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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为什么对坟墓如此重视,古代的发冢又是什么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坟墓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人非常重视对“坟墓”进行保护,这是封建社会由来已久的文化传统,古人重视坟墓保护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原因,它体现了古人带有迷信色彩的生死观与浓厚的“礼法”观念。社会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古人的生死观

  在古代社会,人们心中存在“灵魂不灭”的思想观念,认为人死后,灵魂还没有消失,而是在“地下世界”继续生活,因此古代把坟墓也称为“阴宅”。因此,古人“事死如事生”。保护死者的坟墓完好,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莫大的安慰,死者不被打扰,生者也能获得安宁。

  (二)古人的孝道观

  儒家的思想在古代社会长期占据着主导与统治地位,其中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观深深地扎根于每个人的心中,这就要求对活着的尊长要尽孝,对死去的尊长同样也要尽孝。保护死者坟墓不被打扰,是对死者继续尽卑幼的一片孝心,这也体现了浓重的家族主义传统。祖坟的安宁,也同时能保佑子孙后代生活的繁荣兴旺。

  (三)统治者的提倡

  统治者用儒家思想统治国家与百姓,封建王朝重视和提倡保护坟墓,是对儒家孝道观的最好诠释。每个人能坚守孝道,整个家族就稳定了,对国家就才能“忠”。统治者利用儒家思想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期稳定。

  因此,保护先人的坟墓是由来已久的社会传统,关乎人之常情,与个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都息息相关。

  清代以前的“发冢”行为

  保护坟墓历史久远的古代文化传统,但是与此相反的是,“发冢”也是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这就对中国古代传统的文化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发冢”现象在史书中多有记载。

  汉朝至五代十国时期的“发冢”行为

  早在《史记》中就有关于“发冢”的记载:“掘冢,奸事也。”《汉书》也有“发冢”的记载:王莽废哀帝傅皇后,命令她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换以平民礼来埋葬。《后汉书》中关于督邮张俭“发冢”的记载:“建宁二年(169),丧母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又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庑百尺,破人居室,发掘坟墓。”宦官侯览利用手中权势,倾普通百姓私建邸宅,他为了给母亲建寿冢,甚至还肆无忌惮地发掘坟墓,被督邮张俭劾奏。在《三国志》中记载:“初平元年(190)二月,(董卓)乃徙天子都长安。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董卓进入洛阳后,发掘坟墓以取宝物。

  《晋书》有一则死而复生的“发冢”故事:“(魏)明帝太和三年(229),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言,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人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宋书》关于“发冢”的记载也非常生动:“晋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其始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此处关于“发冢”的记载有着强烈的传奇色彩。

  《陈书》也出现“椎埋发掘,毒流泉壤,睚眦僵尸,罔顾彝宪”的“发冢”现象,即发生“出卖居民,盗掘坟墓,流毒深入泉水土壤,亵渎僵尸,完全不顾王法”的混乱现象。《魏书》中刘曜向西与张骏相勾结,南边臣服于仇池,穷兵黩武,再也没有安宁之时。又征发六百万人力,营造他父亲及妻子的两座坟冢,下面通三泉,上面高达百尺,砌垒石基,周长二里,“发掘古冢以千百数”。《周书》里的博陵郡公贺兰祥“见有发掘古冢,暴露骸骨者”,于是命令当地官员收殓尸骨重新埋葬,结果当天就下了及时雨。这一年大丰收。“州境先多古墓,其俗好行发掘,至是遂息。”《南史》有太守玄象“发冢”的记载:“玄谟从弟玄象,位下邳太守。好发冢,地无完椁。”