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孝”字可以压死人,解读中国式养老,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百孝顺为先”。中华民族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孝顺”也就成为衡量人的道德标准之一。

  “孝”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由上面一个“老”字,下面一个“子”字组成。后来逐渐将“老”字的下半部取消,就是现在的“孝”字,其最基本的寓意是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在上面为孩子遮风挡雨,孩子长大了,父母老了,孩子在下面背着父母,这就是“孝”。

  然而,这个大大的“孝”字,看似有情,事实上在当代社会却犹如一把利刃,在长久地伤害并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

  首先就是推卸社会责任,严重阻碍社会养老制度的发展。

  在西方国家,养老从来都不是建立在子女的“孝道”上的。因此,一位老人的晚年幸福与否也就相对独立,无需看儿孙的脸色,同子女的道德水平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毋庸置疑,如果有孝顺的儿女,老人的晚年生活当然会更加愉快。但是,在一个制度健全的文明社会,任何人的幸福本身就应该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而非建立在某个人的道德水平之上。用抽象的道德来保证老人的幸福,这本身就很不靠谱。

  而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却在最大限度将全部责任推到弱不禁风的个体身上。这就导致“孝”这个字看上去很美,而事实则是不堪入目惨不忍睹。

  仅仅在中国农村,就有很多老人到最后孤苦伶仃无人问津,甚至不得不走上上吊自杀喝农药的道路。说起来,皆因子女不孝的缘故。然而,在人们谴责不肖子孙的时候,却很少有人想过:单单建立在“子”上面的中国老人的晚年,是否过于单薄?

  于是,也就有了十几岁的孩子连上大学都要千里迢迢带上病重的母亲,这自然赢得了“孝名”,但可怜的是,在中国文化中长大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独自一人承受所有的压力,而且还心甘情愿,从来也没有想过:怎么就没有人来帮帮我?

  其次,“孝”字的定义也成问题。

  如何评判子女“孝”还是“不孝”?中国古语已经给出了答案:百孝顺为先。这句话的潜台词也就是:只有老人满意,方才为孝。孝,首先就不能惹老人生气。

  这句话的基础,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上的,这个假设就是:父母双亲是神圣不可亵渎的,是永远正确的,是绝对不能得罪的。一句话:“生养之恩大过天”。由此,中国的家庭也就是“长幼有序”,而非“人人平等”。

  也可以这样理解,在传统文化中,孩子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欠下了父母一份债:生命之债。如果再加上养育之恩,这就变成了“生养之债”。由此,在家庭教育中,也就会有:大人说话,小孩不许还口顶嘴的道理,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永远都不可能是平等的。而这笔债,就需要用“孝”来还,否则就是忘恩负义,欠债不还。而当父母以“恩人”以及“永远正确”的身份出现的时候,在家庭教育中,也就很难实现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对话。

  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想过,作为“债务人”,孩子其实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就背负了一笔毫不知情的债务,这其实很不公平。

  由此,也就常常在文艺作品中看到如下场面:一位古代的高官,无论前一秒钟多么理直气壮,暴跳如雷,一见到自己的老母亲,就立马矮了三分,比如贾宝玉的爹见到贾母。在古代,“孝”字可以压死人,在中国,即便再不孝的子女,在父母死后也常常会哭给别人看,就是怕背上不孝的骂名。

  也可以这样理解:“孝”这个字是可以不讲理的,“百孝顺为先”,也就意味着道理永远都在长辈这一边。

  而最最糟糕的是,“孝”字往往又会对中国父母产生误导,把晚年“指望”孩子看做是一种理所应当。常常会听到中国父母在孩子小时候会开玩笑说:“等爸爸妈妈老了以后,就指望你了”。

  由此,养儿防老,子女就成为自己的一笔长线投资以及私有财产。从而让他们将晚年幸福寄托在子女的身上,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在情感上的寄托。

  而事实是,作为一个大写的“人”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和幸福感。当一个人的幸福,完全指望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时,对于两位当事人而言,都将是一场灾难。

  “指望”,就意味着有一双眼睛,时时都在期盼着你,分分秒秒都在等待着你的陪伴。对当事人而言,“等待”和“期盼”的过程将会是一种煎熬。如果24个小时只陪伴了4个小时,那其他20个小时就意味着“不幸福”。而对于被“指望”的对象来说,就犹如背上了沉重的枷锁,丧失了一半的人身自由。他必须为他人的幸福与快乐负责。这个时候,往往“指望”就变成了一种负担。

  而这种“指望”在事实上又会造成很多中国老人的悲哀晚年。在“孝道”的影响下,很多中国老人将自己仅有的家产卖掉去投奔子女,通过断了“后路”的方法换来晚年子女在身边的陪伴。

  这种做法的背后,本身就是对于没有子女陪伴的生活的一种排斥,认为唯有子女在自己的身边,方才会有幸福来到。而无数事实告诉人们,很多家庭由此变得鸡飞狗跳,老人们也毫无幸福可言。他们倒贴钱当保姆,忍辱负重,就为了“在一起”。

  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在“孝”文化的影响下,从情感上无法做到自立。

  事实上,无论是对于父母配偶还是子女,幸福都应该在自己的手里,建立在他人基础上的快乐,永远都是那么薄弱和不堪一击。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和爱情,当事人都应该是相互独立,彼此平等的,唯有如此,幸福才会来得公平而又牢靠。

  由以上不难看到: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孝”字背后其实是一把刀,这把刀割断了社会与养老的联系,逃避了健全养老制度的社会责任;这把刀也从孩子一出生起,就架在了孩子的脖子上,让他背负一生,严重阻挡了家庭教育的公平平等对话;这把刀也为亲情蒙上了阴影套上了枷锁,对中国老人的晚年幸福做出了种种错误暗示,即:唯有有“子”的支撑,“老”方有幸福可言。而对于子女而言,很多时候,对父母的陪伴,也不再是出于情感上的想念,而是因为“需要”,出于“孝道”。让人们在精神层面沦为“孝”的奴隶。它将子女时时刻刻置于不安之中,唯恐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成为传统文化中的“大逆不道”。

  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孝文化的出现有她的科学合理性,特别是在过去物质资源匮乏,社会发展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在过去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于家庭的稳定起到过极大的促进作用,让中国的养老问题充满了西方世界所没有的人情味道。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当代社会不应该固守着“孝”字不放,一厢情愿地指望仅仅凭借个体的道德就解决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