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明初四大案是哪四个?明初四大案是怎么发生的?

  朱元璋原名重八,25岁参加农民起义军后改名元璋,加入抗元队伍是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仅3年就被部下诸将奉为“吴国公”,经过15年的打拼,终于于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继汉高祖刘邦之后,第二位农民出身的皇帝。

  由于朱元璋是农民出身,亲身经历了元末官员对百姓的欺压,对官府极为痛恨,自己当上皇帝后对官员的要求极高,决不允许欺压百姓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一般都是死罪,此外他对那些贪腐、徇私舞弊、结党营私的官员更是毫不手软,对付他们的刑罚也更严酷,朱元璋的执政理念可以用四个字总结,那就是“严于吏治”。

  洪武年间,朱元璋一共处理了四件大案,分别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蓝玉案”,这四个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处理了大批官员,四次案件加起来,被处理官员的总数竟超过十万。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当时各府州县每年都往京城缴钱粮、军需等,这些东西送往之前都要有完整账目,再加盖印章,到京城后由户部核算,其中任何一项存在偏差就要退回重新造册,钱粮运输途中必有损耗,造成他们都要多跑一趟,有人就想到先在空白文书上盖印,等核算完成后再填上数字,此法变成了一种习惯,朱元璋知道后大怒,认为他们不按规定办事,有欺君之嫌,下令将全国各地正印官全部处死。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当宰相期间,朝中遍植朋党、打击异己,而且独断专行,许多事情都擅自处理,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最终以“谋不轨”罪诛杀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胡案”前后3万余人被杀。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当时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等人,私吞太平、镇江等府赋税,还私分浙西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税赋,中饱私囊,朱元璋命审刑司严刑审讯,彻查后发现共计损失粮食2400万担,全国12个布政司牵连其中,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人也参与其中,最后朱元璋下令将涉案人员全部处死。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蓝玉身为开国功臣,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甚至不听皇命,除此之外,蓝玉还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下令将他处斩,平时与蓝玉有关系的将校,也都被定为“逆党”,全部抄家灭族,此案被杀之人多达1.5万。

  “胡惟庸案”与“蓝玉案”被杀人数,各史料记载差别不大,两案一共有四万余人被杀,至于“空印案”和“郭桓案”,《明史刑法志》说“郭桓案”死者数万人,《国史概要》中说“空印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最后经吴晗考证,在《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加上胡惟庸、蓝玉两案,明初四大案被杀官员超过十万。

  朱元璋奉行严刑,出发点是好的,用起来效果也不错,但不可避免处出现用刑过当的情况,以至于出现冤杀,如“空印案”,朱元璋当时下令将全国各地的正印官全部处死,其下属官员也要充军边疆,最后导致很多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也在其中,再如“胡蓝”两案,受牵连的官员中,很多人并无谋反之心,只因曾经做过两位的部下,结果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