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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采用府兵制,为何无兵可培养?

  唐朝采用府兵制,为何无兵可培养?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顺应时代的产物

  大统八年(公元542年),宇文泰收拢六镇军人和鲜卑族人编成六军,次年,西魏遭遇邙山之败,宇文泰收编关中豪强的乡兵部曲,任用豪强为乡帅。大统十六年(公元550年),宇文泰建立了由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为主体的府兵体系。不仅如此,宇文泰还推行赐姓制度,将府兵全部改姓各自主帅的姓氏。

  经过整合,西魏拥有了一支具有部落兵制色彩的胡汉军队。

  加量不加价

  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北魏在“计口授田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均田制”,其实质是按人口分配土地,受益人向国家交租纳税,并且承担一定的兵役和徭役,以此稳固政权,促进农业生产。宇文泰在均田制的基础上,适时推出了府兵制。

  府兵制到了隋朝,有了长足的进步。“军人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这么做意味着寓军于民的府兵制基本成形。闲时,府兵务农耕作,与农民无异。战时,朝廷调拨将帅指挥,征调府兵参战。战斗结束后,将帅解职还朝,府兵各归其府。这种措施不仅杜绝了将帅独专军权的弊端,还可以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军农合一,有效解决了经济掣肘军事的难题。

  唐初是府兵制发展的高峰。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唐太宗李世民进一步理顺府兵的组织机构,将军府更名为折冲府,设置折冲都尉、左右果毅都尉、别将等军职,规定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

  折冲府分为三等:上等府一千二百人,中等府一千人,下等府八百人。全国共设634个折冲府,其中关内261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体现了“居重驭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政治意图。

  李世民率领府兵建立了赫赫军功,他豪情满怀地说:“我徒兵一千,可击胡骑数万。”

  土地兼并害人害已

  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加剧,对均田制为基础的府兵制产生巨大冲击。均田制是贫富两大集团妥协的产物。在实际授田中,有的农民没有或足额得到土地。得到土地的农户抗灾防变能力弱,这为土地兼并埋下了伏笔。

  开元九年(公元721年),唐玄宗意识到土地兼并的严重性,下令检田括户。至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累计查出逃亡农户80多万户,违法土地兼并80多万亩。次年,朝廷明确规定农民的口分田、永业田不得买卖典贴。此后,朝廷再次强调口分田、永业田不得转让,同时限制“借荒”、“置牧”、“包佃”等兼并行为。

  自身缺陷行将就木

  府兵制本身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由于战事不断,府兵由轮番服役变成强行戍守,经年累月,造成军府当地劳动力不足,影响农业生产,导致该地区经济下滑,府兵不堪重负。而唐军以火为基本单位,十人一火,除了要自筹日常军备外,还要照料负责运输的“六驮马”,使得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此外,唐军与契丹、回鹘、突厥、吐蕃等势力长期作战,府兵“番役更代,多不以时”,而且伤亡明显增加,府兵补充难以为继。贵族官僚任意私使府兵,使其地位降低,社会上形成了当府兵为耻的观念。富户又与官僚勾结,想方设法逃避兵役。诸多原因,致使“卫士稍稍亡匿”,折冲府兵员不足,补充困难,府兵制名存实亡。

  多管齐下回天乏术

  唐朝也采取了对应措施,缓解征兵压力。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武则天宣布征召以富户强丁为目标的团结兵,这些士兵享受免除征赋的待遇,可自习弓箭,每年定期考核。唐玄宗即位之初,由于折冲府缺额严重,难以完成征防军务,边疆军镇开始招募自愿参军的成年男子,由此,影响深远的募兵制开始萌芽。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玄宗下令各镇节度使根据防务需要制定征兵名额,征召自愿戍边的士卒。第二年,朝廷决定不再从内地征调府兵守边,原有非长征士卒一律放还,这一决定从根本上宣告府兵制功能的终结。天宝八年(公元749年),鉴于“折冲诸府无兵可交”,唐玄宗下令以募兵制取代府兵制。

  经过了历史拐点的府兵制,大胆创新,意义非凡,它的光辉之弧很长,却始终弯向前进的弓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