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含山公主是朱元璋爱女,临终前为什么可以享受皇后级别待遇?

  含山公主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十四女,生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薨于明英宗天顺六年(工作1463年),享年83岁。含山公主并非汉人妃嫔所生,其生母乃是高丽妃韩氏。那时由于大明国力强盛,所以在后宫中外邦妃嫔的地位相对于汉妃要低得多,韩氏在入宫之后就备受其他妃嫔欺凌,生下含山公主后更是如此。再加上她身处异国、思乡情切,因此在生下含山公主不久后就抑郁而逝。据《明外史公主列传》载:“公主,太祖妃韩氏所生,蚤(通“早”)失母。”失去了母亲呵护,深宫之中含山公主的童年生活有多黑暗可想而知。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年仅14岁的含山公主被父皇朱元璋许嫁给华阴人尹清。下嫁尹家之后,含山公主不仅受到尹家上下的恭敬款待,尹清也很宠爱她。夫妻二人育有两子,分别是长子尹勋、次子尹玉,本来含山公主就想这样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可惜这场美好婚姻只维持了短短4年,就以尹清意外身亡告终,含山公主一夜之间成了寡妇,那时她仅仅18岁。但她没有被丧失之痛击倒,而是迎难而上,独自抚养两个幼子,开始她漫长孤寂而又荣华不断的人生旅程。

  所幸在她出嫁后,皇室没有忘了她,历代皇帝都对含山公主一家特别照顾,这或许是她孤寂生活中的最大安慰。从《明实录》的相关记载来看,自明成祖之后诸帝都对含山公主关照颇多:永乐十五年(公元1417年)二月,明成祖特下令修含山公主府;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公主因地位尊崇,进封“大长公主”,并由此形成惯例。在含山公主的两个儿子成年后,皇帝也主动为其安排特殊工作——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十二月,宣宗朱瞻基下诏任命含山大长公主子尹勋为孝陵卫副千户,食禄不任事;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十月,英宗朱祁镇特命含山大长公主次子尹玉、嫡孙尹辉,俱为南京锦衣卫带俸百户。

  长寿的含山公主,也在其人生最后一年,迎来了一生最大的荣耀。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七月,英宗亲自写信给含山大长公主,称:“朕每念皇高祖所生亲王公主四十人,而享有高寿者今惟祖姑一人,诚难得也。近者承喻用度有缺,朕心恻然,特遣太监蓝忠賫送珠翠九翟愽鬓冠一顶。以膺悠久之福。”

  信中所提到的“博鬓冠”,是永乐年间以后只有皇后才有资格佩戴的凤冠,亲王妃、公主均不得违制僭越,含山公主获此殊荣,堪称唯一的特例。遗憾的是,获此殊荣仅两月后,这位历经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八朝的公主便溘然而逝,其倍享荣华而又孤苦寡居的一生就此终结,现在想来仍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