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身居高位的张居正如何用一篇文章“骗过”皇帝?

  万历五年,张居正的父亲——七十四岁的张文明患病,张居正本想请假省亲,恰逢宫中筹备皇帝大婚,作为首辅,他是无法脱身的,

  只得定在大婚以后再告假。不料万历五年九月十三日父亲遽尔病逝。二十五日,噩耗传到北京。次日,张居正的同僚、内阁次辅吕调阳、张四维上疏奏明皇上,

  引用先朝杨溥、金幼孜、李贤“夺情”起复故事,请求皇上谕留张居正。

  按照当时官僚的丁忧制度,嫡亲父母丧事,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月服丧,期满后,再出来视事,

  谓之起复。虽然前朝也有丁忧“夺情”的先例。但是,这样做不符合明代的典制。

  大臣吕调阳、张四维希望皇上“夺情”张居正。神宗本人也深感不可一日无“元辅张先生”,不愿他丁忧归里,

  更不愿新政中途遭到挫折。所以他接到吕调阳、张四维的奏疏后,随即下旨:只准许张居正在京师的家中服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照旧入阁办事”,

  这就是所谓“夺情”起复。

  如果事情是神宗的真是意图想法无可非议,然而这件事情的背后却是张居正与冯保的一场精心策划。

  按人之常情及祖宗旧制,必须丁忧守制,但张居正大权在握,新政正在展开,他不愿因丁忧而离任二十七个月。但碍于祖宗旧制与舆论压力,

  必须妥善策划一个两全之计。就在吕调阳、张四维上疏请皇上“夺情”之前,他与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密谋策划,竭力促成皇上“夺情”之局。

  “大冯保,挟冲主,操重柄,江陵(张居正)素卑事之。新郑(高拱)既逐,保德江陵甚,凡事无不相呼应如桴鼓。江陵闻父讣,念事权在握,

  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已定,然后报讣。次辅蒲州(张四维)进揭,即微露其一斑……疏入,漏下已二鼓。昧,特旨从中出,留之。香币油蜡之赐以千百计,

  内阉持司礼之命络绎而至,附耳蹑踵。江陵时作擎曲状,令小史扶掖内阉,乃叩头谢,强之立而受,云:‘此头寄上冯公公也!’”

  由此可见,“夺情”虽出于皇上旨意,却是张居正与冯保事前谋划好的。《万历邸钞》万历五年秋七月条“张居正闻父丧,诏夺情视事”,

  有如下说法:“居正闻丧,初辞疏,即云守制是常理小节,且云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何恤訾议;再恳辞,忽且请留京守制,

  以次子驰驿回籍营丧事。盖其自为计非朝夕,以故讣疏方上,而慰留即下云。”可见张居正本人并不想丁忧守制归里,又不便直说,

  便通过冯保要皇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降旨挽留,而张居正则言不由衷地一而再、再而三地上疏乞求归里守制,目的在于遮人耳目。

  为了应付舆论,张居正不得不做一点表面文章。九月底,他正式向皇帝上疏乞恩守制,以表示他对皇上“夺情”的反应:“臣在忧苦之中,一闻命下,

  惊惶无措。臣闻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夫非常者,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这其中,话里有话,他强调了“非常”一词,“非常理之所能拘”一句,

  用在“乞恩守制”疏上,不但牵强附会而且自相矛盾,只是为下文作铺垫罢了:“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事草芥贱躯,

  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

  张居正本意是希望皇上“夺情”,又不得按惯例向皇上乞恩“守制”,所以这篇违心的“乞恩守制疏”写得颇费周章,且漏洞百出。奏疏的基调是乞恩守制,

  却大谈什么“非常理之所能拘”,“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话中之话是要表明“守制”是常理小节,不必拘泥,这分明是在向皇帝表明他的决心,

  如果皇帝坚持“夺情”,他可以置常理、小节于不顾。无怪乎《实录》的编纂者在记述张居正的“乞恩守制疏”时,要写下这样的按语:“观此,

  而夺情之本谋尽露矣”。可谓一语道尽其中奥秘,暴露了他与冯保一手策划的“夺情”内幕。

  经过半月有余的公文往返,夺情起复之局终于定了下来。张居正以“在官守制”的形式,于“七七”之后仍入阁办公,大权继续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