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日本为何早早抛弃了“科举制”?

  中国的科举制,日本曾经顶礼膜拜,以为“最先进的选拔干部制度”。在黑暗的中世纪,科举制可谓世界政治迈向“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的“伟大创举”。效仿中国科举制,日本曾于公元701年颁布《大宝律令》,搞了“贡举”,从形式到内容与唐朝科举几乎无异。

  然而,到了明朝,科举制不再为日本研习。因为这项制度自诞生以来,就没有解决好两个难题。或者说,根本解决不了两个难题,在明朝愈发无解。

  后人在总结科举制死亡的原因时,多指这种考试制度日益僵化而走向末路。没错,这是科举制死亡的一个元素,但不是全部。

  科举制死亡的致命原因,不在于后天,而在先天。考题的僵化是死亡的前兆,先天缺陷的不治才是必死深刻原因。

  以“完善的文官制度”而言,中国虽然首创科举制,但这只是解决了普通官员选拔问题,“最大的官”和“主考官”问题并没有解决。在“最大的官”——皇帝天马行空的情况下,科举考试左右不了特权皇族的沉浮,而保证的只是平民阶层入仕的相对公平。

  科举制比起没有“准考证”、公平竞争形式都没有的贵族政治世袭制来,是进步。所以能在中国延续1300余年寿命,但在“强盗”(明唐甄《潜书》语:自秦以来,凡为帝王皆贼也)主考的情况下,它毕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最大公平。

  中国以科举制为核心的官僚政治在没有比较、没有制度竞争的情况下延续了千年。但是,世界迈向近代,宪政问世,此政不进反退,顿现颓势。

  明中国中后期,封建官僚制度的两大不治之症——“守旧”与“腐败”愈演愈烈。在这种体制下个人权力与其地位成正比,为了达到向上爬的目的,官员只能墨守成规而不敢有任何逾越;同时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当然更不愿做任何革新。所以,保守就成为封建官僚克服不了的共性。

  十七世纪,当西方文艺复兴开花结果之时,东方华夏王朝却再次被“鞑虏”征服。入关的女真奴隶主对没落的封建官僚政治备感新鲜,一头扎进去无法自拔。

  “鞑虏”入住中原二百年后,西方坚船利炮和宪政一起敲开了东方大门,让东洋诸国见识了“洋才”的不凡——“首相”是第一要“选”的官,主考官是议会和选民。宪政制度下的官员真正是“权为民所系”,其执政水平和行政效率当然要高出封建官僚许多。相形之下,东方官政的生命力,已到了垂暮之年,宪政取代官正,已是大势所趋。

  关于近代政治大趋势,在东洋国中,日本比中国拿捏得准。1840年,代表东方文明的清国与代表西洋新文明的英国交手,清国完败。洞察一切,善于学习的日本看在眼里,记在心头、他们由此认清“汉才不敌洋才”事实,并从中发现,“洋人”发明的宪政是个好东西。于是,日本的知识武士精英,一边加剧对旧政中国鄙夷,一边为本国的政治另寻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