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古代离婚男人主导,有哪些千奇百怪的休妻理由

  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结婚是“合二姓之好,上以祀宗庙,下以继后世”,当今社会,一对夫妻若是想要离婚,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两人处于平等地位。但在古代,女子可就没那么好命了,只要犯了一丁点小错,或是做事不合婆婆公公的心意,哪怕是丈夫看你不顺眼嫌弃你,随便说个鬼都不信的理由,那也休你没商量。

  古代“被离婚”的女子有“去”、“弃”、“出妇”、“弃妇”、“休离”、“休妻”之称。而妻子所犯的,让丈夫可以单方面解除婚姻的理由,称为“七出”。“七出”一次在唐代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源自汉朝。具体如下:1、不顺父母;2、无子;3、淫;4、妒;5、有恶疾;6、口多言;7、盗窃。

  “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敬公婆,礼法认为这是即违背了道德。而且有时尽管媳妇尽力侍奉没有有过错,但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丈夫也可以把妻子休掉。孔子的弟子曾参十分孝顺,有一次他的媳妇给婆婆做的蒸梨没有蒸熟,曾参十分气恼,以老婆不孝顺母亲为由将妻子立马休掉。《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绝对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媳妇,但是婆婆就是不喜欢她,让焦仲卿休妻,后来刘兰芝被逼改嫁,焦仲卿知道后也自缢而死。

  在古人的传统观念中,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延续后代,继承香火的,所以一旦妻子不能生育,即使丈夫不愿意休妻,婆婆也会在一边挑唆俩人离婚。宋代大诗人陆游与表妹唐婉青梅竹马情投意合,而且唐婉才貌俱佳,而且通晓诗词,与陆游很有共同语言,陆游整日与她在一起吟诗作对伉俪情深,俩人一直恩恩爱爱。但是,因为唐婉一直未能生育,陆游的母亲就逼着他休掉了唐婉,于是才有了后来脍炙人口的《钗头凤》。

  所谓的“淫”和“妒”更是可笑。古时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妇女则必须保持贞操。而且女子还不能对丈夫的拈花惹草招蜂引蝶有任何不满和抱怨,在他们看来,妻妾间争风吃醋,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导致家庭不和睦。

  “恶疾”具体指是什么说法不一。大概就是在当时是很棘手难医的病症。妻子患有恶疾,就不能侍奉公婆,生儿育女,而结婚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这些,所以也要修。

  何休注《公羊传》说:“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

  古代大都一家子好几口人一起生活,妻子如果“口多言”,多说话就有破坏家庭关系的危险。东汉李充家境贫困,一件衣服兄弟六个人轮流穿,一天,李充的老婆悄悄对他说,不如咱们分家单过吧。李充听了立即呵斥老婆,将她逐出家门。

  “盗窃”则很好理解,指偷窃自己家中的财物和别人家中的财物。古代的男子对家中的财产有绝对的独占权,妻子对家财是不能过问的,而且也是不能私自存“小金库”的。《汉书·王吉传》记载,儒生王吉(字王阳)的老婆摘了邻居家树上的枣拿给他吃,

  王吉立即将其休去,当时人称:“东家枣完,王阳(即王吉)妇去。”

  纵观古代这七条“休妻”的标准,大都是男权社会的产物。古代女子的地位极为低下,“妇人有三从之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甲骨文中的“女”字,就是一个双手交叉、两腿弯曲、跪在地上的女子形象,丈夫是妻子的天,妻子要对丈夫绝对服从。在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社会,解除婚姻的条件和限制,大体上都没有超出“七出”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