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对于被俘虏的蒙古士兵,朱元璋为何要对他们毫不留情?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称帝,建立明帝国。随即出师北伐,元军节节败退,8月份明军攻占北京,元顺帝弃城而走,逃回蒙古草原,元朝对中原百姓的欺压宣告结束。在朱元璋清除蒙元的过程中,随着元朝的瓦解,元兵和元朝贵族除了被杀死的外,大部分都逃回了蒙古草原。然而也有一部分因为元朝溃退过快,来不及逃走,被明军俘虏抓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这些俘虏,朱元璋也是顺应民心,毫不留情,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下旨说“说与大将军知道,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西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可见在北方战事中投降和被俘虏的蒙古士兵,大多都被处死,少数年龄小的被送到偏远地区戍守边疆。

  而江南的蒙元士兵,除了战争中被杀死的外,没来得及逃走的全部被打入另册,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堕民”。为了对这些曾经欺压汉人的元朝士兵和贵族加以惩罚,明朝律法规定:堕民不准读书,不准应试,不准与平民通婚,不准与平民杂居,只能从事低贱的服务业。在明初的户籍中,堕民被定性为丐籍,地位低于娼妓,仅比乞丐略高一点,对于堕民的后代也始终是堕民,永世不可翻身。

  堕民由于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世代基本都是文盲,只能从事当时社会下最低贱的行业,被人处处看不起。这种政治处罚可以说比被罚去戍守边疆更让人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