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青楼女子缘何万金赎男人:秦淮八艳之一寇白门

  秦淮八艳的寇白门,恐怕是八艳当中知名度不高的。余怀在《板桥杂记》里说她“娟娟静美,跌宕风流,能度曲,善画兰,粗知拈韵,能吟诗”,歌喉更为出众,有“寇郑歌喉百啭莺”之誉。再加上她“风姿卓约、容貌冶艳”,这样的一个综合实力,当然无愧于忝列秦淮八艳的。但是,也许是太综合了,各项实力均处于八艳的中流水平,所以反而知名度不算太高。

  寇白门生于1624年,名湄,白门是她的字。在众多对寇白门早期的记载中,除了生于“世娼之家”,竟然没有更多的描述,多数记载是写一个横空出世的17岁寇白门嫁给了一个人人艳羡的保国公往事,至于何为世娼之家,没人给一个解释。我纳闷的是,那个时代能有世娼之家么?伶人世家还差不多!但经过本人追根究底的查询,终于知道世娼之家是有这么回事的。

  原来,在明成祖朱棣篡权登基后,面对建文帝的那些前朝旧臣,这朱老四想得最恶毒的一招就是——令建文帝很多旧臣的家属都成为世代官娼,明朝亡国后,还是这种命运,到了乾隆帝的时候,才颁布恩旨,赦免了这些已经当了将近三四百年世娼的家族!由此看来,世娼家族本来就是知书达理的官宦之家,经过几代人的打造,这些家族的女子该是如何地技术全面,难怪就青楼女子技术的全面性而言,寇白门和可能是八艳中最为突出的。寇家姐妹能够作诗作词谱曲弹唱能书会画,可以说,青楼女子该有的技术寇家姐妹全有了。在当时的金陵,寇家可是鼎鼎有名的世娼之家。钱谦益有诗称赞:“寇家姐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这其中的意思就是寇家多佳丽,白门只是其中的一个佼佼者而已。

  难能可贵的是,这个生于世娼之家的寇白门“滑易不能竟学”。往好里说,是为人率真,不够圆滑;往坏里说,因为率真而简单,所以看人不准,爱错了人,她一辈子都吃亏在这个“率真”上,甚至为此丢了性命。

  震撼金陵第一婚

  我记得1994年的《杭州日报下午版》曾经登有一篇《钱塘第一婚》的报道,具体什么的我忘了,只记得讲的是一个大富翁娶老婆,婚礼是如何讲排场,有多少辆豪华车,有9999朵玫瑰,因为报道太过写实,没有考虑到下岗百姓的感受,报道记者还吃了批评。但这场婚礼要跟300多年前发生在金陵的那场婚礼相比,那个排场就差得太远了。

  1642年,寇白门十七岁时,从青楼里走出来,嫁给了南明小朝廷显赫功臣朱国弼,当时的迎亲场面,是明代以来南京最大的一次隆重婚礼。按当时规矩,妓女从良婚嫁,都必须在夜间悄悄举行,朱国弼却不顾礼规,用重彩八抬大轿将寇白门浓妆重彩抬上大轿,五千名手执双“喜”灯笼的士兵,从南京武定桥一直肃立至内桥朱府家门前。一路之上照耀有如白昼。一路吹吹打打,唢呐震天,礼炮惊空,一个青楼歌女的婚礼竟超过了豪门女子。场面之盛大,轰动整个南京,咸为掌故流传于巷尾街头。这个场面,莫说是当事人寇白门,即便是整个金陵的青楼女子也会感动,感动之余还有艳羡,纷纷谈论这桩婚事的由来——

  崇祯十五年暮春,声势显赫的功臣保国公朱国弼,在差役的护拥下来到了钞库街寇家,几次的接触之后,给寇白门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这个年方三十且富贵逼人的男子,更是斯文有礼,温柔亲切,他也许没有平日里欢场上所谓的才子们一样口吐珠玉,随口拈诗成句;也不像那些激昂慷慨的士子们一样天天畅谈着自我抱负。几次的交谈之后,寇白门觉得这个年轻的保国公敬她、懂她、怜她,偶尔与她也凑合谈谈诗、论论画,姑娘的心绪乱了,当朱国弼提出婚娶要求时,率真的寇白门满口就答应了,竟没有半点矜持!

  至少在我看来,当时的保国公是想用这一场婚礼表明他对寇白门的承诺的,与当时所有的文人墨客一样,这一场婚礼,也是寇白门价值的一种体现,“今日秦淮恐相值”;寇白门也以为可以从此举案齐眉夫唱妇随,与他相知相伴,只羡鸳鸯不羡仙。

  朱国弼打造了这样一个传奇,一来因为她是秦淮名妓,寇家人要价自是不低,二者,朱国弼要昭告全城炫耀他的“业绩”,再者,他有的是钱,随手这样一个婚礼,只是他长期养成的一个“慷慨”习惯罢了。

  万金赎还恩义断

  因此,寇白门只是嫁给了金陵第一婚,而不是嫁给了爱情。这样排场的婚礼,饶是寇白门见多识广,也会感动得涕泗交流,这是幸福的眼泪和鼻涕。她想不到的是,婚后生活要“防他红泪一沾衣,”婚后生活远不如相像的那么美好!

  多数描写寇白门婚后生活的文章、,一边倒地指责朱国弼婚后将寇白门束之高阁,然后寻花问柳。其实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寇白门当初的答应是不是主要看在朱国弼的高官厚禄上,超级爱慕虚荣啊,哪像顾横波对龚鼎孳多方考验、柳如是千挑百拣选中钱谦益、董小宛追随冒辟疆千回百转,用现在的话说——他们是谈过几年恋爱的。钱、龚、冒都是风流才子,与多才多艺的歌伎是绝配,他们是相知而相恋的啊,寇白门与朱国弼这样的达官贵人能相知在哪呢?朱国弼虽说不是不学无术之徒,但他与上述几个风流才子相比,对风情的理解差远了。

  所以难怪“闪婚”的新鲜劲一过,朱国弼要外出寻花觅蝶,而寇白门其实并没以为意,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争风吃醋、争宠斗气的妻妾斗争中。另一个秦淮名妓王月的妹妹王节也嫁给了朱国弼,寇白门却忘了当年的姐妹情谊,使出浑身解数,将王节赶出家门。朱国弼只是一个家教不错的世家公子,骨子里却不是琴棋书画的风雅之士,无法像钱谦益、龚鼎孳、冒辟疆那样与爱妾琴瑟相和。相反,在他看来,一心争宠的寇白门风华尽失,凭神马要求他只宠寇白门呢?在他看来,过往的一切都是浮云啊!

  在生存能力上,朱国弼这样的皇族公子哥也不如那些地方望族。1645年清军南下,南明灭亡,掳明宗室胁往北京。朱国弼此前早已投降,这时与家眷同被软禁在京,过惯了贵族生活的朱国弼一无所长,只好靠卖掉家中歌姬婢妾渡日。好在那些北京城里的满清新贵们没有硬抢,等到用钱去挑选前朝贵族家里的好“货色”。冰雪聪明的寇白门当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也会被卖,这绝不是她愿意的,在她看来,这些杀戮成性的满清贵族还没进化完全呢,更何况她自幼与江南士大夫相交,耳濡目染,深怀民族大义。于是向朱国弼提出:“公若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

  我想朱国弼只能将信将疑,纵使他相信寇白门的义气,也很难相信“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当时的万金我认为与现在的1000万人民币价值相比只多不少,比当年朱国弼赎寇白门时价格翻了好几倍,凭什么呢?我认为朱国弼此时决不是许多人猜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担忧,还是基于他一贯来的贵族秉性: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再不放她,情何以堪哪!朱国弼没有选择,他痛快答应了,当然他想不到后面的事情。

  一幕很适合拍影视剧的情形出现了,飒爽英姿的寇白门只带一名婢女,身佩弓箭,短衣匹马,一派女侠打扮,日夜兼程,赶往南京秦淮河,她的故乡,她生长和成长的青楼。

  而后的情形大家也猜得到,寇白门“历尽艰辛”,筹得了白银两万两,又北上,将朱国弼从软禁的住所赎出来。这件事情干得漂亮极了,为寇白门赢得了千古侠名。当然,更酷的还在后头,当朱国弼被赎出后,以为寇白门还在乎她,涎着脸要求鸳梦重温时,寇白门拒绝了:“当年你用银子赎我出青楼,如今我也用银子把你赎回,你我互不相欠。”从此与之一刀两断。

  寇白门义救朱国弼而后拒归的事情,后世文章多有赞叹,有的甚至认为寇白门粪土王侯,是了不得的事情。我却认为,寇白门拒绝朱国弼只是一个审时度势的正确选择,没后世文章想得那么牛叉。试想,朱国弼作为一个前朝皇族,是满清重点监控的对象,能保命已经不错,又没有钱谦益那样的文才和诗才,哪里还养得起寇白门这样过惯了奢靡生活的青楼女子呢?所以,我认为寇白门真正牛的是在万金赎还之举,而不是“粪土王侯”的拒绝鸳梦重温。

  女侠谁知寇白门

  寇白门被后世称为女侠,除了义救朱国弼之外,还有神马值得一提,让她能堪当“女侠”这两个字的?从以往的记载看,寇白门的行事风范,确有侠义之风,从她替李十娘出头可看出端倪!

  寇白门与秦淮名妓李十娘非常要好,在寇白门少入娼门时,李十娘正是当红歌妓。李十娘,名湘真,字雪衣,后易名“贞美”。并刻了一方印章“李十贞美之印”。有位秦秀才,邀了一班朋友到李十娘家摆酒娱乐,李十娘作为主人,自然殷勤待客,到了夜深人静,客人已是酒足饭饱,十娘为了凑兴,取出这方刻有“李贞美”字样牛角小印,请诸君鉴赏。这秦公子顺手取来一看,上面篆刻着“李贞美”三个朱文字,就笑着说:十娘美是很美,这“贞”字是谈不上吧。而在古代,一些女子沦落风尘,出于无奈,所以对自己的生存方式是忌讳人说的,尤其是一些文采技艺出众的歌妓,更崇尚清雅,她们交结风流雅士,谢绝俗客,因此极重“贞”字。

  这秦公子酒后失言,触动了李十娘的隐痛,客散人去,十娘与寇白门抱头痛哭。而秦公子也觉得说错了话,装作醉酒的样子,掏出手帕擦嘴,不小心一枚小钱由手帕带出,落在地上,这秦公子慌忙弯腰捡起,这个小动作被寇白门看在眼里。时隔一年,秦公子科举高中,又设宴秦淮,寇白门也在座。歌舞间,秦公子见寇白门向他走来,以为要赏钱,就给了二十两银子。谁知寇白门当众人面说,这二十两与秦公子去年在地上捡起的一枚小钱差不多吧,你秦公子现已高中进士,以后要做官,如此恋钱贪钱,恐怕也不是百姓的福份。这下当众出丑,把秦公子弄得十分尴尬。而寇白门就是为李十娘报那一字之仇。

  这则故事的确能说明寇白门的侠义,但未必能说明寇白门能担当起“女侠”二字。从后世祭奠寇白门的诗句看,寇白门之所以被称为女侠,很可能与她从事了第二职业有关——间谍,而且是反清复明的。

  我前面略过的寇白门短衣匹马南归,是什么原因使得寇白门在很短时间内就筹得两万两银子呢?纵使寇白门行侠仗义,在昔日姐妹中有好名声和口碑,两万两哎,意味着至少要有20个姐妹一下子各拿出一千两银子借给她,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便借给她,也要很长时间才能偿还,但从记载看,义救朱国弼后,寇白门几乎没有负债的迹象。她“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幕,嗟红豆之飘零”。如果负债,哪还有钱筑园亭,这是一举当起了青楼老板啊。

  换一个角度就很好解释了,她这是找到“组织”了。是“组织”,替她筹得万金,是“组织”,让她“筑园亭,结宾客”,以便于她从事反清复明的大业。同时代的诗人吴梅村和钱谦益等都在诗里表述了同样的意思。吴梅村《赠寇白门》诗“朱公转徙致千金,一舸西施计自深;今日只因勾践死,难将红粉结同心”,就很耐人寻味的,西施不是一般的美女,在祖国越国亡于吴后,她以身事敌,旨在助勾践雪亡国之耻,这是妇孺皆知的故事。吴梅村这样的大才子,断不会糊涂到错用这种典故。何况诗中还提到了勾践,写到了“计自深”。故而编纂这首诗的程穆衡直言诗中所指寇白门的活动为“极有意”。

  当时又有一位文人闵华在寇白门死后为其画像题诗时写到:“身世沉沦感不任,蛾眉好是赎黄金,牧翁断句余生记,为写青楼一片心。百年侠骨葬空山,谁洒鹃花泪点斑?合把芳名齐葛嫩,一为生节一为生。”较之吴梅村,他的诗句说得似乎更加明白。

  “身世沉沦感不任,蛾眉好是赎黄金”,指的是义赎朱国弼之举,仅仅赎回朱国弼这样的作为也很难担得“百年侠骨”之誉,“鹃花泪点”更是典出蜀王杜宇亡国的往事。而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最后一句“合把芳名齐葛嫩,一为生节一为生。”葛嫩,即葛嫩娘,是和寇白门同时期的秦淮名妓,嫁飞将军孙临,共为抗清奔走,被时人视为当代梁红玉。后以兵败被俘,斥敌而死,是秦淮名妓中唯一一位在抗清活动中慷慨罹难的。闵华以葛嫩娘比寇白门,说她虽然没有抗节而死,却堪与葛嫩娘齐名,这比吴梅村用“西施”比寇白门,就更进一步,也更明确了。

  作为一个侠肝义胆的间谍,寇白门对男人的心却很难看透。她是渴望与男人相知相伴的,所以整天与文人骚客相往来,以消磨时光,每“酒酣耳热”之际,则“或歌或哭”,常常哀叹“美人迟暮”,“红豆飘零”(余怀《板桥杂记》),那种时光流逝,青春不再的愁苦,紧紧缠绕着这个女侠的心灵。

  在这期间,寇白门也试图改变生活方式,过着常人般的日子,于是她嫁给了扬州的一个孝廉。这确实有点“搞”,一个中规中矩的遗老孝廉,只是偶尔偷腥,怎能和放浪不羁的间谍合拍呢?不久她又返回金陵,过着笙歌诗酒的生活。

  这时寇白门其实不过三十出头,纵使徐娘半老,也风韵犹存,但她美人迟暮的感觉太强了,只往来于诸多少年之间。她最后的情感归宿,是位叫“韩生”的人。

  在闫红等现代作家的叙述中,这韩生是与寇白门“晚年”交往的“诸少年”中的一位,是与寇白门比较亲近的相好。闫红认为,晚年寇白门不自知自重,美貌消逝,特别在意别人对她的态度。但这时的寇白门有多老呢,现有的文史只说寇生于1624年,没说她卒于何年。但稍动脑筋想想,祭奠她的钱谦益死于1664年,比钱早死十来年的寇白门到底有多老呢?也不过三十二三岁啊,放在现代,不过是一个待嫁“剩女”的年龄,闫红凭什么说人家垂老得有死亡的气息呢?

  但说寇白门是被气死的,没人表示异议。在一次的病中,她邀韩生前来,想到昔日之情,她不免悲从中来,“绸缪悲泣”良久,并留韩生同寝。韩生借故要走,她执韩生之手不忍放。谁料到夜间韩生并没有走,而是和她年轻的婢女嘻闹异常,这下激怒了从来就不愿屈服的寇白门,她一边撑着病体用竹棍打婢女数十下,还怒骂韩生是负心的禽兽。这一暴怒,使她的病情恶化,不久,一代女侠就“魂消香断”于秦淮之畔。

  秦淮八艳的职场情场故事,至此已过一半。至少在我看来,寇白门的结局凄凉,至少不如其他五艳:马湘兰一生爱王稚登,至57岁油灯枯尽,结局尚属勉强;柳如是与钱谦益走过了相知相伴的20年,虽然被迫与钱谦益同死,但还算死得其所;顾横波贵为诰命夫人死在丈夫怀里,是最美好的结局;董小宛虽是积劳而死,但心甘情愿,毕竟爱过美过;卞玉京尽管情场失意出家为道士,但远离尘世后倒能终老一生;只有李香君和陈圆圆结局一个壮烈、一个凄美,说来说去,围绕她们的始终是两大主题——爱情与死亡。

  但古往今来,谁的人生不与之密切相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