得白皙,不同于一般贱买贵卖的商人,一天他的船停靠在江边,岸上有一座住宅。里面有一个女子,年龄有二十多岁,长得非常美丽妖艳,不是平常所能见到的。这个女子不躲避人。所以富商的儿子得以和她交换目光眉来眼去。并乘机和她说:“我傍晚到你家里去。”女子面无难色,只是点头微笑,到了傍晚,这个女子果然开着门等富商的儿子。没等富商的儿子前来赴约,有一个小偷进来偷东西。他看到一间屋里没有点灯。便窜了进去。那女子高兴地扑了上去。小偷以为来人抓他,便用杀猪刀刺了女子一刀,然后扔下刀跑了,女子的家人没有发觉。富商的儿子随后来到,一进屋就踩到鲜血上,立刻摔倒在地上。一开始他以为是水,用手一摸,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接着又摸到地上躺了一个死人,便赶忙出去。直接上了船,船开了一夜,到天亮,已经驶出一百多里。女子家里的人循着血迹找到江岸。然后便向宫府报了案。主持办案的官员普遍询问了住在江边的人,有人说某月夜晚,有某一条船夜里发出。办案官员立刻派人把富商的儿子追回,将他关到狱里严刑拷打。富商的儿子供出实情,只是不承认杀人,女子家里的人把捡到的杀人凶器。一把杀猪刀交到官府。郡守下命令说:“某日召开盛大宴会,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到球场上,等着屠宰牲口。”屠夫们聚集以后,他又传令说:“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再来,各自把杀猪刀留到厨房里,空手回去。”然后他又叫人把屠夫们的刀取来,用杀人那口刀换下一口。第二天早晨。命令屠夫们到衙门去取刀,众人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个屠夫留在最后,不肯拿刀。郡守问他为什么不取刀,他说:“这不是我的刀。”又问他是谁的刀。屠夫说应该是某人的刀。又问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点。郡守立刻派人去抓,结果杀人者已经逃走了。于是郡守又命令将牢狱里应处死的犯人,假装成富商的儿子,傍晚时公开处死在市场上,逃跑的杀人犯的家属,每天早晚都探听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经将“杀人犯”杀了,没过一两天,杀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马上就被官府抓来,他全部招认了杀人的经过,按法律被处以死刑,商人的儿子,夜入民宅,仅以通奸罪论处,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彭城公审理案件可以说是明断的。
这个故事还被广泛选入《中华智慧丛书》等书籍,还被选作教材和课外阅读文章。
刘崇龟不仅是一名精明睿智的官员,还是一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不仅词句优美,而且意境深远。《全唐诗》中有他一首《寄桂帅》诗:“
碧幢仁施合洪钧,桂树林前倍得春。
莫恋此时好风景,磻溪不是钓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